《程氏易传·艮传》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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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近思录》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10005602
颗粒名称: 《程氏易传·艮传》
分类号: B244.7
页数: 2
页码: 310-311
摘要: 本文出自《程氏易传·艮传》阐述了有一物必然有一物的法则,如做父亲就止于慈,做儿子就止于孝,做人君就止于仁,做臣下就止于敬。以此推广到万物万事,莫不各自有其所当止之所。事物能够止于当止之所就安定,不能止于当止之所就悖乱。圣人之所以能够顺物之情而使天下治理,不是能为事物订立一个法则,只不过是让事物各自止于当止之所罢了。
关键词: 理学 程氏易传 艮传

内容

8.11 夫有物必有则,父止于慈,子止于孝,君止于仁,臣止于敬。万物庶事,莫不各有其所。得其所则安,失其所则悖。①圣人所以能使天下顺治,非能为物作则也,惟止之各于其所而已②。 ——
  [译文]
  有一物必然有一物的法则,如做父亲就止于慈,做儿子就止于孝,做人君就止于仁,做臣下就止于敬。以此推广到万物万事,莫不各自有其所当止之所。事物能够止于当止之所就安定,不能止于当止之所就悖乱。圣人之所以能够顺物之情而使天下治理,不是能为事物订立一个法则,只不过是让事物各自止于当止之所罢了。

附注

[注释] ①《孟子·告子上》:“《诗》曰:‘天生蒸民,有物有则。民之秉彝,好是懿德。’孔子曰:‘为此诗者,其知道乎!故有物必有则;民之秉彝也,故好是懿德。’”则:法则。诗见《诗经·大雅·蒸民》。父止于慈:《周易·艮·彖》:“艮其止,止其所也。”止其所,即止于所当止。止于至善,便是止于所当止。《礼记·大学》:“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庶事:各种事务。②止之各于其所:即“思不出其位”。即思考他所应思考的,做他所应该做的。参考(4.6)、(7.19)注。

知识出处

近思录

《近思录》

出版者:中州古籍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近思录》是南宋朱熹和吕祖谦编订的理学入门书和概论性著作。它选取北宋理学家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4人语录622条,分类编辑而成。这次整理,以江永集解本为底本,文字校勘,主要参校茅星来集注本,也参考了叶采本与张伯行本,随校随改,未出校记。注释重在指明语言出处或理论渊源,有义理难明者指明义理。有关义理阐释,尽可能借助朱熹、叶采、茅星来、江永、张伯行等旧解,旧解无法借助则自加解说。翻译不是字句对译,以明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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