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午所聞 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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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子语录》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10003864
颗粒名称: 戊午所聞 154
分类号: B244.7
页数: 1
页码: 一〇六七
摘要: 本文为晦庵先生朱文公語録卷第三十八沈僩録的戊午所聞语录 154。
关键词: 朱熹 语录 沈僩録

内容

「『上無道揆』,則『下無法守』。[五二七]雖有奉法守一官者,[五二八]亦將不能用而去之矣。『朝不信道,工不信度』。信,如憑信之『信』。此理只要人信得及,[五二九]若信得及,[五三〇]自然依那箇行,不敢踰越。惟其不信,所以妄作。如胥吏分明知得條法,[五三一]只是冒法以爲姦,[五三二]便是不信度也。」因嘆曰:[五三三]看得道理熟,[五三四]見世間事纔是苟且底,鮮有不害事。雖至小之事,以苟且行之,亦必有害,[五三五]而况大事乎!只是信不及,所以苟且。凡云且如此做,[五三六]且如此過,[五三七]皆其弊也。」[五三八]

附注

[五二七]上無道揆則下無法守 成化本同,徽州本爲「道揆法守」。 [五二八]雖有奉法守一官者 徽州本爲「儻『上無道揆』,則下雖有奉法守在官者」,成化本爲「儻「上無道揆」,則下雖有奉法守一官者」。 [五二九]此理只要人信得及 成化本同,徽州本爲「這个道理只是要人信得及」。 [五三〇]若信得及 徽州本同,成化本無。 [五三一]胥吏 成化本同,徽州本爲「胥吏輩他」。 [五三二]只是冒法以爲姦 徽州本爲「只是他冒法以爲教」,成化本爲「只是他只是冒法以爲姦」。 [五三三]因嘆曰 成化本同,徽州本爲「因□云」。 [五三四]熟 徽州本、王本同,成化本作「然」。 [五三五]亦必 徽州本、成化本爲「必亦」。 [五三六]做 徽州本、成化本作「作」。 [五三七]過 徽州本、成化本爲「過去」。 [五三八]徽州本、成化本此條採用黄卓所録,徽州本注記録者曰:「卓。僩同。」成化本注曰: 「卓。僩録略。」黄卓録文此下還有: 凡見人説某人做得事好,做得事無病,這便是循理。若見人説某人做得有害,其中必有病。 如今人所以苟且者,只爲見理不明,故苟且之心多。若是見得道理熟,自然有所分别,而不肯 爲惡矣。

知识出处

朱子语录

《朱子语录》

出版者:上海古籍出版社

本书以宋刻《晦庵先生朱文公语录》为底本,汇校众本。此书特点在于首次整理出版在体例上有别于“语类”体的“语录”体,为学界研究朱子思想提供了新的思路和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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