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11月2日平都乡社员邹猛山用火不慎造致山林火灾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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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华安文史资料第十一缉》
唯一号: 130732020230000275
事件名称: 1958年11月2日平都乡社员邹猛山用火不慎造致山林火灾
文件路径: 1307/01/object/PDF/130710020230000010/001
起始页: 0069.pdf
事件类型: 安全事件
起始时间: 1958年11月2日
发生地点: 平都乡

事件描述

1958年11月2日,平都乡社员邹猛山,用火不慎,造致山林火灾,烧毁山林3200亩。

知识出处

华安文史资料第十一缉

《华安文史资料第十一缉》

本辑刊登了20篇有关华安建设的文章。涉及华安商业、粮食机构、实验小学、广播事业、消防工作、学前教育、造纸厂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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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人物

邹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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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都乡
发生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