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是在1961年6月17日第二次扩大郊区,即在城郊公社扩大了2个生产大队,新建制天宝、石亭、浦南、浦林、北斗、上墩等公社以后进行的。因此市四届人大代表总数由上一届的157名增加到239名。
四届一次会议于1961年12月27~30日举行。主要议程:听取和审议副市长巩鸣鹏作《三年来人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法院丁向前作“法院三年多来工作报告”;审议批准财政局长林镇坤作《漳州市1959、1960年财政决算和1961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选举市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市长赵克良、副市长蔡竹禅、郭振生、岳立朝,委员毛兰英(女)等23人;选举丁向前为市人民法院院长。
1963年5月举行了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完成本届人大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