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漳浦县行政区划与基层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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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漳浦文史資料1-25辑合订本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720020230001686
颗粒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漳浦县行政区划与基层政权
分类号: D675.7
页数: 15
页码: 414-428
摘要: 这段文字主要描述了漳浦县在建国初期和之后的地方政权制度变革,特别是关于区、乡制度的建立和调整。漳浦县在建国后建立了新的乡(行政村)政权,并通过选举产生乡政府人员,乡下设立工作单位和居民组,根据不同情况划分工作单位,一般以自然村或选区为工作单位。在1954年,漳浦县建立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人民政府委员会制度,并实行了普选。同时,乡干部半脱产,由县人民政府按月给予津贴。在1956年,漳浦县进行了并区乡的调整,将原有37乡并为18乡。
关键词: 漳浦县 地方政治 行政区划

内容

一、区、乡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之初,漳浦全县分为七区,各设区公所,分辖199保。在征粮、减租、反霸、剿匪等工作中,组织教育群众,使逐步提高觉悟,然后在群众要求下,推翻保甲制度。至1950年夏,将原有199个保政权推翻195个,按照原保辖区域建立了新的乡(行政村)政权,只有第六区石椅、赤岭及第四区山南、丹山等4个保至夏收后完成建立乡政权工作。不久,接龙溪专员公署通知,按照省定人口标准划并为99乡。
  乡政权的建立都通过选举。乡民从来未曾真正履行过选举权利,在经过宣传发动后,认识到选举能为人民做事的乡政府人员非常重要,热烈参加选举。根据实际情况,选举方法分三种:一种是召开群众大会,说明建立乡政权的意义,经过群众讨论,酝酿,提意见,由代表集群众意见,经过农民协会讨论,决定正副乡长候选人,开群众大会投票选举;一种是由农民协会提出候选人名单,由群众审议,区公所批准,然后由群众选举;一种是由区干部调查乡中老实农民,根据自然村大小,提出一定比例的候选人,召开群众大会,投票选举。由于大部份人不会写选票,为防止包办代替,一般用举手代投票。
  乡设正副乡长及民政、财粮、教育、后勤、生产、治安、卫生等委员;有必要的,委员之下设干事。乡之下设组(相当于旧政权的甲),组长由代表担任。
  1951年全县设10区,辖120乡(镇)。1952年上半年根据上级增区指示,全县设12区,辖161乡(镇)。至8月间,县又接到减缩21个乡的指示,按实际情况,决定全县划为12区,辖6镇135乡。
  下半年建立4个典型乡:一区磁窑乡和十一区长桥乡是在缩乡中各由两个乡合并,从发动群众到划分选区至成立乡政府,订立制度,为时将近一月。六区西潘乡和十二区沙西乡是在原有基础上加以健全。都结合山林改革建政。乡各种委员会逐步巩固,人民代表会制度健全,乡中大事都交代表会讨论决定。西潘乡每月定期召开一次代表会议,会中有检查,有报告,有建议,有决议。
  按照《乡(行政村)人民政府组织通则》及《第二次全国民政会议决议》和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1953年《关于健全乡政权组织的指示》,普选产生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是领导生产建设,组织人民行使政权的权力机关。乡人民代表大会应讨论与贯彻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人民政府的重大工作指示,讨论决定本乡人民提出的重大兴革事宜,加强对人民的社会主义教育,交流传播互助合作的经验与推广先进的生产技术,根据人民意见,对乡人民政府的工作人员进行批评与表扬。乡人民政府在乡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即为乡的行使政权机关,领导全乡生产建设和各项工作,应根据上级人民政府的指示及乡人民代表大会决议,讨论制定各个时期的工作计划,并于下次会议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本县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规定设置生产合作、文教卫生、治安保卫、人民武装、民政、财粮、调解等工作委员会。生产合作委员会掌管农业与副业生产,促进互助合作组织的发展以及牲畜繁殖工作。文教卫生委员会掌管小学教育、社会教育及卫生保健等工作。治安保卫委员会掌管防奸、防盗,以及监督与管制地主、反革命分子等工作。人民武装委员会掌管民兵的组织训练等工作。民政委员会掌管优抚、救济、民工动员、人口调查及贯彻执行婚姻法等工作。财粮委员会掌管贷款发放、农业税及农村其他税收等工作。调解委员会掌管调解群众纠纷等工作。各种委员会均设主任,必要时可设副主任,由乡政府委员分别担任,亦可遴选其他适当的人担任。各种委员会委员一般5人至9人,一般以一人一职为原则,照顾地区吸收人民代表、积极分子及有专长的人参加。各种工作委员会的委员均由乡人民政府委员会任免。
  为加强代表与人民的联系,便于推行工作,乡以下根据不同情况划分工作单位,一般以自然村或选区为工作单位。必要时在自然村或选区下划定若干居民组。人口居住集中的乡,乡人民政府直接领导居民组进行工作。
  1953年上旬至11月中旬先后完成第一、二批5镇111乡的普选,第三批沿海1镇24乡也于1954年3月全部完成普选,都建立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人民政府委员会制度。在这基础上,召开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县长,副县长和县人民政府委员。从此,除“文化大革命”期间外,都按宪法规定,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三年一普选。
  1954年10月增划28个乡,共163乡6镇,辖1336个自然村,计有62399户,271505人。乡干部半脱产,由县人民政府按月给予津贴,一般只限于乡长、文书兼财粮、通讯员3名,有支部书记的乡,支部书记也享受津贴,但小乡一般由支书兼乡长。
  1955年12月,古雷半岛7乡由东山县划归本县管辖。
  1956年9月并区乡,全县存7区,辖5镇91乡,又城关一镇为直属镇。
  1957年4月,县人民委员会认为合并后有些乡行政区划过大,尤其是山区(革命老根据地)由原有37乡并为18乡,乡域辽阔,村庄分散,影响工作及政府与群众的联系,在群众迫切要求下,提请龙溪专员公署批准,在乡干部编制不增名额的原则下增划10乡:一、龙岭乡增划2乡(恢复为龙岭、山城、车本3乡)。二、盘陀乡增划1乡(恢复梁山乡)。三、石榴乡增划1乡(恢复长兴乡)。四、商埔乡原由浯陂、金榕2乡合并,将山区的原浯陂乡复划为1乡,原金榕乡的周军、京仔、商埔等3村划归城关镇管辖,不另设乡。五、山东乡增划1乡(恢复后姚乡,辖地包括原院前乡的林前村)。六、溪南乡增划1乡(恢复下楼乡)。七、五社乡增划2乡(恢复巷内乡、黄埔乡)。八、杨美乡增划1乡(恢复南宅乡)。九、过洋乡增划1乡(龙潭、后井、新社等3老区基点村合设龙潭乡)。
  1957年10月,划南靖县程溪区的马苑、南浦、中西3乡归本县管辖(属石榴区),而划本县官浔区的三美、董浦、山边3乡归海澄县管辖。12月,县人民委员会批准官浔区政府迁设长桥,改称长桥区,原属石榴区的查岭乡划归长桥区管辖。
  至此(1957年底)漳浦县辖域经过一再调整后基本稳定,实辖102乡6镇:
  一、城关区21乡1镇合并为11乡1镇,撤销城关区建制,城关镇直属于县,辖绥东、绥西、绥南、绥北、南门、大陂、西湖、溪仔林,及原属于石斋乡的除黄仓(划属鹿溪乡)、麦园埔、黄仓街、铁炉、岭头、新亭(划属大埔乡)以外的自然村。原城关区其余各乡除后港乡划归旧镇镇管辖外,全划归石榴区管辖。
  二、石榴区原21乡,合并成石榴、长兴、象牙、山城、龙岭、车本、崎溪、盘陀、东林、梁山等10乡,加上由城关区划来的梧陂、溪南、下楼、鹿溪、霞潭、东山、蒲野、梅林、马坑、罗北等10乡,及由南靖县划来的南浦、马苑、中西3乡,共23乡。
  1957年11月,县人民委员会以石榴区辖23乡,区域辽阔,领导不便,拟将处于城关镇周围的鹿溪、溪南、霞潭、罗北等4乡划为县直属乡,专署批复:“目前县一级正在准备紧缩机构,对领导直辖乡的力量尚未稳定,故目前不宜划出,以免影响工作的进展,可俟今后县与区的编制确定时再作决定”。
  三、旧镇区,辖旧镇镇、霞美、梅竹、刘坂、巷内、黄埔、大埔、北江、狮头、东厝、后垄、下宫、英山、龙苑、眉田、荷山、溪墟、白沙、下屿、上蔡等19乡(镇)。
  四、长桥区,辖官浔镇及甘棠、溪西、长桥、康庄、青果、溪坂、赤岭、石椅、查岭等10乡镇。
  五、佛昙区,辖佛昙镇、石门、新安、马坪、大坑、前亭、楼下、杨美、林埭、东坂、和坑、岱后、江口等14乡(镇)。
  六、赤湖区,辖赤湖镇、苏溪、西潘、半石、南峰、月屿、城内、顶云、岭脚等9乡(镇)。
  七、杜浔区,辖杜浔镇、院前、后姚、山东、塔岭、后因、高山、徐坎、屿头、沙西、下寨、北坂、过洋等13乡(镇)。
  八、深土区,辖深土、六鳌、大店、大肖、车鳌、示埔、大澳、竹屿、山尾等9乡。
  九、古雷区,辖岱仔、杏仔、龙口、下东、港口、油澳等6乡。
  1958年初,本县各乡村都已成立农业生产合作社,为减少层次,密切政府与群众间的联系,加强乡、社领导力量,三月间撤销区的建制,将全县原有1个直属镇、5个乡级镇、102个乡合并为53乡(镇)。城关镇及旧镇镇、鹿溪乡、象牙乡、石椅乡、赤岭乡、大坑乡、林埭乡、岱后乡、东坂乡、刘下乡、前亭乡、半石乡、北坂乡、大肖乡辖区不变。康庄乡并入官浔镇。西潘乡并入赤湖镇。新安乡并入佛昙镇。后因乡分出12个自然村并入杜浔镇。下楼乡并入溪南乡。罗北乡并入霞潭乡。查岭乡分出11个自然村并入东山乡。龙岭及车本乡并入山城乡。长兴乡并入石榴乡。马坑、蒲野、浯陂3乡并入梅林乡。梁山及东林乡并入盘陀乡。马苑及中西乡并入南浦乡。甘棠乡整个及查岭乡分出13个自然村并入溪内乡。南宅及和坑乡并入杨美乡。梅宅乡并入甘林乡。溪仔乡并入北江乡。霞美乡并入刘坂乡。黄内、黄埔、眉田3乡并入五社乡。龙苑、上蔡、东厝3乡并入浯江乡。下宫及荷山乡并入赤土乡。狮头、白沙、霞屿3乡并入桥头乡。门口乡并入马坪乡。桥仔头、过港、江口3乡并为桥港乡。月屿乡并入南峰乡。顶云、城内、苏溪、岭脚4乡并入湖西乡。后姚乡并入山东乡。龙潭乡及后因乡的路边村并入过洋乡。院前乡并入塔岭乡。徐坎乡并入高山乡。屿头乡并入沙西乡。北旗乡并入下寨乡。山尾及示埔乡并入车鳌乡。竹屿及大店乡并入深土乡。大澳乡并入六鳌乡。杏仔、龙口、油澳、下车、岱仔、港口等6乡并入古雷乡。溪坂乡并入溪西乡。但至下半年即实行公社化。
  二、政社合一制度
  1958年大跃进,下半年实行政社合一,即基层政权与经济组织合一。全县53乡(镇)并设10个人民公社。公社辖生产大队(或居民大队),生产大队辖生产队。并在公社之下设管理区,各分管几个大队。一般每个公社分设4至6个管理区,最多9个,最少3个。全县共设50个管理区,辖256个生产大队。
  1962年撤销管理区,全县重新划分为26公社:城关、霞潭、鹿溪、石榴、象牙、盘陀、旧镇、霞美、浯江、杜浔、沙西、古雷、赤土、佛昙、前亭、文安(后改名马坪)、赤湖、湖西、长桥、官浔、南浦、赤岭、深土、车鳌、六鳌、溪墟。
  1964年合并为17公社,并有6个农场、2个林场、1个茶场、2个盐场。
  1980年元月,县革命委员会以长桥公社原系三区、十一区两个行政区(除划出3乡属海澄县以外)合并而成,地形狭长30多公里,有21个大队(场)、192个生产队,耕地32452亩劳力近万人,为加强领导,特将长桥公社按原行政区划分为官浔、长桥2公社。又以城关公社有32个大队(场),规模偏大,且居民多,工业、手工业、商业比较活跃,又是粮食、蔗糖生产区,为适应形势发展,特将城关公社恢复划分为城关、霞潭、鹿溪3公社。后又从城关公社划出城关居民大队及绥东、绥西、绥南、绥北、南门5个农业大队成立城关镇(后改名绥安镇),直属于县。保留城关公社建制,管辖范围恢复到包括霞潭、鹿溪二公社区域。
  1981年3月撤销城关居民大队建制,分别成立绥东、绥西、绥南、绥北4个居民委员会,仍隶属于绥安镇。
  1981年11月,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地名命名、更名的暂行规定》:“同一县不可有大队名称重命”,更改下列生产大队、居民委员会、农场作业区名称:
  旧镇公社的城内大队改称旧城大队。
  古雷公社的城内大队改称古城大队。
  (保留湖西公社的城内大队名称)。
  古雷公社的东林大队改称古雷大队。
  (保留石榴公社东林大队名称)。
  杜浔公社的城外大队改称近城大队。
  (保留旧镇公社城外大队名称)。
  杜浔公社的院前大队改称近院大队。
  (保留沙西公社的院前农科所名称)。
  深土公社的锦江大队改称锦东大队。
  (保留长桥公社锦江大队名称)。
  佛昙公社的白石大队改称大白石大队。
  (保留霞美公社白石大队名称)。
  盘陀公社的和坑大队改称和美大队。
  (保留白竹湖华侨农场和坑作业区名称)。
  南浦公社桥头大队改称龙桥大队。
  (保留旧镇公社桥头大队名称)。
  长桥公社山边作业区改称五里作业区。
  (保留深土公社山边大队名称)。
  石榴公社芳林大队改称枫林大队。
  (保留沙西公社枋林大队名称)。
  前亭公社顶埕大队改称上埕大队。
  (保留白竹湖农场顶埕作业区名称)。
  中西林场割后工区改称葛后工区。
  (保留长桥公社割后大队名称)。
  绥安镇绥东、绥西、绥南、绥北4居民委员会分别改称东街、西街、南街、北街居民委员会。
  (保留绥东、绥西、绥南、绥北4大队名称)。
  为符合实际,万安农场农科站改为草湖作业区。
  三、乡〈镇〉、村制度
  1984年下半年,政社分开,结合换届选举,在原来公社的基础上分别成立乡、镇人民政府,在原来生产大队的基础上成立村民委员会。
  事先,县人民政府认为旧镇、佛昙二地历史上都是仅次于县城的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解放初都是区政府所在地,1952年都成立镇政府,公社化时与所有乡(镇)一律改为公社,为应广大干部和群众迫切要求,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一致同意,恢复佛昙、旧镇二公社为镇的建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又:官浔地处漳浦北部,与龙海县隔溪相望,历史上一直是二县商品贸易中心,自官浔公社与长桥公社合并后,行政管理及人民贸易往来都感不便,为此,由县报准在这次选举建乡工作中划分为官浔、长桥二乡。
  这次以社建乡,共建立城关、石榴、盘陀、长桥、官浔、南浦、赤土、杜浔、沙西、古雷、霞美、深土、六鳌、赤湖、前亭等15个乡政府,赤岭、湖西2个畲族乡政府,绥安、佛昙、旧镇3个镇政府。
  1984年底选举全部完成,成立上列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所属村(居)民委员会及相当于乡(镇)一级的各场与所属作业区领导机构。
  变动情况:
  1985年2月,县人民政府据湖西乡政府报告,经上级批准,增设下列村民委员会:
  1、湖西畲族乡岭脚村地处山区,村落分散,交通不便,划分为:①枫林村村民委员会,辖枫林、后边、下柯、尾山、寮仔顶等5个自然村。②岭脚村村民委员会,辖岭脚、京尾、田仔埔、新村、蔡陂等5个自然村。③赵家城村村民委员会,辖赵家城、下吴、南方庙、顶槽等5自然村。
  2、湖西畲族乡丰卿村村民委员会所辖山后、前山2自然村距村委会5华里,交通不便,划分为:①山后村村民委员会,辖山后,前山2自然村。②丰卿村村民委员会,辖莲池尾,坂园、巷口仓、坑仔尾、庵内、过田、下坑、龙潭、新社等8自然村。
  1987年3月,县人民政府为适应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需要,报准将旧镇镇上蔡村析设为上蔡,寨内,山仔3村,各成立村民委员会。上蔡村委会辖上蔡、下蔡,赤文头3自然村,寨内村委会辖寨内墟1自然村,山仔村委会辖溪边楼、山里、过溪、城仔内、胡厝、大厝、庙后、欧塘等8个自然村。
  1987年1月,县人民政府应群众要求,报准在在万安农场设置下埔畲族村村民委员会,辖向东、朝阳2村民小组。该地原称下埔作业区,两自然村相距一华里多,居住蓝姓畲族83户423人,系1971年建设赤岭乡杨美水库时移民,为万安农场代管队。
  1987年8月,县人民政府报准从佛昙镇分出马墟、后康、仙都、文安、京野、林埭等6行政村另设马坪乡,乡政府设后康村。
  1988年漳浦县人民政府根据中央民政部《关于全国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工作情况的报告》精神和福建省、漳州市民政局“在一个地方出现镇乡并存,造成机构重叠,人员增多等问题的乡镇应予撤并”的批示,报经省民政厅批准,于5月20日通知,撤销城头乡建制将原城关乡的行政区划并入绥安镇管辖。同时,以原杜浔乡的行政区划改设杜浔镇,以赤湖乡的行政区划改设赤湖镇,政府驻地不变。
  1989年,盘陀乡和美村分设为和美、西厝二村。
  1990年4月,霞美、官浔二乡均改为镇。

知识出处

漳浦文史資料1-25辑合订本上册

《漳浦文史資料1-25辑合订本上册》

本书主要介绍了《漳浦文史资料》的出版情况及其对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性。文章提到,这些文史资料填补了中国近代史的诸多空白,并对存史、资政、团结、育人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该资料共14辑每年编写一辑,已成为人民政协履行三大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由于时间跨度较长,资料残缺不全的问题给查阅带来了不便,因此政协文史委决定将历来的文史资料汇编、合订成册。这一工作得到了陈桂味副主席的负责和落实,经过重新打印编排和审校,最终完成了这一浩大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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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彬
责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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