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芗城文史资料》 图书 |
唯一号: | 130720020220006311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工作制度 |
分类号: | D632 |
页数: | 40 |
页码: | 27-66 |
摘要: | 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精神,大力推进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芗城区政协根据历年制定和修订的规章制度的工作实践,参照上级政协的做法,于2007年9月28日,制定和修订了《政协漳州市芗城区委员会全体会议工作规则》《政协漳州市芗城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政协漳州市芗城区委员会主席会。每届区政协任期内,有必要变更参加单位、委员名额和人选时,经本届主席会议审议同意后,由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第六条区政协全体会议举行前召开预备会议,全体委员参加。 |
关键词: | 漳州 芗城区 工作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