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末民初烟馆公开经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漳州芗城文史资料第四辑》 图书
唯一号: 130720020220004550
颗粒名称: (一)清末民初烟馆公开经营
分类号: F752.95
页数: 3
页码: 104-106
摘要: 漳州自清道光末年就有几家经营鸦片烟馆,供人吸食。起初是那些达官贵人、官宦士绅、富家子弟,手捧鸦片枪,躺在烟榻上吸毒,不久,贩夫走卒、以及其他劳动人民也逐渐入馆吸毒了。当时,鸦片烟馆公开营业,门前进入者不少。辛亥革命后,军阀混战,各据一方,政出多门,于是种植罂粟,贩卖和吸食鸦片已遍及城乡了。民国时期,政令多受,朝令夕改是常事,令人很难捉摸,从整个时期来说,公开经营,是民国十二年张毅统治漳州那一阵子,到民国二十年福建省成立所谓“禁烟查缉处”,鸦片税额招商承包;到民国二十三年又改为“寓禁于征”,这期间大半都是在躲躲闪闪或半掩门的情况下经营的。这些反映,则道出了旧社会鸦片毒在漳州漫延的内幕了。
关键词: 鸦片 烟馆经营 漳州

内容

漳州自清道光末年(1850年前后)就有几家经营鸦片烟馆,供人吸食。起初是那些达官贵人、官宦士绅、富家子弟,手捧鸦片枪,躺在烟榻上吸毒,不久,贩夫走卒、以及其他劳动人民也逐渐入馆吸毒了。
  当时,鸦片烟馆公开营业,门前进入者不少。辛亥革命后,军阀混战,各据一方,政出多门,于是种植罂粟,贩卖和吸食鸦片已遍及城乡了。
  清末民初,漳州城区开设烟馆有二十多家,其招牌字号有:双合盛、合盛、协成、兴隆、德兴、珍香、惠馨、顺和⋯⋯。分布在打锡巷、东桥亭、下营、龙眼营、上坂、新府路、双门顶,还有东门马公庙、南门竹巷下、西门西街、北门糖市等街区。
  烟馆的特点是各家门前都挂一竹帘,上写本馆字号,屋檐前挂一盏方形玻璃灯,写上红字为标帜,烟馆里面烟味浓郁灯光荧荧、抽吸之声籁籁,烟鬼们吞云吐雾、个个有飘飘欲仙之态。
  各家烟馆,大体上在屋子里有厅有房,摆设无帐烟榻数张,大榻一般可供五、六人,小榻二、三人横躺吸食,各置有烟盘,其中配有烟枪、烟灯、烟杆、茶具等。
  烟枪是用甘蔗套上竹筒所制,配上烟嘴、烟斗即成。当时有两句形容烟枪的顺口溜说:“甘蔗入竹广(筒),吸了才会爽”(闽南方言)。上层社会私家使用的烟枪,那就比较考究、精致,例如有用象牙或玉石镶成,烟盘用宣枝嵌花,铜质的烟灯灯台,清水玻璃灯罩。富人士绅人家,一般备有二、三套烟具,以备招待客人。
  国民党统治时期,对鸦片“寓禁于征”,鸦片烟馆则“挂羊头卖狗肉”,改头换面,一夜之间,所有“鸦片馆”可以变成“戒烟所”了。
  据熟悉经营烟馆的某老人告诉笔者,他说:鸦片烟馆这种行业,生意也不是那么容易做,俗话说“亏本生意无人做,杀头生意争着干”。鸦片生意利润较丰,这是事实,但这只是一方面。民国时期,政令多受,朝令夕改是常事,令人很难捉摸,从整个时期来说,公开经营,是民国十二年(1923)张毅统治漳州那一阵子,到民国二十年(1931)福建省成立所谓“禁烟查缉处”,鸦片税额招商承包;到民国二十三年(1934)又改为“寓禁于征”,这期间大半都是在躲躲闪闪或半掩门的情况下经营的。公开经营鸦片铺既是非法的,那么就有风险,稍有不慎便会财本无归,得罪了官长,还有坐牢甚至掉脑袋的危险,再说“婆婆”、“奶奶”多,谁都不能得罪,特别是做为靠山的“菩萨”,逢年过节、初一、十五都必须“烧香、上供”。此外,还有警察,侦探、流氓、地痞之流,都必须应付,否则,经营鸦片者就别想过得安稳的日子。这些反映,则道出了旧社会鸦片毒在漳州漫延的内幕了。

知识出处

漳州芗城文史资料第四辑

《漳州芗城文史资料第四辑》

本书收录“彭冲与沧江小学”、“追溯往事”、“开辟闽粤公路先驱施大鎏”、“新加坡籍华人郭其超先生热爱故乡的事迹”、“林语堂先生爱国怀乡轶事”等20余篇文章。

阅读

相关地名

漳州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