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漳州芗城文史资料第四辑》 图书 |
唯一号: | 130720020220004550 |
颗粒名称: | (一)清末民初烟馆公开经营 |
分类号: | F752.95 |
页数: | 3 |
页码: | 104-106 |
摘要: | 漳州自清道光末年就有几家经营鸦片烟馆,供人吸食。起初是那些达官贵人、官宦士绅、富家子弟,手捧鸦片枪,躺在烟榻上吸毒,不久,贩夫走卒、以及其他劳动人民也逐渐入馆吸毒了。当时,鸦片烟馆公开营业,门前进入者不少。辛亥革命后,军阀混战,各据一方,政出多门,于是种植罂粟,贩卖和吸食鸦片已遍及城乡了。民国时期,政令多受,朝令夕改是常事,令人很难捉摸,从整个时期来说,公开经营,是民国十二年张毅统治漳州那一阵子,到民国二十年福建省成立所谓“禁烟查缉处”,鸦片税额招商承包;到民国二十三年又改为“寓禁于征”,这期间大半都是在躲躲闪闪或半掩门的情况下经营的。这些反映,则道出了旧社会鸦片毒在漳州漫延的内幕了。 |
关键词: | 鸦片 烟馆经营 漳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