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县人民政府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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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唯一号: 130631020230000857
机构名称: 莆田县人民政府
文件路径: 1306/01/object/PDF/130610020230000007/001
起始页: 0625.pdf
起始时间: 1949年8月23日

机构描述

1949年8月23日,莆田县人民政府成立。设县长、副县长各1人,由省人民政府任命。9月12日起,按专署暂行编制草案建立县人民政府工作机构,并先后派出干部建立13个区公所,作为县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行使行政职能。1952年11月,设县长1人、副县长2人。 1955年12月,县人民政府改称县人民委员会(简称“县人委”),设县长1人,副县长4人,委员24人。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县人委机关瘫痪。1967年7月,中国人民解放军莆田县军事管制委员会成立,对全县实行军事管制。军管会行使县人委职权,设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1968年9月18日,莆田县革命委员会(简称县革委会)取代县人委职能。由省革命委员会任命。 1980年12月,召开莆田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撤销县革命委员会,恢复莆田县人民政府,选举产生县长1人,副县长6人。

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莆田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全志共38篇,卷首设序、凡例、总述、大事记、地图和照片,卷末附录。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体裁,全面记述了莆田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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