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县经征处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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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唯一号: 130631020230000852
机构名称: 莆田县经征处
文件路径: 1306/01/object/PDF/130610020230000007/001
起始页: 0612.pdf
起始时间: 民国25年

机构描述

莆田县经征处民国25年设立,隶属县政府财政科,设主任、副主任各1人,由财政科科长兼任主任,下设人事、田赋、税务3个股,每股股长1人,股员3人,会计1人,办事员若干人。全县分6区,每区设经征分处,每处设主任1人,征收员若干人,雇员若干人。民国31年县经征处裁撤,全县分设涵江、笏石、霞皋、新县四个分处,每处设主任1人,股长3人,会计1人,征收员3人,税警4人。各乡镇设征收所,每所设主任征收员1人,征收员1~2人,税警2人。主管征收田赋。

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莆田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全志共38篇,卷首设序、凡例、总述、大事记、地图和照片,卷末附录。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体裁,全面记述了莆田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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