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莆田县委会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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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唯一号: 130631020230000812
机构名称: 中共莆田县委会
文件路径: 1306/01/object/PDF/130610020230000007/001
起始页: 0572.pdf
起始时间: 1949年9月9日

机构描述

(一)组织沿革 1949年9月9日,中共福建省第五地委(驻泉州,1950年9月改称中共晋江地委)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宣布成立中国共产党莆田县委员会(简称“中共莆田县委”),任命魏荫南为县委书记。县委会由委员8人组成,设书记、副书记各1人。 1950年10月,设立县委常务委员会(简称县委常委),由7人组成,其中书记、副书记各1人。 1956年5月,召开中共莆田县第一次代表大会,选出中共莆田县第一届委员会,委员35人,候补委员7人。第一届委员会选出常务委员9人,其中第一书记1人、书记2人、副书记3人。 1960年1月,建立县委书记处,主持日常工作,由省委、晋江地委陆续任命书记处书记5人,副书记5人。 1963年1月,召开中共莆田县第二次代表大会,撤销书记处,选举产生中共莆田县第二届委员会,选出委员33人,候补委员5人。第二届委员会选出常务委员9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3人。 1966年7月14日,县委根据中共中央《五·一六通知》,成立中共莆田县委“文化大革命”领导小组。1967年1月25日,造反派夺权,县委主要领导被游街、批斗后“靠边站”。由于“文化大革命”的严重冲击,县委机构无法行使职能,处于瘫痪状态。 1967年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十八军介入莆田执行“三支”(支工、支农、支左)“两军”(军管、军训)任务。同年7月,中国人民解放军莆田县军事管制委员会成立,行使县委职权。 1968年9月18日,成立由军队干部、地方干部、群众代表“三结合”的莆田县革命委员会(简称“县革委会”),代行县委职能。 1970年6月,中共福建省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批准成立中共莆田县革委会核心小组,成员8人,设组长1人,副组长2人。核心小组行使县委职权。 1971年6月,召开中共莆田县第三次代表大会,恢复中共莆田县委组织机构,选举产生中共莆田县第三届委员会,选出常务委员11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4人。县委与县革委会合署办公,县委书记兼任县革委会主任,实行党政“一元化”领导。中共莆田县委隶属中共莆田地委领导。 1974年12月,执行“三支”、“两军”任务的军队代表退出县党政领导岗位,参加地方工作的解放军人员回归部队,县委领导班子相应进行调整。 1976年10月,“文化大革命”结束。各级革委会成员中的群众代表逐步退出领导班子,县委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带领广大人民拨乱反正。 1978年4月,召开中共莆田县第四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共莆田县第四届委员会,选出委员32人,候补委员5人,设常务委员12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4人,同时,选出中共莆田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7人。 1980年12月,恢复县人民政府。1981年7月,县委与县政府分开办公。 1983年10月,建立莆田市,中共莆田县委隶属中共莆田市委领导。 1984年5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领导班子“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上级党委对县委领导班子作了全面考核调整,常委人数由15人减为8人,一批老同志退居二线或离休、退休,常委成员平均年龄由原来的55.8岁降至45岁,大中专文化程度由原来的占20%提高到75%。同年12月召开中共莆田县第五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共莆田县第五届委员会,选出委员34人,候补委员5人,设常务委员10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3人。 1987年10月,按党章规定如期召开中共莆田县第六次代表大会,进行县委换届选举。至1990年底,县委领导班子有常委10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3人。

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莆田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全志共38篇,卷首设序、凡例、总述、大事记、地图和照片,卷末附录。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体裁,全面记述了莆田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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