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莆田县署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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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兴化古城寻踪》
唯一号: 130631020220000008
机构名称: 旧莆田县署
文件路径: 1306/01/object/PDF/130610020210000024/001
起始页: 0105.pdf
地址: 位于县巷西侧
起始时间: 明洪武三年(1370)

机构描述

旧莆田县公署,位于县巷西侧。明洪武三年(1370),盖天麟任兴化知府后,莆田县署由府前街移建于左厢善俗坊内即今县巷。弘治志称: “其左厢地,乃宋广节指挥营之故址也。”按,“广节指挥营在子城之东壁”,为 “教阅厢军,熙年三年置”;六年(1373)除 “教阅”改为 “广节指挥”。“元丰三年,升为下禁军”。(明黄仲昭《八闽通志》,《重刊兴化府志》卷48《兵纪》)县署设:正厅,知县、县丞、主簿同署事于此,匾曰 “琴堂”;前为丹墀,堂下为露台,台下为甬道,东西为吏、户、礼、兵、刑、工六房。洪武三年(1370),知县任益建;天顺六年(1462),知县王常重修。成化二年(1466),知县张肃改琴堂匾曰 “行恕泊水”,北楣匾称 “公清勤慎”。甬道之中置 “戒石亭”,有铭云: “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弘治志云: “宋太宗摘孟昶《谕诫守令铭》颁布天下,后世因之。”仪门,在甬道之南,其左有 “土地祠”。大门,在仪门外,东向,署曰 “莆田县”。正堂后是后堂,县丞叶叔文匾曰 “勤政”;景泰元年(1450),知县刘玭建穿堂以联之。成化二年(1466),知县张肃以匾曰 “谦冲”。知县廨舍,在县署后,有前后堂及厢房;弘治十二年(1499),知县吴远以其隘陋,改建之,规制端爽。知县廨东为县丞廨舍,知县廨西为主簿廨舍,两廨含规制与知县廨同。县丞廨南是典史廨舍。六房吏舍,列于县厅之东西。宣德十年(1435),县丞叶叔文增辟八门。县大门外为通衢,立 “旌善” “申明”二亭于左右,东向。洪武十六年(1383)建,弘治九年(1497)县丞何登重建。正堂后之东偏为库房,穿堂西偏有架阁库。监房,在兵、刑、工三房之南,门东向。至民国时期,监房改为 “莆田县拘留所”,因监狱门额上方画有 “狴犴”图像,形似虎头,借指监狱,故俗称 “虎头监”。民国志载: “莆田县拘留所,在县署东廊。民国29、30两年,因受禁人犯过多,所内发生传染病,每日死数人。县长林梦飞乃就旧西门街魏忠烈祠遗址新建瓦屋四座。”将已判罪犯移禁于此。嘉靖四十一年(1562),倭寇陷城,莆田县公署堂宇毁尽。四十四年(1565),知县徐执策重建如制。乾隆志载:正堂东增幕厅、西册厅。燕堂东增库房、西增书房。穿堂东为器皿所,西为册籍所。土神祠左建寅宾馆。大门上建谯楼,置更鼓于其上,匾曰 “文治伟观”。门外旌善亭左为四厢馆、总铺两所;申明亭右为榜谕房。康熙三十六年(1697),县堂圮,知县金皋谢重建。乾隆八年(1743),知县周世纪、县丞程渠重修县丞署。十七年(1752),知县王文昭重修大门楼。入民国仍其旧,而后改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莆田县人民政府仍以旧莆田县公署之址作为政府办公用地。2002年莆田市行政区划调整后,荔城区人大、政府机关置设于此。

知识出处

兴化古城寻踪

《兴化古城寻踪》

出版者:海峡文艺出版社

本书作者以史志为依据,深入调查研究,收集翔实的资料,从历史、地理、人文等角度,记录兴化自宋置郡建城以来一千多年历史,努力寻找古城逝去的往事,拣回渐被人们遗忘的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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