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庆霖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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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下册》
唯一号: 130630020230000041
人物姓名: 李庆霖
文件路径: 1306/01/object/PDF/130610020230000002/001
起始页: 0596.pdf
性别:
出生年: 1929
卒年: 2004
籍贯: 莆田县镇海门

传略

李庆霖(1929—2004) 李庆霖,1929年2月生于莆田县镇海门内的居仁巷。1952年12月,安排在莆田县北高竹庄小学任教。1970年9月,调到莆田县霞林小学。 1972年12月20日,他趁学校放假,在家里写信给毛泽东主席“告御状”,反映儿子李良模当知识青年口粮不够吃,日常生活用品的购物及看病没钱支付,住房难以解决等“一连串的困难问题”。而一部分知青却倚仗他们的亲友在社会上的权力,拉关系,走后门,都先后优先被招工、招生、招干去了,完成了货真价实的下乡镀金的历史过程。大胆抨击“我们这里当今社会走后门成风,任人唯亲的现实”,为全国1700万上山下乡知青“无米之炊”的艰难困苦请命。 1973年4月25日,毛泽东主席亲笔复信:“李庆霖同志,寄上三百元,聊补无米之炊。全国此类事甚多,容当统筹解决。”毛泽东主席让时任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的汪东兴,从自己的稿费中取出300元寄给李庆霖。随即,中共中央以中发[1973]21号文件,公布了毛泽东主席的复信。文件附上李庆霖给毛泽东主席去信的全文。文件印发至全国基层公社一级。不久,全国知青上山下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形成了《关于全国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会议的报告》。这份报告经毛泽东主席圈阅,以中共中央30号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全国的公社和城镇街道。随后,国务院成立了知识青年上山下乡领导小组,并要求各省、地、市、县也成立相应的办事机构。中共中央文件下发后,全国各地严惩摧残、迫害知青的行动雷厉风行地展开。 在改变广大知青命运的同时,李庆霖的命运也随之改变——从小学的老师到中心小学革命领导小组副组长,再到县知青办副主任和县革委会教育组副组长,1974年任福建省高考招生办公室副组长。1975年选为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76年6月成为国务院知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1973年11月,李庆霖在《红旗》杂志上发表了《谈反潮流》一文,以“反潮流”英雄自居。 1976年11月,李庆霖被隔离审查。次年11月14日,被正式宣布逮捕。1979年6月18日,莆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以“现行反革命罪”判处他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86年9月27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决,准予由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减为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1990年12月24日,福建南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对李庆霖又准予减刑二年。1994年3月,李庆霖提前获释回到莆田老家。2004年2月19日,李庆霖病逝于荔城居仁巷的百年老屋。

知识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下册

《莆田市志(1991-2005)下册》

本志客观地记述1991-2005年莆田市自然、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状况。内设政区、环境、国土资源、人口、城乡建设、交通、邮政、电信、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城乡贸易、旅游、经济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政法、教育、科技、文化等2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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