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祖烈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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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下册》
唯一号: 130630020230000035
人物姓名: 翁祖烈
文件路径: 1306/01/object/PDF/130610020230000002/001
起始页: 0593.pdf
性别:
出生年: 1909
卒年: 1992
籍贯: 莆田县城内左所营(今荔城区长寿街)

传略

翁祖烈(1909—1992) 翁祖烈,莆田县城内左所营(今荔城区长寿街)人。清宣统元年(1909年)生。 民国13年(1924年),祖烈考入省立第四师范学校。民国20年,祖烈毕业于上海东亚体育专科学校,被莆田中学(今莆田一中)聘任为体育教师。 民国22年,祖烈与程天泗、林振新等率领莆田县运动队参加福建省运动会,取得好成绩,莆田女队的表现尤为突出。省运动会闭幕后,有5名莆田运动员入选省运动队,其中4名为女运动员。民国23年,祖烈率领莆田运动队参加在福州举行的省运动会。莆田女子组以绝对优势夺得团体总分第一名。民国24年,在厦门举行的省运动会上,莆田运动队又一举夺得男团冠军、女团冠军和15个单项冠军,轰动全省。是年10月,在上海举行的第六届全国运动会,莆田女运动员首次夺得跳高第一名。 民国29—35年,祖烈带领的莆田运动队,连续3次夺得福建省运动会的团体冠军。 民国36年,莆田县各校组成“莆田田径访问团”出访福州、上海、南京三大城市。祖烈被推举为访问团总干事。全团39名田径运动员中,莆田中学就占了17名。在3次比赛中,莆田以一县之旅,三战三捷,打败三大城市的体育劲旅,震动全国体坛。国民政府教育部督学郝更生称其为“中国体育史上破天荒的壮举”。福建省体育界就以莆田田径访问团为主力组成福建省运动队,参加第二年的第七届全国运动会,祖烈被聘请担任第七届全国运动会的技术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祖烈当选福建省第一届至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福建省第四届委员会委员。1957年,祖烈成为第一批国家级裁判员,为福建省获得这个体育荣誉的第一人。1981年,祖烈获得“全国千名优秀体育教师”称号,1984年又被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荣誉裁判员”称号,1985年被评为“全国优秀裁判员”。 祖烈为国家造就了大批优秀体育人才,包括刘天赐、陈碧英、翁康强、刘玉煌等国内外知名的体育教授和国家级运动员。祖烈终生工作的莆田一中,也多次被国家教委、国家体委及福建省等有关部门授予“体育先进单位”“十佳体育传统校”等荣誉称号。1964年,莆田县首次被评为“田径之乡”,祖烈被公认为“田径之乡”的开创者。 1992年7月14日,祖烈因病逝世,终年83岁。

知识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下册

《莆田市志(1991-2005)下册》

本志客观地记述1991-2005年莆田市自然、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状况。内设政区、环境、国土资源、人口、城乡建设、交通、邮政、电信、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城乡贸易、旅游、经济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政法、教育、科技、文化等2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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