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茂烈

知识类型: 人物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下册》
唯一号: 130630020230000023
人物姓名: 陈茂烈
人物异名: 字:时周
文件路径: 1306/01/object/PDF/130610020230000002/001
起始页: 0586.pdf
性别:
籍贯: 浙江瑞安

传略

陈茂烈(生卒年不详) 陈茂烈,字时周,祖籍浙江瑞安,自幼随父戍兴化卫,定居于莆田城内北门街(今城厢区梅峰街)。为维持生计,茂烈继承父职入伍戍役。他白天到衙署服役,晚上归家挑灯夜读。他重视孝道,安贫寡欲,曾作《省克录》以自励。明弘治九年(1496年)登进士第,后授江西吉安府推官,开始步入仕途。茂烈自小受贫苦家庭环境的薰陶,经常接触下层人士,孕育了他艰苦朴素、为政清廉的品格。他出仕后勤政廉明,吉安民俗多诉讼,有时一案牵制百余人。茂烈出示:诉告毋株连,案犯不久监,刑罚不滥用。每逢紧要、疑难案件,他都要亲自审问,秉公处理,民无不从。 后来,茂烈晋升为河南道监察御史,但他仍不改俭朴的本色,袍服朴陋,上班时无轿舆可坐,就向同僚借匹瘦马骑坐,同僚们见之极为佩服。外出考绩过淮河时,因天气严寒却无棉衣等御寒,他差点冻死。 茂烈心性至孝,继以母老体衰,上书请求朝廷让他返乡兴化故里。当时福建巡抚是他的门生,得知陈茂烈告老返乡,便特地制作十只金螃蟹装在瓮里派人送往莆田,孝敬陈茂烈。茂烈把十只金螃蟹原封不动放在瓮中盖好,假意对差人说:“瓮中的螃蟹都是死的,我一只也不要,请速带回交还巡抚大人。”差人不解其故,也不敢执拗,只好把原物带回复命。 茂烈亲自操劳照顾老母,还亲自给小菜圃施肥浇水。当时兴化府郡守闻知他为日常生活而劳累,就派两名差役帮助他料理家务事。不到三日,这两位差役便被遣回府衙。当时,好心的官员把陈茂烈返乡后的清贫生活向吏部禀报。吏部即奏请朝廷授他为晋江教谕,享受其奉禄。茂烈婉言谢绝了。吏部再奏请月发给大米三石以赡养老母,他也不肯受之。茂烈上书朝廷曰:“臣素贫,食本俭薄,故臣母自安于臣家,而臣亦得以自逭其贫,非有及人之廉,尽己之孝也。而臣母鞠臣艰苦,今年八十有六,来日无多,臣欲自尽心力,尚恐不及,上烦官帑,心窃未安。”后90高龄的老母身故。身心极度疲惫哀恸的茂烈不久也离开了人间,时年58岁。 去世时,家中除了部分书籍外,身无遗物。同乡刑部尚书林俊前往吊唁并为他治殓,见其睡床是三只脚的破床,所缺一脚,竟以石块垫充。家里缺少蚊帐,他一连储积13年,终无余资添置。里人闻此事赞叹不已! 茂烈葬于莆田西门外龙桥村,林俊亲题“陈茂烈之墓”。明正德十一年(1516年),都御史王应鹏上奏茂烈廉洁、孝行和清修苦节,朝廷乃表其宅里为“孝廉里”(即今梅峰寺至洞桥头之间),并把故宅改建为祠。第二年,巡抚聂豹又奏请圣上下旨立“旌表孝廉”坊(此石坊原在城内洞桥头),以彰其行。天启年间(1621—1627年),追谥茂烈为“恭清”。

知识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下册

《莆田市志(1991-2005)下册》

本志客观地记述1991-2005年莆田市自然、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状况。内设政区、环境、国土资源、人口、城乡建设、交通、邮政、电信、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城乡贸易、旅游、经济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政法、教育、科技、文化等28篇。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