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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郑一鹏
知识类型:
人物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莆阳名人传》
唯一号:
130630020220003962
人物姓名:
郑一鹏
人物异名:
字:九万;号:抑斋
文件路径:
1306/01/object/PDF/130610020220000007/001
起始页:
0298.pdf
出生年:
1493年
籍贯:
莆田县城关
亲属:
郑兴宗;郑迁善
传略
郑一鹏,字九万,号抑斋,莆田县城关人。明世宗朝给事中,居谏官之职,以“谏垣中最敢言”闻名于史,是莆阳历史上以敢谏著称的一位谏官。 读书翰苑 积极议政 郑一鹏出身莆阳望族,为南湖郑氏后裔。明弘治六年(1493),生于莆田城关。曾祖郑兴宗、祖父郑迁善,俱由乡荐(举人)出任儒学训导。一鹏自幼聪敏,不沉湎于戏玩;稍长,博通群书,议论英发。明正德八年(1513)乡试中举,十六年登进士第,选翰林庶吉士。一鹏虽属读书馆中,仍积极议论时政。 先是,当年三月,三十一岁的明武宗沉湎玩乐,捕鱼落水,病死于深宫豹房。因武宗无子,遂由宪宗之孙、孝宗亲弟兴献王长子朱厚熜继位,是为明世宗,翌年改元嘉靖元年(1522)。 时内阁首辅、大学士杨廷和总揽朝政,适时颁布武宗遗诏,罢威武营团练诸军,革废皇店,遗还豹房番僧、教坊乐人与四方进献的美女,停止京师不急工务;收捕拥有重兵的武宗宠将江彬,为天下除去一大祸害;草拟明世宗登极诏书,对时事多有兴革;极力维护皇朝政权的平稳交接,顺应了民心,获得朝野声望。 明嘉靖元年(1522),明世宗念及杨相辅政拥戴之功,提议封号伯爵。郑一鹏上书杨廷和,劝其力辞封爵,未为杨所接受。后御史曹嘉疏论大学士杨廷和在“内阁柄(权力)太重”,郑一鹏驳之曰:“明太宗始立内阁,简(选任)解缙(大学士)等商政,至漏下数十刻始退。自陛下即位,大臣宣召有几?张锐、魏彬之狱,献帝追崇之议,未尝召廷和等面论。所拟旨内(宫廷)多更定,未可谓专(专权)也。” 明世宗以藩王继大统,多谋而刚愎,在即位礼仪上与内阁发生争执,拒绝行皇太子即位之礼。之后,在议定生父兴献王主祀称号上,又生分岐,不听杨廷和内阁的主张,致杨被迫辞职。[1]以上所论,反映郑一鹏对朝政的关注,论人的正直。名臣海瑞赠诗与其共勉,曰:“丈夫所志在经国(治理国家),期使四海皆衽席(安居乐业)。”(《樵溪行送郑一鹏给内》) 授任给事 忘身论谏 明嘉靖十八年(1523),郑一鹏庶吉士结业,授户科给事中[2],开始了谏官的生涯。后转吏科左给事中,尝奉命出使楚地册封藩王,拒收馈赠礼金,受到好评。不久又差委巡视光禄寺。光禄寺是朝廷直属机构之一,掌皇宫酒膳、祭祀燕飨供给等事务。一鹏巡察后,“疏陈十四事甚悉”,全面揭露寺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接着,又论劾该寺揽权纳贿、侵占冒领行为,及宫内小臣强横索贿行径,依法予以处置。由此,寺中宿弊得到肃清,每岁节省了不少经费,而近侍宠臣却颇感不利。 明代设置六科给事中职使,主要是对六部及诸寺直属机构执政实施监察,纠察论劾,维护纲纪,充当帝王的耳目。郑一鹏则更多关注涉及国家大政要务,直陈时政得失,忘身言谏,乃至触及帝王之失。 明世宗迷信道教,即位不久便与道教结缘。嘉靖二年(1523)四月,世宗听信太监崔文所言,修醮可以去祸,遂于乾清、坤宁诸宫设斋醮祭拜,宫中诸多厂阁亦莫不设醮,或连日夜,或间日一举,或一日再举,经筵成为虚设而无用。对此,郑一鹏上疏谏曰:“近来祷祀繁兴,制用渐广,伤太平之业,失天下之望,莫此为甚。臣巡视光禄,见一斋醮蔬食之费,为钱万有八千。陛下忍敛民怨,而不忍伤佞幸之心。况今天灾频降,京师道殣(饿死道路者)相望;边境戍卒,日夜荷戈,不得饱食,而为僧道靡费至此。臣谓挟此术者,必皆魏彬、张锐之余党,曩以欺先帝,使生民涂炭,海内虚耗。先帝已误,陛下岂容再误?陛下急诛之,远之可也。敢乞陛下立停斋祀,放归方士,如有灾祸,由臣身当之!”疏上,世宗觉悟,降旨曰:“天时饥馑,斋祀暂且停止。” 郑一鹏针对皇宫中用度日益奢侈,耗费比明英宗天顺时多至数倍,上疏曰:“今岁灾用诎(短缺),往往借支太仓。未央诸宫,每有赢积,率馈遗戚里。曷若(何不如)留供光禄,彰母后德?”于是,明世宗命乾清、坤宁二宫暂减岁用十分之一。郑一鹏又针对鲁迷(今土耳其国)进贡狮子、西牛、西狗、西马及珠玉等宝物,援引汉朝关闭玉门关,谢绝西域外国进贡奇宝的故事,疏请世宗敕令边臣,对鲁迷来贡量行赏赍,就地遣送回国,勿使进京,彰明天朝不以远物为宝的盛德。世宗不采纳。 明嘉靖三年(1524)二月,给事中邓继曾上疏,对皇帝不与内阁共政的做法进行规谏。曰:“祖宗以来,凡有批答,必下内阁拟议而行。顷者,中事不考经,文不会理,或左右群小,窃权希宠,以至于此。陛下不与大臣共政,而容若辈干政,臣恐大器之不安也。”疏入,世宗大怒,将继曾下诏狱,不久降职为县丞。郑一鹏与几位给事中,皆进行论救,不报。 东厂理刑千户陶淳假手杀人,郑一鹏论劾将其正罪谪戍。世宗诏复查案情,改拟带俸。一鹏又与御史李东等奏劾刑部侍郎孟凤失职,世宗不听。 预议大礼 执义谏诤 时中外臣僚对明世宗生父兴献王的尊号问题,展开一场经久激烈的争论,在当时被认为是维护封建礼制的重大原则问题。郑一鹏义无反顾,投身这场激烈的斗争中。 明嘉靖三年(1524)三月,世宗诏为兴献帝加尊号并议为其建庙奉祀之事。礼部侍郎吴一鹏会同朝臣力言建庙之非,翰林修撰吕楠、编修邹守益亦上疏谏争。世宗恼怒,令将吕、邹逮送镇抚司(诏狱)拷讯。忠义之士虽知二人无罪,却无人敢言。郑一鹏毅然上疏论救。疏曰:“臣闻人臣之职,以进言为忠;人君之德,以纳谏为明。近修撰吕楠、编修邹守益,论谏大礼,俱以言辞忤慢,下锦衣狱,臣谓此非盛德也。二臣文学行谊,素为翰林所重。今其言虽激切,而忠爱之心,诚有可亮者。有臣如吕楠辈,陛下宜置之左右,以资其论思启沃之益,顾(反而)忍摧折而挫辱之耶?”指出:“夫士君子之正气,国家之元气系焉。今吕楠与守益相继下狱,臣恐士气益靡,元气日耗,国之理乱未可知也。伏望陛下深维社稷安危之计,天命人心去留之机,不以容受直言为难,而以阻塞言路为惧,特宥吕楠等照旧供职,则士气益振,圣德弥光,国家元气愈固,一举而数善从之矣!”4]从国家治乱安危高度,论述帝王广开言路的重要性。世宗不听,吕楠、邹守益二人被贬谪远州。 明嘉靖三年(1524)七月,由于明世宗在大礼议问题上,坚持尊生父兴献帝为皇考,而称孝宗为皇伯考,并于宫中另立庙,朝议时,遭受二百多名朝臣反对,而被斥为“无君”举动。朝臣认为事关封建纲常名教的根本大事,一旦孝宗改为皇伯考,则“太庙无考,正统有间”。于是,二百多名翰林、寺、部、台谏官员,决心“仗节死义”,伏跪于左顺门,向世宗争谏。自辰至午,世宗两次遣太监传旨谕退,百官皆伏跪不起,甚至有人高呼高皇帝、孝宗皇帝。世宗甚怒,令司礼监登录姓名、逮捕首事者八人下狱。群臣撼门痛哭,声震阙廷。世宗大怒,遂命逮捕一百三十四人下狱,另八十六人姑令待罪。世宗令将八名首事编伍,四品以上者夺俸,五品以下者廷杖。郑一鹏因参加伏阙争谏,被廷杖三十。[6]多名莆臣亦受到严厉处罚,郎中黄侍显以首事者流戍广东陆丰碣石卫;御史张曰韬被杖几死,以布裹臂肉,强挟而归,越三日卒。共有十七人因杖责病创先后死去,可见这场斗争的残酷。 郑一鹏虽遭责打,但并未放弃议礼之争。时观政进士张璁、前朝老臣席书等,迎合世宗,鼓吹“继嗣不继统”之论(即尊明孝宗为皇伯考,兴献帝为皇考,不继承孝宗至武宗系统)。郑一鹏上《黜邪说、正大礼疏》,论述“小宗继大宗”是万古不易的纲常之制,立庙之议违反古制,是“大宗之外复有一大宗”。斥席书所论为“无礼君父”之邪说,动摇国是,应如鹰鹯逐鸟雀一样,不共戴天,不忍与之并立于朝。又言桂萼、张璁等人,朋比为奸,熒感圣听,云云。一些史志称,一鹏再次被廷杖三十。[6] 今天看来,大礼议乃是当时君臣对封建纲常名教,即传统礼制是否坚持之争,同时亦反映朝廷权力之争。郑一鹏等一大批士族精英,在议礼过程中,为维护传统礼制所表现的坚定政治信念,不惜仗节死义,其勇于谏诤的精神,历来为史家所称颂。 秉忠议政 举直斥佞 郑一鹏在言官任上,秉义尽忠,与议大政,不畏威势,忘身逆言,指佞触邪,举枉错直,始终保持昂扬的斗志。《明史》称,“时诸臣进言多获谴,而一鹏间得俞旨,益发舒言事”。意为,因所论有时获帝王允许,而更加放手论事。 诸如上疏论杨宏(漕运总兵)不宜推用为宁夏总兵官;论席书(礼部尚书)不宜揭发费宏,而留其弟席春为翰林修撰;论王宪(兵部尚书)夤缘贵近,邓璋(都御史)败事甘肃,举用三边总督;服丧的尚书罗钦顺,告假的祭酒鲁鑙,被谪官的翰林修撰吕楠等,宜召回安置于经筵;对廷臣乞省养疾,不宜一概不许,“诸疏皆侃侃” 。[7]侍郎胡瓒、都督鲁纲,督师讨伐大同叛卒,所奏请功状,列名遍及文武大臣、台谏、部曹,及各边抚、按、镇、监。一鹏上疏揭发鲁瓒贪功欺罔之罪,曰:“桂勇诛郭监等,在瓒未至之先;徐毡儿等之诛,于瓒无与。瓒欲邀功冒赏,惧众口非议,乃请并叙以媚之。夫自大同构难,大臣、台谏谁为陛下画一策者?孤城穷寇,尚多逋逃,各边镇、抚,相去数千里,安在其能犄角(抵抗)也?请治瓒等欺罪。”于是未予行赏。 武定侯郭勋,阴谋得到毗邻的虎贲左卫公署,以扩大自家府第。于是指使卫指挥王琬等声称卫署低下狭小,不足吏士居住,而民郭顺愿以宅易之。郭顺系郭勋家奴,实际其宅更为低狭。郑一鹏遂与同官张嵩参劾郭勋曰:“以敝宅易公署,骄纵罔上。昔窦宪改沁水园,卒(终)以逆诛。(郭)勋谋夺朝廷武卫,其恶岂止(窦)宪比;部臣附势曲从,宜坐罪。”尚书赵璜等人,不得已自劾其罪。诏令郭勋归还所得卫署。郭勋由此对一鹏甚为怨恨。郑一鹏还参劾了皇亲张鹤龄侵占民田案。 郑一鹏在谏署四载,纠察纪纲,举直斥佞,不遗余力又无所顾忌,上疏达百章之多。他在伏阙被仗后,相继上《重经筵以养圣德疏》、《辟左道以除圣德疏》、《却贡献以光圣德疏》、《保全谏官以开言路疏》、《宥狂直以振士气疏》、《止传乞抑奔竞以正士风疏》、《纤劾权奸疏》等十余疏[8],所论皆关系君德,直切世务,尽现其爱君效国之心与深思卓识。由于对权贵利益多有触犯,而被怀恨在心,蓄谋加害之。 罢职居家 课子授徒 郭勋尝被指与谋反的白莲教徒李福达交往,并为李辩护,而受到大臣的弹劾。此时,郑一鹏再次以李福达案论劾郭勋。因郭勋赞成议大礼,世宗欲对其加以保护。遂命桂萼、张璁重审李福达案,结果完全推翻了旧案,大批官员受到严惩。郑一鹏亦被指“妄奏”坐罪,拷掠除名[9],实施政治报复。 另一种说法是,当时正值对京官进行考察,礼部侍郎桂萼疏请借机斥逐反对议礼的言官。明世宗下令科道官(六部言官与各道御史)互相纠劾。郑一鹏倡议诸同僚执奏宣言:“非事体不敢奉诏。”世宗预先派人侦缉访得其状,甚怒,权幸乘机陷害,致一鹏被杖六十,罢职为民。“臂肉削尽,濒死犹得生还。”[10]两种说法其实是一致的,后说所云“权幸乘机陷害”,即前说被指“妄奏”。 郑一鹏罢职归家后,杜门读书,课诸子学业,在学堂壁上大字书曰:“希圣希贤,作天下第一流人物;维忠维孝,扶世间亿万载纲常。”用以激励诸子,亦是其忠实奉行的人生宗旨。 一鹏因家贫无以为养,遂赴建宁授徒,敝衣布冠,恂恂如寒士,主人亦不知其为前谏官。逾年,有新补弟子员者入公塾中,甚为矜色。一鹏询其年,俨然曰:“才三十耳!”一鹏笑曰:“此仆拜杖之年也!”主人询知其姓字,大为惊奇,敬谢不已。一鹏归时,赠贻颇厚,得以买田数亩以供生活之费。 一鹏居家二十六年。巡按御史先后十次保荐起用,明世宗俱不听用。郑一鹏于嘉靖三十一年(1552)病逝,终年五十九岁。明隆庆元年(1567),新君更化,言官屡请追恤,乃复官,赠光禄寺卿。 郑一鹏著有《馆省书疏》二卷,《抑斋遗集》四卷。 注 [1]明武宗无子,世宗由藩王入继帝位,欲尊生父兴献王祐杬为皇考。内阁首辅杨廷和认为不合礼法,主张称孝宗(武宗父)为皇考,兴献王为皇叔父。因事关封建纲常名数根本大事,二百余名朝臣仗节死义,伏阙力争,被世宗视为无君之举,横加镇压。嘉靖七年,世宗颁布《明伦大典》为结论,决定称孝宗、张皇后为皇伯考、皇伯母,追尊兴献王为皇考恭穆献皇帝。早已辞官的杨廷和被定为罪魁,削籍为民。 [2]明代无宰相,于六部设都给事中(正七品)一人,左、右给事中(从七品)各一人,掌侍从规谏、补阙拾遗、稽察六部百司之事,具有言谏、封驳、弹劾等责,重点对尚书六部行政的监察,直接对皇帝负责。 [3]《明史》卷二百六,郑一鹏传。《明史纪事本末》卷五十二。 [4]郑一鹏《论吕楠、邹守益不宜下狱疏》(涂庆澜《莆阳文辑》卷一)。 [5]《福建通志》卷六十九;林岵瞻《莆田县志稿》名臣传。 [6]《福建通志》卷四十四,郑一鹏传;林岵瞻《莆田志稿》郑一鹏传;黄海《续莆阳比事》卷七《精金粹玉,大节孤忠》,皆称“廷杖三十”,疑有误。《福建通志》又将《黜邪说、正大礼疏》,与论劾“席书、桂萼等妄议摇国是”之事,裂为前后不同二事。邑人史家柯维骐《郑一鹏传》(《国朝献征录》)则云:“甲申七月,科道百官伏阙请正大礼,一鹏同杖三十。虽被挫折,志操愈励,报论席书、桂萼、张璁、方献夫,妄议大礼,以摇国是。”所载甚确,从之。 [7][9]《明史》卷二百六,郑一鹏传。 [8]贾三近辑《皇明两朝疏抄》。 [10]柯维骐《吏科给事中郑一鹏传》(《国朝献征录》卷八十)。 [11]郑王臣《莆风清籁集》卷十七,《兰陔诗话》。 [12]《福建通志》卷六十八,艺文志。
知识出处
《莆阳名人传》
出版者:海峡文艺出版社
本书精选50人,包括高官大臣、御史、师儒、布衣儒士、状元大魁、名士等各类名人,介绍了这些名人的生平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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