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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三章 文物保护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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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3475
颗粒名称:
第三章 文物保护管理
分类号:
G260.1
页数:
3
页码:
953-955
摘要:
本文记述了莆田县文物保护管理的情况。其中包括文物普查与考古发掘、文物管护、文物保护单位等。
关键词:
莆田县
文物保护
管理
内容
第一节 文物普查与考古发掘
1956~1957年县文化馆在12个乡镇进行文物普查,发现县内新石器时代的遗址43处,1987年在全县又进行古文化遗址普查,发现了商周时期古文化遗址27处,采集到残石〓、残石刀、石球、夹砂黑陶、灰砂陶、红陶、印文硬陶碎片。纹饰有绳纹、网纹、方格纹、圆点纹、弦文、直篮纹、曲折纹、刻划纹等多种多样。同年,县文化馆还根据明弘治《兴化府志》记载的线索,组织人员在沿海的东汾、海头、利角;平原的西天尾和山区的庄边、新县普查,发现陶瓷古窑址6处(即灵川东汾、海头、许山、利角、庄边瓦窑垅、新县过洋山和西天尾碗洋)。采集标本有碗、碟、盆、盘杯等生活动用品和匣钵、垫饼等生产工具。经鉴定为宋至元时期的古窑址。
1986年,在进行文物普查中,普查人员在西天尾镇林山村发现许多僧家用物和碑刻。(1991年报经国家文物局批准,省文管会派出考古队来莆考古发掘。共挖深方53个,总面积1325平方米,深度60~195厘米,探明林泉院规模达2万平方米,有唐、宋、元、明、清各个不同时期殿基结构,出土大量古建筑构件、陶瓷器皿残片、铜钱、残碑和后唐长兴四年(933)的陶吻、石水槽等文物,为研究南少林寺遗址提供可靠的依据)。
第二节 文物管护
建国初至80年代文物管护工作,由县文化馆主管。50年代和80年代初,主要进行县内文物的普查、征集、收藏工作,并建立文字、照片、图表、拓片资料档案。同时,选出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呈报各级人民政府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文化大革命”期间文物管理工作被忽视,一些文物被视为“封、资、修”,惨遭破坏。
1982年11月19日,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进一步加强了全县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1985年3月4日成立莆田县文物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县文物的保护管理工作。1986年11月,成立莆田县博物馆,负责全县文物的征集、保护、研究、陈列展览工作。1987年,莆田县博物馆与县文化馆办理文物移接工作。1989年对馆址谯楼进行全面整修。1987年3月,县文物管理委员会选定一批文物义务保护员,形成县、乡(镇)、村三级文物保护网。逐步完善各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工作,即(有记录档案、有保护范围、有标志说明、有专兼人管理)。
1988年,县人民政府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于3月22日颁布《关于加强文物保护管理的通告》,并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系列宣传。提高广大干群保护文物意识,打击进行文物走私活动的不法分子,追回文物近3000件。同年,县公安局荣获“全省文物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1989年10月1日,莆田县博物馆正式挂牌开馆。同年底,在福建省文物鉴定组的指导下,对馆藏文物作了全面的鉴定,并分档设置保管,添置保险柜、报警器等保安设施,达到“三铁一器”的防护要求。
至1990年底,县博物馆共举办各种类型的展览66场次,其中有打击文物走私成果展、妈祖文献资料展、莆田革命斗争史展览,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宣传教育效果良好,参观人数达20万人次。1992年县博物馆先后2次获省文博系统“先进单位”称号。
第三节 文物保护单位
建国前,未见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建国后,于1956年进行第一次文物普查和征集工作,开始对文物进行保护管理。尔后,于1980年、1982年、1987年再进行3次文物普查,经呈报批准,分别列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境内今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福建省文物保护单位7处,莆田市、县文物保护单位74处。
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988年1月13日国务院公布莆田县广化寺释迦文佛石塔、木兰陂2处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二、福建省文物保护单位
福建省人民政府于1961年5月公布木兰陂、广化寺石塔、三清殿、多宁海桥4处为省文物保护单位,1985年10月11日公布古谯楼、郑樵墓2处为省文物保护单位。1988年木兰陂、释迦文佛石塔改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0年申报贤良港天后祖祠、湄洲妈祖祖庙、林兆恩墓3处为省文物保护单位(1991年3月20日正式公布)。
三、莆田市文物保护单位
1986年4月24日莆田市人民政府公布以下20处为莆田市文物保护单位:
革命文物原哲理中学钟楼、莆田县革命烈士纪念碑(烈士陵园)、杨持平烈士墓。
古建筑薛公池(咏归亭)、黄滔祠、蔡襄祠、正学门、修史堂、冬卿旧第、大宗伯第、广化寺、东岩山石塔、石室岩砖塔、熙宁桥、延寿桥、瑞云祖庙戏台;
石刻智泉石刻群;
古植物 “宋家香”荔枝树;
古墓葬 唐甘露林(林攒墓)、黄滔墓。
四、莆田县文物保护单位
莆田县人民政府分别于1981年10月、1984年8月、1986年4月公布了3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除了已升格为省级保护和由市保护的外,18个乡镇总计54处:
大洋乡永兴岩石窟;
庄边乡 瓦窑垅古窑址、西音宫石雕、赤石宫闽中抗日联军训练旧址;
新县乡 夹漈草堂、东方亭崖刻、宣德宫;芗林寺修史堂(一名“三间流水屋”)。
白沙镇 郑樵墓碑亭、澳柄桥、东泉列宁小学、澳柄宫红军团部;
萩芦乡 太平陂;
常太乡 李富墓;
江口镇 南安陂、囊山寺、东岳观、圣寿寺石刻;
西天尾镇 九华山崖刻、紫霄山崖刻;
华事镇 龟山寺、兰亭寺壁画、黄仲昭墓;
渠桥乡 五府桥、荔枝王、香山宫;
黄石镇 北辰宫、清浦灵慈宫、桂苑祠、太湖祠、谷城宫、镇海堤、定庄堡、浦口宫、黄石文庙。
北高乡 塔仔塔;
灵川镇 许山古窑址、端明殿(金沙宫);
秀屿镇 嵩山崖刻、秀屿山崖刻、西温戏台;
平海乡 进士坊、平海天后宫、师泉井、龙虎山海滩岩;
忠门镇 东吴塔、莆禧城、吉了寨、鲤江庙(莆禧城隍庙);
湄洲乡 下山宫、妈祖山崖刻;
南日乡 南日教堂。
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全志共38篇,卷首设序、凡例、总述、大事记、地图和照片,卷末附录。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体裁,全面记述了莆田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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