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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二章 学校体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莆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3416
颗粒名称:
第二章 学校体育
分类号:
G807
页数:
7
页码:
863-869
摘要:
本文记述了莆田县学校体育的历史和发展。幼儿体育在清光绪十九年开始出现,小学体育在民国初期成为必修课,中学体育则最早出现在光绪年间。各阶段的体育教学和活动都有相应的发展和变化。
关键词:
莆田县
体育
学校体育
内容
莆田县学校体育活动开展较早,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培元学堂召开第一届校运会,田径比赛作为主要项目。此后每年都举行1~2次。民国8年(1919)4月,哲理中学、兴郡学堂、砺青小学等校联合举行境内中小学生第一次运动会,尔后由学校推向社会。
第一节 幼儿体育
清光绪十九年(1893),兴化美以美女义学附设蒙养堂,招收3~5岁幼儿入学,让幼儿进行一些具有文娱、体育双重意义的活动,莆田始有幼儿体育教学。
建国后,人民政府关心幼儿的健康成长,幼儿体育教育日趋规范化,内容日渐丰富。1954年,在城区设立全县幼儿教育辅导站,组织农村幼儿工作者编写幼儿体育教学计划,研究幼儿体育教学方法,在此基础上,全县编写统一的幼儿体育教学大纲,为各校进行幼儿体育教育的主要内容依据。1981~1983年,采用省编幼儿园教学教材,1984年后,采用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根据幼儿生理、心理特点,体育活动以跑、跳、投等基本技能动作为主,培养幼儿的体力、智能,增强幼儿的身体协调能力。同时,结合儿歌、童谣,让幼儿做些有节奏的模仿动作,培养幼儿对体育运动的兴趣,促进其身心健康成长。
各学校、学区和县体委、教育局根据幼儿特点举办各种竞赛活动。
1990年,全县各校幼儿园都开辟儿童活动场所,设有滑梯、浪船、转椅、跷跷板等儿童体育游戏器械,供幼儿进行体育活动。
第二节 小学体育
清光绪年间,砺青、普东、进群、通德、湖山、哲明、培德、铸新等小学相继开设体育课,每周1~2小时,讲授兵式体操。砺青小学体育课设有平台、水平杠、木马、球竿、哑铃、印度棒、投球、木枪等项目。
民国初期,体操课作为各小学的必修课,每周安排3课时。民国3年(1914),砺青小学举行首届校田径运动会,推动体育运动的普及发展。民国12年,小学体操课改为体育课,教学内容以体操、田径、球类和游戏为主。上课期间,上午有早操和课间操,下午有课外活动,但缺乏严密组织与训练。之后,从日本警官学校毕业的陈乃元在莆田任体育教师后,体育课程引进日本学校的体育内容,增设哑铃、队列、队形操、跳、跑、木马、单双杠、跳箱等项目。
民国25年,教育部制订《小学体育教授细目》、《乡村小学体育实施法》,但部分小学因条件限制,仍依教师的专长与场地器材决定授课内容。
建国后,规定体育课为学校的必修课程,小学体育每周设两节体育课。1953年,省教育局派郑藩来莆田指导城、涵小学体育教学,使小学的体育教学逐渐走上正轨。
1957年起,贯彻教育部颁发《体育教育大纲》,各小学逐步配齐体育教师,体育活动更趋正常化。1963年,全县各小学按教育部新颁的《小学体育教材大纲》授课,并于12月召开学校体育工作会议,加强对小学体育教研组的领导。
“文化大革命”初期,各小学一度停课。1970年后,体育课用省编的《军事体育教材》施教。涵江实验小学、城厢各小学也相继组织运动队,进行训练。之后,黄石五龙小学、黄石小学、黄瓜小学等恢复课外活动,组织学校课余运动训练队。
1974年,各学区小学基本上恢复原来的体育教学,小学生的体育水平有明显提高。同年,涵江实验小学荣获全国小学田径通讯赛第一名。1974年后,黄石西洪小学连续三年获得福建省基层小学“向上杯”篮球比赛冠军。1975年,黄石五龙小学被评为全国、全省体育基层先进单位、学校体育先进单位。1975年10月19日,莆田县代表队参加莆田地区第三届小学生运动会,获得男女甲组团体总分第一名。次年11月,参加莆田地区第四届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又获得男子甲、乙两组团体总分第一名。
1977年,教育部颁发新的《体育教学大纲》后,县重视体育教学的改革工作,规定小学优秀运动员可以优先录取或保送进初中就学,于是,各小学加强对优秀体育苗子的培养工作。1983年4月7日,新华社记者与福建省12家报刊记者专程到涵江实验小学和黄瓜小学采访,《北京周报》在头版发表了长篇专稿,向国内外进行宣传。中央电视台记者还深入黄瓜岛作一周的采访。拍摄了《小岛盛开田径花》的电视专题片,在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节目中多次播放。1984年,全县22个学区和2所重点小学设立24个田径训练点,进一步推进小学体育的发展。
1985年,各小学及中心小学开始按《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要求,开展体育达标活动,各小学普遍建立学校体育代表队,开展业余训练及小型多样的竞赛,陆续为各级培养和输送优秀的体育人才。迄1990年,上述情况基本不变。
第三节 中学体育
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培元学堂,设立体育课并开展课外体育活动,经常举行单项比赛,继之,兴郡中学堂、私立师范学堂,将体操列为体育教学项目。宣统二年(1910),哲理中学开展跑、跳、投等田径项目活动及秋千、轩轾板、滑梯等体育游戏。
民国初年,各中学将体育课定为必修课。教学内容由兵式操转为田径、球类、体操。20世纪30年代初,程天泗、翁祖烈等在南京、上海学成后,相继返莆任教,从此,莆田体育逐步走上正轨,学校课外体育活动广泛开展,涌现出一批优秀选手。40年代,哲理中学“旋风”篮球队在省内压倒群雄。民国34年年后,各学校每周恢复两节体育课,每学期开一次校内运动会,还经常举行校际比赛。民国36年冬由莆田7所中学39名运动员组成的田径访间团远征福州、上海、南京三大城市,载誉而归。
建国后,县成立体育教学研究小组,指导全县学校体育教学,教研组按苏联体育的教材和教学法指导中学体育教学,试行“分组轮换教学法”,强调教师的主导作用,教学质量有所提高,课外体育锻炼的组织日渐严密。在此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自编《中学体育教材纲要》和《体育成绩考查标准》,供各校使用,得到省教育厅的肯定和推广。之后,又参照东北地区的体育试用教材内容,编写了以田径、排球为主,适合莆田特点的教学大纲。
1952年后,贯彻毛主席关于“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和学生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指示,加强体育教学,各中学都坚持两课、两操、两活动,即每周两节体育课,每日一次早操、一次课间操,每周两次课外活动。1955年8月,各中学推行广播体操,改进体育课堂教学。1956年春,各中学开始全面推行国家“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简称“劳卫制”),各校学生都积极参加,课外体育活动内容更加丰富。同年,中学体育课按教育部新颁发《体育教学大纲》授课。并增设跳箱、山羊、单双杠及联合器械等体育设备,每学期举行一次全县教学观摩活动。1958年,掀起“全民办体育”的热潮,实现省内第一个体育普及县。1960年执行教育部通知,学校体育课减为一节课,体育活动一度受到影响。1962年下半年,全县各中学恢复每周两节体育课和正常体育活动。1963年,县召开中等学校体育教师工作会议,举办中等学校体操教材学习班,50多名中学体育教师参加学习,研究改进体操与田径的训练方法。1964年3月,省体委和晋江专区先后确定莆田县为福建省田径训练基地,莆田一中、莆田二中、莆田五中、城厢实验小学等14所中小学为田径训练重点学校,莆田九中等3所中学为篮球训练重点学校,莆田七中、荔城中学等5所中学为排球重点学校。
“文化大革命”初期,体育教学受到严重千扰。体育运动队解散,体育教师下放,体育器材设备失散。1970年复课后,体育课改为“军体课”。各所中学恢复体育教研组活动,按照教学大纲要求,恢复体育教学和训练。时学生体育运动、竞赛甚为活跃。
1977年起,各中学按教育部第三次颁发的《中学体育教学大纲》与《中学体育教学参考书》进行体育教学。成立城涵、平原、沿海、山区4个地区的校际体育教研小组,定期开展校际教研活动。各中学按年段、各地区按学期组织教学观摩,交流经验。1979年,学习扬州经验,推进体育教学改革,建立学生健康卡片,实行“循环式”教学和男女分班教学。在加强体育教学和广泛开展学生课外锻炼的基础上,各学校相继向有关方面输送体育专业人才。1982年以后,莆田二中向省体工队、体校、部队、大专院校输送体育人才53名。1983年,莆田五中开设体育专修班,两年内被大专院校录取39人,成为莆田县“体育高考成绩优秀”单位。1983年,莆田一中被国家体委授予“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先进单位”称号。
1985年,全县各中学开始按《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要求开展体育达标活动,参加达标锻炼的学生80648人。1985~1986年度达标率为50%,1986~1988年度达标率为80%,19881989年度达标率88,1989~1990年达标率为90%。有10所中小学被评为《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先进单位。
1985年,莆田二中被团中央授予“活跃的中学生生活”先进学校,受到国家教委和国家体委嘉奖。1987年6月,莆田二中被省教委确定为培养田径、篮球高水平运动员的试点学校。次年,莆田二中又被国家教委确定为全国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的试点校(全国216所,福建省11所)。1987年8月3日,县中学生体育代表队参加在浙江绍兴市举行的全国“田径之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中学生田径比赛,获得男女团体总分第一名。
1989年,莆田四中荣获省教委、体委、团委和省广播电视厅联合举办《新编少儿操》录像评比第三名。
为调动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积极性和选拔后备人才,各校内的班级之间、年段之间常举行小型的各类体育项目比赛。各完全中学每学年都举办校运会,至1990年部分完全中学举办校运会的届数为:莆田二中举办92届;四中93届;黄石中学62届。1990年莆田二中(篮球、田径)、四中(排球)、莆田华侨中学(田径),被省教委、省体委列入福建省首批体育传统项目重点学校。
1974~1990年中学生参加全国性青少年田径比赛获得前三名成绩的共62人次。
第四节 专业体育学校
一、体育学校
1958年4月,创办莆田体育学校,学制为两年半。次年8月,招收高中一年级学生40人。1960年春,晋江地区体校高中一年级40多名学生并入莆田县体育学校,同年8月,毕业23人,分别担任县内各中学及中心学区体育教学工作。1960年8月,五年制专业班招收小学毕业生40人,同年,招收初中毕业生40人。
1961年初,因国家经济暂时困难,莆田体育学校撤销,在学学生全部转入普通中学。
1979年9月,莆田县体委受莆田地区教育局的委托,在县少体校开办莆田地区师范学校体育班,学制为两年,招收新生35名,毕业后由各县派往中、小学任体育教员。
二、少年业余体育学校
1956年10月,组建少年田径培训班,招收城区各中学初中学生20名进行课余训练。1957年3月,成立莆田县儿童少年业余体育学校。“文化大革命”开始后,1967年停止招生。1971年恢复,在训学生人数增加,田径重点班80人,游泳班20人,排球普通班20名,男、女篮球普通班30名,还有设在城涵各中学的田径、篮球、排球普通班300名。
1984年,业余体校被评为全国业余训练先进单位,教练获省体委表彰的计有20多人次,教练员、裁判员获国家体委表彰的计有5人次。
至1990年止,业余体校为国家培养一大批各类体育人才,其中成为国家级健将的有陈美香等25人,成为国际级田径健将的有刘玉煌、翁康强、蔡军3人,成为国际级女排健将的有林国清1人。此外,有4人破全国田径纪录,有2人破亚洲田径记录,有2人分别破亚洲自行车纪录和游泳纪录。
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全志共38篇,卷首设序、凡例、总述、大事记、地图和照片,卷末附录。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体裁,全面记述了莆田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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