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药政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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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3407
颗粒名称: 第三节 药政管理
分类号: R197
页数: 1
页码: 857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民国时期到1990年莆田县的药政管理发展过程。民国时期未设药政机构,市场上假劣药材无人管理。建国后,各医院贯彻《关于麻醉药品临时登记处理办法的通令》,限量审批供应麻醉药品。70年代后,药械实行计划定点购销,并建立中西药仓库等。80年代中期,时有药贩销售假劣药品现象,但通过药政人员的监管和医药行政管理办公室的成立,每年都进行药品大检查。
关键词: 莆田县 医药卫生 管理 药政管理

内容

民国时期,未设药政机构。市场上假劣药材无人过问。私营中西药店储存条件不善,中西药混存,常致药品变质降低药效。
  建国初,各医院贯彻《关于麻醉药品临时登记处理办法的通令》,限量审批供应麻醉药品。1958年,县医药公司在城关建立中西药库,配备专职仓管员,中西药分存。药材购销由国家专营,假劣药材绝迹。60年代,县医药公司与一些农业生产大队联合创办中药场种植药材,并与基层供销社联合建立中药材代购点,收购中药材达200多种。70年代,药械实行计划定点购销,县医药公司只向莆田地区医药公司购买。1978年11月,县医药公司建立麻醉品经营点,专供麻醉药品。县级医院实行《晚期癌症病人麻醉药品专用卡》制度,卫生院由专人审批控制。1982年,调查发现埭头、忠门两公社有个别社员注射吗啡,报经公安、卫生部门配合查处。
  80年代药物的仓储条件显著改善。县医药公司及下属的城关、涵江、埭头、笏石批发站,均建立中西药仓库,仓库全部装备电扇、烘柜、吸潮机、灭火器等。80年代中期,药贩销售假劣药品现象时有发生。1985年,县卫生局借调两名药政人员,专管药政工作,1986年10月,莆田市医药公司成立医药行政管理办公室,配合卫生局查处无证药贩及假劣药品。至1990年,每年都进行1~2次全县性的药品大检查。

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莆田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全志共38篇,卷首设序、凡例、总述、大事记、地图和照片,卷末附录。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体裁,全面记述了莆田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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