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其他医疗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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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3386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其他医疗机构
分类号: R197
页数: 2
页码: 842-843
摘要: 本文记述了莆田县的其他医疗机构,包括工厂医务室、中学医务室、农(茶)场医务室、精神病疗养院和盐场职工医院。这些医疗机构在当地医疗体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为当地居民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关键词: 莆田县 医药卫生 医疗机构

内容

一、工厂医务室
  1990年,莆田糖厂、罐头厂、玻璃厂、啤酒厂、鞋革厂、造纸厂、印刷厂、合成氨厂等都设有医务室。医务室只开展门诊,不设病房。糖厂医务室配备15名医务人员,其他工厂医务室只有1~3名医务人员。
  二、中学医务室
  1990年,全县有16所中学设医务室,各配备1名医务人员,由医师、医士、护士或由懂得医术的教师兼任,开展门诊、防疫、保健等工作。
  三、农(茶)场医务室
  全县有5个农场设医务室,其中黄石良种场、前沁农场、梅洋茶场各配备1名卫生员,九华农场配备1名医生。医务室开展门诊、防疫、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等工作。1960年,赤港华侨农场设卫生所,至1990年全所有医护人员10名,对危重病人能进行初步抢救处理。
  四、莆田县精神病疗养院
  1959年9月,县民政科在梧塘公社太白庄创建县精神病院。1966年12月,迁至黄石,与县聋哑学校、县养老院合并,改称莆田县社会综合福利院。1970年2月,并入城厢残老院,改名莆田县福利院,内设残老区、养老区、精神病疗养区和聋哑学校。1978年,精神病疗养区独立设置,定名莆田县精神病疗养院。1980年起对外门诊。1990年,全院有床位100张,职工总数36人,其中医护人员26人,管理人员8人。收容的主要对象是复退军人中和农村无依无靠的精神病患者。
  五、莆田盐场职工医院
  1951年,东峤盐区在霞屿办盐民诊室,有医生、助产士、司药各1人。1953年扩建为诊疗所,医护人员增至9人。1958年9月成立国营莆田盐场后,职工实行公费医疗,家属实行劳保。1960年,盐民诊疗所改为莆田盐场工人医院。1963年改称职工医院。1965年,医院从霞霞霞屿迁至东峤,扩大基本建设,增置医疗器械。
  医院分门诊、病房两部分,占地面积10亩,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编制床位70张,设内、外、牙、妇产、小儿、中医、放射、药剂、检验和供应等科室。置有X光机、心电图、B超和救护车等设备。外科有万能治疗机1台、万能手术床2架、麻醉机2架、无影灯3台、甲种战备手术器械1套。下设魏厝、前沁、霞屿、铁炉4个医疗点。至1990年全院职工总数76人,其中卫技人员66人。

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莆田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全志共38篇,卷首设序、凡例、总述、大事记、地图和照片,卷末附录。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体裁,全面记述了莆田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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