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医疗卫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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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3382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医疗卫生机构
分类号: R197
页数: 8
页码: 836-843
摘要: 本文记述了在宋代,建安济坊、安养院以照顾疾病和老年人。清末,外国教会团体在莆田建立医院和诊所。民国时期,建立了红十字会分会和县立医院。建国后,医院进行改革,并成立各种卫生机构。
关键词: 莆田县 医药卫生 医疗卫生机构

内容

宋崇宁(1102~1105)、大观(1106~1110)年间建安济坊、安养院,以“恤疾病癃老之人”。绍兴元年(1131)创漏泽园,以掩埋“遗胔露骸”。庆元初(1196~),建仁寿庵,备有药物、粮食等,专收“道路往来疾病之民”。元至元二十九年(1292),安养院改为养济院,专收麻风病人。明弘治八年(1495),在城东厢太平山围地11亩,再建漏泽园。
  清乾隆十二年(1747),涵江、黄石建立养济院,光绪二十年(1894),美国美以美教会在涵江建立女麻风病院,光绪二十一年英教士雷腾在城厢设立诊所,后扩建为兴化圣教医院。光绪三十一年美教士蒲鲁士在涵江创办兴仁医院。
  民国元年(1912),兴化圣教医院改称圣路加医院。民国7年,中国红十字会莆田分会成立。民国19年,涵江绅商创办涵江地方医院,不久,由县政府接办,改名莆田县立医院。民国25年,福建省第四医防巡回队配备少量药品、疫苗,在莆开展医疗防疫工作。同年,莆田县戒烟医院成立。民国26年,县立医院、县戒烟医院、省第四医防巡回队合并为莆田县卫生院。同年,圣路加医院江口产科分院由华侨姚某接办,改名姚氏产科院。民国29年,县卫生院扩大并改称莆田中心卫生院,并指导全县卫生院工作,民国32年复名莆田县卫生院。民国35年,旅印尼华侨在江口创办福田医院。
  建国后,圣路加医院改为莆田医院,兴仁医院改为涵江医院,福田医院改为平民医院。1950年成立莆田县防疫委员会,后改称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同年,成立县卫生工作者协会。1951年,城厢联合诊所成立,为莆田县第一个联合诊所。1953年相继建立县妇幼保健站、麻风病院及鼠疫防治站。1957年笏石中医联合诊所成立(亦称莆田县中医院)。1960年扩建,更名为笏石医院。1958年,成立莆田县防疫保健站,城、涵分别设立卫生管理处。1963年成立县医学科学研究所。1969年成立合作医疗办公室。1982年成立县妇幼保健所。1984年石庭华侨医院建成开业。
  第一节 县属医疗卫生机构
  一、莆田县医院
  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英国基督教圣公会教士雷腾在城厢河边大夫祠设立诊所。次年,改为女医院,并开办男医院。光绪二十五年两所医院合并为兴化圣教医院。民国元年(1912),改名圣路加医院,院址在梅峰此门街。建国后,1953年6月,由县人民政府接办,圣路加医院改称莆田医院,1956年改名莆田县医院,定为全民所有制的综合性医院,院址扩大,门诊楼大门改由桃巷,成为莆田医疗卫生系统的医疗、教学、科研中心。
  光绪二十三年(1897),床位60张,只设男、女病房,不分科;民国2年(1913),设内科、外科、妇产3个科室;民国13年,妇科产科分设;1949年,床位160张;1953年,床位200张,设内、外、妇产、传染科室;1958年床位300张,增设儿科、五官科、中医科;1984年,床位450张,增设口腔科、计生所。1990年,院部设院长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总务科、住院部,门诊部设办公、急诊、咨询、内、外、中医、手术、妇检、观察、计划生育、传染、眼、口腔、皮肤、痔疮、保健等科室,医技科设药剂、检验、放射、病理、手术、麻醉、特诊、供应、制剂等,特诊科设A超、B超、胃镜、超声心动图、中心试验、同位素、心电图、理疗、针灸等专科。编制床位540张:内科110张,设心血管、消化、呼吸、老年、神经、内分泌、血液、血液实验等科室;外科164张,设普外、心外、胸外、颅脑、骨、矫形、胆系、泌尿、小儿、中西医结合治疗急腹症小组等科组;妇产科70张,设妇、产、婴儿、遗传细胞等科室;传染科45张,设肝炎、结核、急性传染病等3个病区;五官科45张;小儿科50张;中医科50张;监护室6张。
  1990年,床位使用率112.3,床位周转率38.79人次,平均住院天数9.48天,住院死亡率1.57,日均出院45人次,日均门诊626人次,日均急诊22人次,年业务收入889.1万元,业务支出837.3万元。
  1951年,医院主要设备有自动手术台、高压蒸汽器、外科手术器械、电动吸引器、直肠检查器、膀胱检查器、喉检查器、眼底检查器、分析天平、电离心器、组织切片机、显微镜、X光机、制冰箱、产钳、暗房设备、难产设备、产床、病床、婴儿床、救护车等。1957年至1962年有膀镜、吊式无影灯、食道镜、冰箱、理疗设备、氧气筒、氧气高压消毒器。1962年至1985年有骨科手术台、胸腔手术器械、气管镜、食道镜、五官手术器械、手提X光机、基础代谢机、超声波诊断仪、581型光电比色计、双光型光电比色计。
  1990年有3部纤维胃镜、802心电自动分析仪、256型B超扫描仪、500毫安双球管X线诊断仪、人工心肺机、双人双目手术显微镜、30型血气分析仪、2台A超、2台B超、同位素扫描机、1套放射免疫技术设备、心电手术监护仪、遗传细胞超净工作台、带电视X光机、心血管手术器械等。
  随着医院规模的扩大,职工人数也不断增加。民国24年全院职工仅75人,民国30年为71人,1955年207人,1965年289人,1975年317人,1985年476人。1990年,全院职工总数558人,其中卫技人员452人(内主任医师2人,副主任医师19人,主治、主管医师99人)。医师与护士之比为0.8:1,职工与床位之比为1.1∶1。
  医院占地面积27亩,共有大小院舍41座,建筑总面积27814平方米。病房面积22526平方米,其中一座建筑面积8800平方米的9层住院部,为市区最高建筑物。
  二、平民医院
  民国35年(1946),旅居印尼吧城的华侨姚文霖等成立慈善会,集资在江口镇创办福田(指福清、莆田)医院。1950年底,医院更名为平民医院。1951年6月5日,正式挂牌开业;同时,姚氏产科院并入医院。医院为全民所有制的县级综合性医院,院址设在江口游岚山。
  院部设办公室、行政科、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核定床位160张。设外、内、儿、传染、妇产、中医、五官等科。医技科设急诊、手术、麻醉、检验、放射、中西药房、供给、病理、心电图、胃镜、A超、B超、制药等。50年代,医院装备有X光机、万能手术床、高压消毒器、显微镜、救护车等。1990年,医院万元以上设备有200毫安X光机2台、纤维胃镜1架、B超1台、肝功能测定仪1架、救护车2部。
  1990年,床位使用率106.8,床位周转率69人次,平均住院天数7天,日均出院15人次,日均门诊160人次,日均急诊8人次。年业务收入235.9万元,业务支出228.7万元。同年,全院职工总数158人,其中卫技人员133人(内副主任医师3人,主治、主管医师18人)。医师与护士之比1.2∶1,床位与职工之比1.01∶1。
  医院占地面积30.6亩,总建筑面积14000平方米,业务用房8000平方米,生活用房6000平方米。
  医院的大型设备、业务用房、生活用房、基础设施多数由华侨捐赠或捐建。建院以来,侨胞、港澳同胞捐资捐物的团体和个人共有200多人次,折合人民币800多万元,其中700多万元是1985年以后捐赠的。
  三、笏石医院
  1957年,中医师林玉麟等5人在笏石下街租用民房,开设中医门诊,后来吸收内科、外科、眼科、产科等医务人员,成立笏石中医联合诊所,职工35人,开展以中医为主的门诊业务,兼管接生和外科小型手术。1960年,由国家投资在笏石大营村建院舍,改名莆田县笏石医院,为全民所有制的综合性县级医院。
  院部设办公室、医务处、财务科、总务科、保健科、门诊部。编制床位250张,设内、外、小儿、妇产、五官、中医、传染等科。医技科设检验、放射、供应、心电图、A超、针灸、中西药房、制剂、手术室等科室。医院价值万元以上的设备有200毫安X光机2台。床位使用率94.8%,床位周转率54.6人次,平均住院天数6.9天,日均出院23.2人次,住院死亡率2.8%,日均门诊247.22人次,日均急诊8.2人次。年业务收入207.7万元,业务支出194.5万元。
  1990年,全院职工总数212人,其中卫技人员182人(内副主任医师4人,主治、主管医师24人)。医师与护士之比为1∶1.28,床位与职工之比为1.18∶1。
  医院占地面积20亩,建筑总面积2870平方米,其中门诊310平方米,病房2200平方米。
  四、华侨医院
  1981年,江口籍华侨黄文华等筹资在江口镇石庭村兴建医院。1983年4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定为全民所有制的以神经科为主的综合性县级医院。1984年7月建成开业,称石庭华侨医院。1988年5月,改名莆田县华侨医院。
  医院设住院、门诊两部。住院部内设护理部,为综合病房,床位80张,其中内、外、小儿、妇产科各10张,神经科40张。门诊部设内、外神经、小儿、妇产、中医等科。医技科设B超、脑电图、心电图、理疗、手术、制剂、放射、检验、供应等科室。万元以上大型医疗设备有200毫安X光机、B超、八频道脑电图、手术显微镜、救护车等。医院职工总数88人,其中卫技人员77人(内副主任医师1人,主治、主管医师10人)。医师与护士之比为1∶1,床位与职工总数之比为1∶1.1。床位使用率61,床位周转率6.4人次,平均住院天数5天,日均出院病人4人次,住院死亡率0.94%,日均门诊138人次,日均急诊3人次。年业务收入75.4万元,业务支出81.8万元。
  医院占地面积15亩,建筑总面积5531平方米,主要业务用房有“工”字型门诊病房综合楼一座,职工宿舍楼一座和食堂、病人营养食堂等。
  至1990年底,侨胞、港澳同胞捐资的团体及个人共有160多人次,捐资捐物折合人民币近400万元。医院的大设备、业务生活用房、基础设施均由华侨捐建捐赠。
  五、莆田县卫生防疫站
  1949年8月,县人民政府接管原莆田县卫生院。址设在城内桃巷,是全民所有制的卫生防疫机构。1957年,改名县卫生防疫站。1958年,县卫生防疫站和省属莆田县鼠疫防治站合并为莆田县防疫保健站。1966年10月改称人民卫生防治所,1969年并入莆田县医院。1971年,复设县卫生防疫站。
  1990年,站内设有办公、行政、门诊、宣教、食品卫生、防疫、环境学校卫生、劳动卫生、地方病、防痨、微生物检验、理化检验等12个科室。职工总数93人,有卫技人员77人,其中副主任医师3人,主治(管)医师13人。主要设备有蔡氏显微镜、710分光光度计、万分之一分析天秤、酶标仪、活动冷库、救护车、高压消毒锅、超净工作台、测录仪、测氯仪、电动喷药器及低温冻箱等。全站占地面积3.5亩,业务用房2412平方米,生活用房1594平方米。
  六、莆田县妇幼保健所
  1953年,莆田县妇幼保健站成立,租用莆五中对面的民房为站址,人员4人。1955年并入县卫生院。1956年5月恢复设立,人员8人。1960年再次撤销,并入县防疫保健站。1982年11月创建莆田县妇幼保健所,设在城内南门新街,为全民所有制的妇幼保健机构。1990年,所内设办公室、行政股、妇女保健股、儿童保健股、门诊部等科室,职工总数52人,有卫技人员46人,其中主任医师1人,副主任医师2人,主治(管)医师6人。主要设备有胎儿监护仪、200毫安X光机、B超、心电图机、钙分析仪、复苏面罩、黄疸校正仪、血糖仪、空气压缩机、复印机、救护车等。占地面积8.6亩,业务用房、生活用房共4000平方米。
  第二节 乡(镇)卫生院
  1951年,各区设卫生协会分会,属县卫生协会领导,负责全区的医疗、卫生、防疫、保健工作。1952年,白沙、笏石、埭头、忠门、灵川区先后建立卫生所。1958年下半年,农村各联合诊所、卫生所、个体开业医大联合,全县成立6所人民医院、8所保健院和36所管理区保健院。1965年,撤区并社,全县成立2所镇保健院和24所公社保健院。
  1972年,保健院改称卫生院。1984年,公社卫生院改名乡(镇)卫生院,卫生院的人事、业务、财务归县卫生局管理,行政、党团组织关系归各乡(镇)党、团组织和政府领导,同年,城厢镇、城郊乡和涵江镇、涵江乡计4所卫生院分别归城厢区和涵江区管辖。
  卫生院的主要领导为院长、中共支部书记;职能部门设病房、门诊、防保、妇幼等科室和卫协会。业务上可开展三大常规(粪、尿、血)检验、X光透视、拍片、外科小手术、计划生育手术(放环、结扎、人流)、内儿科危重疾病抢救和卫生防疫、妇幼保健等。西天尾、南日两卫生院可施行胃大部切除手术。
  第三节 村卫生所
  建国初期,城厢、涵江两镇各街道居委会各设不脱产卫生员1名,业务由镇卫协会领导。
  1956年,全县分批培训保健员,每村1名,结业后回村搞卫生保健工作。1958年后,生产大队、生产队各配备1名不脱产的保健员和卫生员。1969年,全县有87.6%大队建立合作医疗站(亦称赤脚医生站),每站有2~3名医务人员(赤脚医生、卫生员、接生员)。1982年合作医疗站改称保健站。1984年改称行政村卫生所。是年,赤脚医生、卫生员经考核后,分别定为“乡村医生”及“合格卫生员”。随着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部分村(队)办卫生所转为个人承包或几个人联合承包。
  第四节 其他医疗机构
  一、工厂医务室
  1990年,莆田糖厂、罐头厂、玻璃厂、啤酒厂、鞋革厂、造纸厂、印刷厂、合成氨厂等都设有医务室。医务室只开展门诊,不设病房。糖厂医务室配备15名医务人员,其他工厂医务室只有1~3名医务人员。
  二、中学医务室
  1990年,全县有16所中学设医务室,各配备1名医务人员,由医师、医士、护士或由懂得医术的教师兼任,开展门诊、防疫、保健等工作。
  三、农(茶)场医务室
  全县有5个农场设医务室,其中黄石良种场、前沁农场、梅洋茶场各配备1名卫生员,九华农场配备1名医生。医务室开展门诊、防疫、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等工作。1960年,赤港华侨农场设卫生所,至1990年全所有医护人员10名,对危重病人能进行初步抢救处理。
  四、莆田县精神病疗养院
  1959年9月,县民政科在梧塘公社太白庄创建县精神病院。1966年12月,迁至黄石,与县聋哑学校、县养老院合并,改称莆田县社会综合福利院。1970年2月,并入城厢残老院,改名莆田县福利院,内设残老区、养老区、精神病疗养区和聋哑学校。1978年,精神病疗养区独立设置,定名莆田县精神病疗养院。1980年起对外门诊。1990年,全院有床位100张,职工总数36人,其中医护人员26人,管理人员8人。收容的主要对象是复退军人中和农村无依无靠的精神病患者。
  五、莆田盐场职工医院
  1951年,东峤盐区在霞屿办盐民诊室,有医生、助产士、司药各1人。1953年扩建为诊疗所,医护人员增至9人。1958年9月成立国营莆田盐场后,职工实行公费医疗,家属实行劳保。1960年,盐民诊疗所改为莆田盐场工人医院。1963年改称职工医院。1965年,医院从霞霞霞屿迁至东峤,扩大基本建设,增置医疗器械。
  医院分门诊、病房两部分,占地面积10亩,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编制床位70张,设内、外、牙、妇产、小儿、中医、放射、药剂、检验和供应等科室。置有X光机、心电图、B超和救护车等设备。外科有万能治疗机1台、万能手术床2架、麻醉机2架、无影灯3台、甲种战备手术器械1套。下设魏厝、前沁、霞屿、铁炉4个医疗点。至1990年全院职工总数76人,其中卫技人员66人。
  第五节 私人诊所
  中医在莆田历史悠久,建国前城市农村常有少数儒医在家中诊病或兼卖药,正式开设诊的不多。在城镇较大的中药房有聘请坐堂医生。
  西医自清末至民国时期,城厢、涵江、江口、梧塘等集镇共有私人医院、诊所19家,有牙科、眼科、痔疮等专科医院4家;笏石、埭头、忠门、北高等集镇各有私人医院、诊所2家;南坛、广宫有行医兼设药房的各1家。私人医院不设病床,内科以治疗一般常见病为主,外科只进行外伤包扎。
  1951年,省人民政府颁布《福建省联合诊所组织章程草案》,根据《草案》精神,各区先后成立中医、西医或中西医结合的联合诊所。至1957年,全县98%以上的个体开业医实行联合。
  1979年,国家实行改革开放后,社会上又出现一些私人开业医。1982年9月,莆田地区卫生局对个体开业人员统一进行考试考核审批,是年全县有个体开业医17人。1984~1990年,又先后审批、复批了4批。至1990年,全县共有个体开业医287人,以牙医、青草医为主。

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莆田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全志共38篇,卷首设序、凡例、总述、大事记、地图和照片,卷末附录。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体裁,全面记述了莆田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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