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经费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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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3379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经费管理
分类号: G322.7
页数: 1
页码: 833-834
摘要: 本段文字介绍了莆田县的科研经费管理情况,包括经费来源、使用规定和合同签订等方面的内容。
关键词: 莆田县 科技管理 经费管理

内容

科研经费由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管理,经费随科研项目下达,1980年以前“三项经费”(科研经费、中间试验费、新产品试制费)都是无偿使用,项目承担单位在实施任务完成后,填写经济收支核算报表上报县科技管理部门报销冲帐。
  1988年起,除省、市科委下拨“三项费用”(切块经费)外,县财政对等投资,每年县财政支出1%用于科技。
  1989年,莆田县被福建省科委确定为福建省第一个科技兴县试点县,共投资经费500万元(1990年200万元,1991、1992年各150万元)。1990年县下达科技兴县科研“三项费用”86.4万元,计划回收64万元。
  1990年起,县财政每年从农业发展基金中安排50%用于农业科技开发,从国营工业企业年上交利润中提取3%建立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基金,按全县总人口每人4分钱的比例安排科普宣传活动经费;乡镇财政按上年财政支出的1%安排科技费用,按各乡镇总人口每人5分钱的比例安排科普宣传活动经费;各生产性盈利企业,在完成承包任务的前提下,按销售收入总额的3%提取技术开发费并计入成本。县财政拨给部门的经费,要有50%用于科技开发。各乡、镇超计划增收留成部分,要有50%用于科技开发。
  当项目经过论证选题立项后,下达单位和承担单位双方协商,签订《科技三项费用专项合同》书。合同主要内容:明确技术路线关键措施,预测预期效果应达技术指标,经费物资概算,进度指标,经费偿还比例等。
  1981~1990年,共签订196个科技三项费用专项合同,有114个按规定完成合同有关条款要求特定内容,其中履行较好的有27个合同,按合同应回收资金的71个,已回收63个,占总数的88.7%,合同中途停止的有11个。

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莆田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全志共38篇,卷首设序、凡例、总述、大事记、地图和照片,卷末附录。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体裁,全面记述了莆田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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