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票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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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307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票证
分类号: G262.2
页数: 2
页码: 437-438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中国福建省莆田县在1949年至1988年期间,票证制度的演变和实施。由于供需矛盾,政府根据计划经济总要求,对商品实行控制和合理安排供应,逐渐发放无价票证。票证种类包括副食品、工业品和侨汇供应券。随着时间的推移,票证种类和发放范围都有所变化。布票是最常见的工业品票证之一,而副食品票则包括肉票、糖票、烟票和酒票等。侨汇物资供应券是专门为华侨提供的特殊供应券。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票证制度逐渐被取消,直到1990年全面取消肉票和侨汇券。
关键词: 莆田县 商业 物价

内容

建国后,由于生产的发展暂时无法满足人民生活需要,出现供需矛盾。根据国家计划经济的总要求,对商品实行控制和合理安排供应,逐渐发放无价票证。票证的种类有副食品、工业品和侨汇供应券3种。票证分为长期和短期(临时),根据各个时期货源紧缺情况而定。1961年,市场凭票证供应的有粮、油、肉、蛋、布、糖、酒、火柴、肥皂、煤油等近100种,1963年剩下7种票证,1967年又恢复使用一些票证。商品供应证的发放管理,由县商业局和主营公司分工负责,侨汇券由承兑银行按侨汇解付额发给收汇人。
  一、工业品票证
  布票 1954年9月政务院发布实行棉布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当年全县城乡居民每年发放民用定量布票20市尺。1959~1963年,凭票供应的针纺织品扩大到17种。1960~1963年,由于国家暂时困难,每人每年仅发布票2.5~5市尺。除民用布票外,还有生产用布(如工厂、病床、旅社),临时调剂用布(用于社会救灾、困难补助等),均按需要单位核定指标或批条购买,一年发放一次,年终回笼结算。布票至1983年12月取消。
  其它工业品票 1955年,煤油实行凭证限量供应。1959年末,凭证供应的工业品有肥皂、香皂、纯碱、火柴、手表、自行车、缝纫机等商品。1963年工业品票证大大减少。1967年又恢复部分工业品票。1977年起,煤油、汽油实行凭票定量供应,柴油实行统一分配,定量供应;其它工业品票逐步取消。
  二、副食品票证
  肉票 票1951年对全县城镇居民、干部、职工实行猪肉定量供应,干部职工每月每人150克,居民100克,后增到200克、150克,元旦、春节增加供应。1960~1961年定量减少到50~100克。1965年城关、涵江猪肉敞开供应,乡村议购议销。1968年恢复猪肉定量供应。1984年取消猪肉定量供应,实行议购议销。1990年全面取消肉票。
  糖、烟、酒票证 1957年8月食糖实行定量凭票供应,全县城乡居民每人每季度0.5公斤,春节每人增加0.25公斤(糖票1989年取消)。1960年卷烟实行定量凭票供应,当时按全民和集体所有制职工人数70%发烟票,每月每人3~5包,领导干部、知识分子另加特殊供应,凭票购买卷烟品种为甲、乙级烟。烟票实行时间较短,至1981年停止发放。
  三、侨汇物资供应券
  1959年10月,实行侨汇物资供应,分副食品券和工业品券,初期标准:100元人民币的侨汇除粮、油外,供应食糖、猪肉各1公斤,棉布10市尺。1962年提高为供应60~70元商品,商业供应的商品有糖、烟、酒、于果、干菜、干味海产品、名贵中药材,紧俏的日用百货、针织品、中高档家用电器等,由持券者自由选购。“文化大革命”期间,华侨公司撤销,侨汇券被废除使用。1978年恢复,标准是100元人民币侨汇供应平价商品30元(其中工业品20元、副食品10元),至1990年仍继续执行。侨汇券由县华侨物资特需供应公司(今改为华侨友谊供应公司)负责调拨安排,城关、涵江由华侨商店直接供应,江口、华亭、灵川、白沙等乡镇,由供销社设专柜供应。

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莆田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全志共38篇,卷首设序、凡例、总述、大事记、地图和照片,卷末附录。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体裁,全面记述了莆田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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