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莆田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30620020230003073 |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物价 |
| 分类号: | F726 |
| 页数: | 2 |
| 页码: | 436-437 |
| 摘要: | 本文介绍了中国福建省莆田县在1949年至1988年期间物价管理的发展和变化。政府在建国初期对市场价格进行调控,之后开始对重要商品进行限价和调整价格。1961年开始实行高价销售和农副产品收购的奖售、换购政策,并对18种生活必需品价格进行稳定。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开始根据价值规律法则来理顺价格。1979年提高了部分农产品和工业品的销售价格。1985年开始物价管理实行放、管结合,调、放结合的方法,逐步放开一些小的方面,而对大的方面则加强管理。最终实行了国家订价、国家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价格管理制度,并采取了直接管理和间接控制相结合的物价管理办法。 |
| 关键词: | 莆田县 商业 物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