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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六章 饮食服务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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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3063
颗粒名称:
第六章 饮食服务业
分类号:
F719.3
页数:
3
页码:
426-428
摘要:
本文介绍了建国后莆田的饮食服务业发展情况。饮食业从私营转向国营和集体经营,个体饮食业快速发展。旅社、理发和照相行业也出现了相应的变化和发展。经济体制改革促进了服务业的发展。
关键词:
莆田县
商业
饮食服务业
内容
第一节 饮食业
建国前,饮食业全系私营。城、涵有饮食店(亦称菜点业)50多家,自成特色。城厢镇有“源源”的中菜、西餐,“桃李园”的“满汉席”,“杏花楼”、“红金”、“龙王”等的“鱼翅席”、“鲍鱼席”、“猪肚席”等。涵江镇开设“桃李园”、“醉桃园”、“皇后酒家”、“天韵楼”、“上山”、“永丰”、“知者来”等菜馆和酒家。此外,还有不少临街摆设的饮食摊贩,以风味小吃誉名
建国初期,饮食业亦是私营。1954年起,基层供销社在集镇、交通要道和旅游点开设饮食店。1956年,分别对城市、农村饮食业进行对私改造,城厢、涵江两地私营饮食业归国营管理的25家,过渡到合作社的有110户,从业人员162人;组织合作饮食店的计116户,从业人员173人;组织合作小组的计87户,从业人员106人。当时最大一家是“大众饭店”,职工40人,日均营业额1800元,经营特点是以大众化饭菜为主。
1958年以后,涵江车站国营饭店先后3次进行扩建,占地1500平方米,可供300人用餐,大餐厅供应大众化饭菜,二楼供应盘菜,适应不同层次消费者需要。
1960年开始,饮食业实行粮食制品凭粮票供应。1961年始销售高价的盘菜、汤点、油条等,1962年即告取消。
“文化大革命”期间,国营和集体饮食业每年营业收入在300万元左右。1978年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个体饮食业迅速发展。1980年全县计有饮食业131家,从业人员1095人,其中全民的67家587人、集体的59家437人、合营的5家44人。至1983年,全县饮食业发展到498家,从业人员1106人,其中全民的12家244人、供销社的34家144人、集体的48家314人、个体的404家404人。
1985年,地方名菜“焖豆腐”、“炒米粉”、“荔枝肉”在福建省饮食业系统名优菜点和地方风味小吃评比中,分别获风味优质小吃和名优菜点奖。是年,国营、集体的饮食业减少,其中不少转为私人租赁或承包经营,个体饮食业增至598户。
1990年,全县饮食业619家,从业人员1202人,其中全民的14家131人、集体的22家107人、个体的583家964人。饮食业经营的品种不断增多,莆田传统名菜和地方风味小吃逐渐恢复。
第二节 服务业
一、旅社
民国时期,城厢、涵江开设的旅社、客栈有36家,350个床位,其中涵江20家,150个床位,从业人员72人。主要的有涵江“远东旅社”和城内“四通旅社”。国民党县党部和“三青团”开设的城、涵“青年服务社”、“涵江社会服务社”等旅社接待政界人物。
建国初,城厢、涵江旅社、客栈28家,从业人员76人,床位408张,均为私人经营。1955年组织旅社合作小组。1956年,对私改造后,有国营旅社职工5人、“合作小组”20人、“公私合营”职工57人,均归宽易公司领导管理。1958年“政企合一”时属城、涵办事处领导管理,当时调整网点,更换招牌,城厢片设9处,职工25人,床位230张;涵江片设7处,职工51人,床位250张。1962年开办国营荔城旅社,增床位49张。1966年兴建涵江旅社,增床位100张。1972年再建莆田旅社南北楼,新增床位311张。1980年,全县有旅店28个,从业人员128人。1982年涵江旅社南北楼扩建、加层增加床位82张。随着商业体制的改革,一些国营集体旅社转业。1983年全县有旅店18个,从业人员152人。1989年新建涵江饭店综合大厦,住宿部床位增至85张。至1990年底,全县有旅店9个,从业人员103人,其中国营、集体的旅社、客栈7家1107床,营业收入54.44万元,个体旅社、客栈92家,从业人员288人。
二、理发
建国前,城厢、涵江有私营理发店24家,从业人员112人。
国民党莆田县党部涵江社会服务处和“三青团”莆田分团部涵江青年服务社内,也附设理发室。理发店师傅少则2人,多则10多人。除了定点理发店外,还有不少流动理发担。
建国初,城、涵理发行业发展到50多家,从业人员750人,由市场管理委员会管辖。1954年城涵理发业组织理发合作小组,属手工业系统,归劳动者协会管理。1955年对私改造时,城涵理发店共53家,从业人员146人,资金12123元,组成城、涵理发合作商店,下设17个处。1958年,理发行业转为国营性质行业。1962年恢复集体所有制,建立城、涵合作商店,归县饮服公司管理。“文化大革命”后期,一些理发店撤并,老职工退休,城涵理发行业营业网点剩10处,职工77人,营业收入4.1万元。
1978年后,个体理发业迅速发展,服务门类不断增多,有理发、美容、电烫、按摩、干洗等。1985年全县有理发业114家,从业人员161人。至1990年底,城涵有个体理发店209家,从业人员319人;国营合作理发网点减少至8处,职工54人,营业收入3.9万元。
三、照相
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陈尧三开设莆田第一家照相馆,址设城关后街。之后该馆在涵江开设分店,先后在城涵收徒10多人。至建国前夕,城涵有照相馆16家。建国初期,城涵有私营照相馆18家,从业人员40人。1955年,组建照相业合作小组。1956年进行照相行业的对私改造,照相合作小组转为国营性质,城涵各设3个处,涵江增设一个工场(1958年撤销,1962年恢复),计有职工69人。1962年,照相行业归县饮服公司管理,城涵6个处不变,共有职工61人,营业收入10万元。1972年,福建省图片社与涵江照相业协商达成彩色照相协议,但由于相底要送福州冲洗,时间长,不久转为莆田单独经营。
1980年,全县有照相业10家,从业人员67人。1983年发展到57家,从业人员114人。之后,随着商业体制改革的深化,照相业逐步由多家经营。1984年,县贸易公司与香港星丰企业公司合资创办“华港彩色冲印有限公司”,随后,“三宝”、“华达”、“三盛”、“智捷”等家彩色照相馆相继开业,引进横三、富士、诺力士扩印冲洗自动流水线。1990年底,全县照相业9家,从业人员40人,其中属国营的6家,营业收入29395元。
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全志共38篇,卷首设序、凡例、总述、大事记、地图和照片,卷末附录。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体裁,全面记述了莆田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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