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商业网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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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3045
颗粒名称: 第二章 商业网点
分类号: F723.51
页数: 3
页码: 410-412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莆田市的商业网点,包括批发网点和零售网点。在批发网点方面,文章提到宋元时期秀屿港成为重要的批发贸易基地,清嘉庆时涵江巨商开始进行大规模贸易并对台贸易,之后在涵江设立了多家代理行进行批发业务。到了建国初期,私人资本家经营商业批发业务,随后成立了莆仙贸易公司为国营批发机构。在零售网点方面,文章提到唐代县城和城郊已有私人商店的雏形,明清时期涵江、黄石等地形成商业零售网点,民国初期商业大兴使零售网点增加。到了建国初期,零售商业仍由私人经营,后来私营商店被合并入国营和供销网点。随着个体商业的发展,个体零售网点迅速增多,个体商业成为主导。总体而言,莆田市的商业网点在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发展情况,不断壮大和适应市场变化。
关键词: 莆田县 商业 商业网点

内容

第一节 批发网点
  宋元时期,由于贸易经济的发展,秀屿港成为商品的重要批发贸易基地。明代,莆田食糖海运批发省外。至清嘉庆时,涵江巨商辈出,与江南一带进行较大规模的贸易,同时开始对台贸易,批发出食糖、桂元干、荔枝干、土布等,批发进大米、棉布、百货、药材等。鸦片战争爆发后,外国商品倾销莆田,在涵江设“源沣”、“义德”、“通美”代理行进行批发业务。
  民国8年(1919),涵江人林柏青在秀屿建钢筋水泥码头1座,仓库3座(每座可容放豆饼3万块),进行商业批发业务。抗日战争期间,涵江批发商品主要为豆饼、桂元干、荔枝干、京果、中西药、棉纱布、百货等,外国商品代理行3家。抗战胜利后,通货膨胀,金融混乱,中小商家破产倒闭,批发业萧条。
  建国初期,商业批发业为私人资本家经营。1949年10月下旬,设立福建涵江进出口公司。1951年3月改为莆仙贸易公司,下辖莆田、仙游两个支公司,为莆田县第一个国营批发机构。经营粮油、棉布、食盐、化肥、豆饼、生猪、烟酒、水产品、日用百货等国计民生所需的商品,组织收购粮食、食糖、桂元、生猪、水产品。下半年设莆田食糖交易所(1952年改为食糖收购站)。1952年6月供销合作社在农村建立商业批发网点。同年7月,撤销莆仙贸易公司,,成立百货、土产、粮食等3个专业公司。进一步控制大宗商品批发与零售,之后,陆续成立中糖公司、烟酒专卖批发部、食品、石油、花纱布、针织品、文化用品、五金机械、医药等批发企业,全县建立17个农贸服务部。至1956年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国营商业批发成为市场的主体和领导力量。1958年“大跃进”时期,实行“政企合一”,公司合并为工业品、副食品、水产品、生产资料、农产品等5个经理部,以公社为单位设12个商业办事处,精简机构,批发力量削弱。1961年,工商局、供销社由商业局析出,商业局成立8个公司和一个石油分站。其中,食品公司下伸乡镇,建立19个食品购销站。1970年再次撤销商业专业公司,成立莆田县商业组涵江综合调拨站(即涵江片批发集中办公),城关、涵江商业综合服务部。1972年5月,恢复商业专业公司8个。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进行商业体制改革,成立烟草、医药、外贸、石油专业公司批发专项商品。80年代后,打破城乡封锁、地区分割,形成“三多一少”商品流通渠道,国营商业在城关、涵江增设糖烟酒、纺织品、家用电器等6个批发部,工业品、食品等3个经营部,在笏石设百货、纺织品、糖烟酒批发点3个;扩大横向联营,联营忠门文甲食品冷藏批发1个,并设深圳、北京联营点、福州、上海转运站;巩固发展8个商办厂,商品向全社会批发;原批发企业按柜划细经营,由单一向多元化发展,7个大型商场开展零售兼批发业务。1990年全县商业系统批发网点达42个,比1978年23个增长近一倍,批发总额8799万元,比1978年2974万元增加5825万元,专业批发人员260多人。
  第二节 零售网点
  唐代,县城和城郊已有私人商店的雏形,黄石、庄边、白沙、百丈(今大洋乡)、濑溪等有墟集。宋、元时期,莆田黄石设市肆。其后,黄石、涵江、江口、梧塘、西天尾、华亭、庄边、笏石、北高等均形成商业零售网点。至清末,全县商业零售网点达500家左右。民国初期,商业大兴,商业零售网点逐渐增多,抗日战争期间,沿海口岸被封锁,三江口曾一度成为全省唯一的吞吐港,涵江的零售商店星罗棋布、1940年日本飞机轰炸涵江,商业由盛而衰,商业零售网点减少。至建国前夕,全县有私营零售网点2000多处,从业人员3000余人。
  建国初期,零售商业仍由私人经营,小型、综合杂货店居多,专业商店和大商行较少,经营豆饼、粮食、纱布、京果、食糖、百货等商品。1954年,全县商业零售网点3000余处,从业人员5438人;1956年,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实行公私合营、合作,转为供销、经销代销点,全县零售网点减至1315处。1958年私营商店“一步登天”,并入国营、供销网点,并实行归口管理,国营商业专管城关、涵江的零售店以及食品购销。供销社在城、涵经营生产资料、农具、土产、日杂等品种的销售网点,国营商业开设涵江顶铺书店、二六八布店、大中旅社、红柱食杂店、城关鼓楼棉布店、文峰宫百货店、观桥食杂店、鼓楼饭店等。“大跃进”时建造城关百货大楼、涵江车站饭店、莆田车站饭店兼旅社。60~70年代建涵江百货商店、市顶饭店(后改工农兵饭店)、横街头饭店,衙前街食杂店、涵江旅社、荔城旅社(南北楼)、莆田饭店、莆田华侨商店。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个体商业迅速发展,个体零售网点迅速增多。1983年,个体零售网点1740处,从业人员1740人,商业零售额1611万元。1987年个体零售网点增至4908处,从业人员7350人,商品零售额2565万元。80年代国营商业新建造较大型龙门商场、涵江饭店、观桥百货商店等。这个时期,国营零售商业在私营商业冲击下,部分租用店房被讨还,加上福厦公路拓宽,旧城改造拆店,国营商业网点虽有增建却反而减少,但个体商业网点反而增多。1990年底,全县商业零售网点达7104处,从业人员10484人。其中国营商业网点仅239处,个体有证商贩3894处,占全县商业零售网点71.24%。全县商品零售总额40068万元。其中国营集体商业的零售总额25483万元,占78.4%。

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莆田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全志共38篇,卷首设序、凡例、总述、大事记、地图和照片,卷末附录。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体裁,全面记述了莆田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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