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集体商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莆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304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集体商业
分类号: F721.2
页数: 3
页码: 407-409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莆田市集体所有制商业的发展历程。文章详细介绍了自1950年起,莆田市逐步建立了乡合作社和消费合作社,形成供销合作体系。在后续的年代,供销合作社得到深化改革,并逐渐发展壮大。政策的调整和改革使集体商业迅速发展,到1980年代末,集体商业已经占据了相当比例的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同时,文章还详细介绍了各个年份的集体商业的数据和发展情况。
关键词: 莆田县 商业 集体商业

内容

1950年,在西天尾、枫林、西洙、朱亭、水南首先创办合作社,入社农民共计1403人,入社资本为242担大米。1951年2月21日,城厢镇职工消费合作社开业,为全县第一个集体所有制商业单位,至1951年底,共有17个乡合作社,2个消费合作社,入社社员18772人,股金29807元。
  1952年6月,成立莆田县合作总社,整顿全县乡合作社,并以区建立供销合作社,至年底,建立24个区供销合作社、城厢镇职工消费合作社、及霞皋乡供销合作社,形成供销合作体系,发展社员205972人(农村平均每户有一个供销社社员),入社股金28.6万元。1954年10月,县合作总社更名为县供销合作社。1957年,城厢镇职工消费合作社、城厢区、涵江区供销社并入国营商业。是年,全县有22个区供销合作社。对农村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后,供销合作社迅速发展,至1957年底,全县供销合作社社员达248303人,比1952年增加42331人(农村平均每户有1.57个社员),筹集股金49.6万元,比1952年增加21万元,商品纯销售2157万元,为1952年的7倍。供销合作社社会商品零售额占全县零售总额,由1952年的12%上升至56.1%。
  1958年3月,县供销合作社与商业局合并,转为全民所有制。农村基层供销社改为国营商业的营业所后。归人民公社管辖,停止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活动及社员股金分红。1961年8月,恢复成立县供销合作社,同时,恢复集体经济性质和股金分红制度。1965年,全县供销合作社有购销网点532个,比1957年增158个,商品纯销售总额达3363万元,比1957年增长64.1%。1966年供销合作转为全民所有制性质,1968年12月至1976年3月,县供销合作社与商业局又先后两次合并、分开,但全民所有制性质不变。1976年11月,确定县供销合作社仍为全民所有制性质,基层供销合作社为集体所有制性质。
  1978年后,随着商业、供销体制的改革,集体商业迅速发展。1980年,全县集体所有制商业机构321个,从业人员1485人,社会商品零售额10871万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55.15%,其中供销社的商品零售额8731万元,占全县商品零售总额的44.29%。
  1983年,进一步深化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当年7月,改县供销合作社为莆田县供销合作联合社,全县供销社恢复合作商业性质,成为农民群众集体所有制商业,至1984年,社员股金增加至154.3万元,比1982年前的76.38万元增加一倍,占当年全县基层供销社自有流动资金的14.88%。当年各基层供销社全面推行各种形式的经营承包责任制,同时,发展横向经济联合,扩大经营范围和服务领域。是年,全县集体商业机构共1140个,从业人员5772人,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1470万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50.39%。其中供销合作社机构712个,从业人员3415人,社会商品零售总额8676万元,占全县商品零售总额的38.12%;其他集体所有制商业机构428个,从业人员2357人,社会商品零售额2794万元,占全县商品零售总额的12.27%。
  1984年,城郊、涵江两个基层供销社,分别划归城厢区、涵江区管辖。至1985年,全县集体所有制商业机构1104个,从业人员3346人,社会商品零售额9955万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45.62%。其中供销合作社机构717个,从业人员3027人,社会商品零售额8904万元,占全县集体商业零售总额的40.80%。1988年7月,湄洲基层供销社划归莆田市供销社管辖。
  1990年,全县有集体所有制商业机构1110个,从业人员4622人,社会商品零售额13064万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40.19%,其中供销合作社机构582个,从业人员2763人,商品零售额10728万元,占全县商品零售总额的33%,其他集体所有制商业机构528个,从业人员1859人,商品零售额2336万元,占全县商品零售总额的7.19%。
  附:专业公司选介
  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1955年9月,设立生产资料经理部,专营农业生产资料采购、调拨、供应业务。1972年5月,生产资料经理部更名为农业生产资料公司。1990年,公司年销售额4689.6万元,实现利润30万元,职工人数63人,负责全县农业生产所需的化学肥料、农药、农药械、香菇原料的供应以及协助基层供销社开展农资科技系列化服务。
  县土产公司1955年9月,设立土产经理部,当年10月更名为土产副食品经理部。1957年10月与日用什品经理部合并为土产什品经理部。1958年3月,国营与合作社合并期间,将土产什品经理部分为农产品和副食品两个经理部。1961年8月,恢复供销社后,设立农产品经理部,1976年11月,更名土产公司,主要经营黄红麻、茶叶、棉花、麻种、桐油。1990年,共有职工68人,商品纯购进53.64万元,纯销售149.47万元,实现利润0.79万元。
  县果品食杂公司1963年8月,成立食品杂货经理部,1977年,更名为果品食杂公司,主要经营桂元、荔枝、枇杷等干鲜果品,干菜、食杂、调味品、糖果、蜜饯、酒类等枇零兼营业务。1990年,果品食杂公司又扩大经营五金交电、纺织品、针织品、百货、文化用品,有职工119人,年销售额614万元,利润6894元。
  县供销社贸易公司1980年2月,成立莆田县贸易货栈;1984年8月,更名为莆田县供销贸易公司;1985年8月,改称莆田县供销社贸易公司。主要经营酒类、干鲜果菜、茶叶、日杂、建材和议价粮油、农副产品。以批发为主,开展代购、代销、代储、代运业务。1990年底,公司有职工26人,商品纯购进总额186万元,纯销售额196万元,利润1663元。
  县供销社综合贸易中心1985年1月,成立莆田县供销社综合贸易中心。主要经营纺织品、针织品、五金交电、百货等,经营方式以批发为主。1986年5月,为发挥供销社群体优势,以适应农村工业品市场发展的需要,与全县22个基层社开展棉花、火柴、镜框、运动衫裤、枕芯、毛巾、日历表等7个品种联购分销业务。1990年,有职工56人,商品纯购进1243万元,纯销售1281万元,实现利润30639元。

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莆田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全志共38篇,卷首设序、凡例、总述、大事记、地图和照片,卷末附录。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体裁,全面记述了莆田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阅读

相关地名

莆田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