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防汛抗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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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2897
颗粒名称: 第二章 防汛抗旱
分类号: F426.92
页数: 5
页码: 239-243
摘要: 本章记述了莆田县防汛抗旱的情况,其中包括了水旱灾情、防御措施等。
关键词: 防汛抗旱 莆田县

内容

建国前,县内未设防汛抗旱机构。
  建国后,县人民政府把防汛抗旱摆上重要议事日程。1956年,成立莆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定为常设机构,由县长或副县长兼任指挥,县人武部、驻军、政府办、农委、水电局领导兼任副指挥,配备专职办公人员4人,随时掌握雨情、水情、风情、旱情,上报下达,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方针,每年汛前(4~5月)都召开会议,布置防汛工作,全面检查水利工程,对海堤、水库等水利设施,及时整修加固。严格控制水库蓄水位,东圳水库汛期蓄水位须报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审批。对堤防隐患地段及时抢修加固,以防风、洪、潮的袭击。公路桥梁,电讯线路、居民住房、物资仓库等由各乡镇和有关主管部门负责,做到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确保安全。1987年,莆田县获福建省“防汛抗旱工作红旗单位”,1988年获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授予“抗洪先进单位”称号。
  第一节 水旱灾情
  一、水灾
  境内溪河密布,且源短、流急,河床比降大,属山区雨源型。流域内平均暴雨强度为74~90毫米/日,多年年均降雨量900~1700毫米,季节分配不均匀,2~4月份,降雨量占全年降雨量的17~26%;5~6月份,降雨强度较大,雨时长而稳定,占全年降雨量的25~29%;,每年7~9月份,降雨强度最大,平均降雨强度为16毫米/日,为境内主汛期,占全年降雨量的26~40%,10~翌年1月份,降雨强度最小,占全年降雨量的10~20%。1952~1990年,境内暴雨成灾达20次,受淹农作物面积1.43~30.6万亩,受淹时间12~48小时,其中较大的10次,平均每次受灾17.75万亩,倒塌房屋3878间,死亡6人以上。严重的有4次。1956年9月19日,境内降雨为302毫米,木兰陂水位达4.77米,全县受淹农作物面积21.6万亩,死亡6人,房屋倒塌8033间,水毁工程1204处,其中海堤崩毁400处,长4500米。1973年7月3日,第一号台风正面袭击莆田县,强台风带来大暴雨,强度为历年最高,东圳水库过程总雨量369.8毫米,来水量达2400立方米/秒,木兰溪洪峰流量达3710立方米/秒,为建国以来最大洪水。由于木兰溪下游泄水量小于来水量,且受潮水顶托,加上台风、海潮夹击,沿海堤防决口。全县受淹212个大队,受淹农作物面积16.5万亩,房屋倒塌12877间,死亡14人,重伤51人,冲毁小(二)型水库5座,其他水利工程1000多处,船只损失137艘。
  1983年6月16日晚至19日20时,全县普降大暴雨,降雨量达300~612毫米,沿海的北高公社降雨量达535毫米,埭头公社在11小时内降雨量达326.7毫米,平原的渠桥公社降雨量达612毫米,为建国以来所罕见。木兰陂6月19日20时洪峰水位4.51米,超过警域水位3.01米,洪峰流量3130立方米/秒。全县受淹221个大队,受淹农作物30.6万亩,房屋倒塌7101间,死亡9人。
  1990年6月下旬至9月上旬,在80天内遭受5次台风、暴雨、大潮的袭击,5次台风过程总雨量达1210毫米,局部地区超过1537毫米。其中第9号台风过境时,庄边吉云雨量达357.6毫米,9月7日至12日的第18号台风过境时,过程降雨量平原315毫米、沿海215毫米、山区462毫米、局部地区(新县、庄边)达462~499毫米,东圳水库入库洪峰流量达1192.3立方米/秒,木兰陂洪峰水位3.63米,8月下旬的12号台风和9月上旬的18号台风,外海潮位达6.90米。5次受灾统计,全县受灾有21个乡镇、376个行政村;受灾群众20.1万人,受灾农作物面积28.35万亩,房屋倒塌5539间,死亡19人,重伤20人,水毁工程2497处,经济损失达8641万元。
  二、旱情
  境内年降雨日数,山区42~48天、平原31~41天、沿海20~30天,蒸发量大于降雨量,尤其沿海地区,多年平均蒸发量2130.3毫米,最多达2442毫米。境内降雨量由于月份分配不均,在农事季节中,不能满足农作物正常生长的需要,经常发生春、夏、秋旱。
  建国前,虽有平原四大陂水利工程,但抗旱能力极低,大部分耕地为“望天田”。据记载,宋太平兴国八年(983)至嘉定十六年(1223),就发生过大旱14次,每次几乎“种不入土”。明清时期,境内水利建设并无新的发展,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清廷为对付郑成功义军,沿海实行“截界移民”政策,自壶山至天马侧出岩峋为界,濒海30里,有800平方公里土地尽被废弃,东甲遮浪堤坊陡门等水利工程被荡为海岸,水旱灾害经常发生。民国32年(1943)夏,雨水稀少,旱情已现,地霸何曾十、余景涛勾结县警察局长等人,在海滨开闸泄水办碾米厂,造成沟渠干涸,加重旱情,农村往往因旱争水引起械斗。
  建国后,中共莆田县委、县人民政府重视农田水利建设,发动和组织群众,兴修蓄、引、提等水利工程,受旱面积逐年减少,至1990年易旱面积尚有12万亩,旱时不能保证灌溉面积22万亩。建国以来,较大的旱灾有12次。其中1986年7月12日至10月27日,旱情持续108天,全县受旱面积达21万亩,减收粮食27750吨,减收甘蔗3.9万吨,经济损失1701.3万元。
  第二节 防御措施
  一、防汛措施
  建国后,汛期间,实行各级行政首长、主管部门及工程技术人员防汛工作责任制。每年汛前,粮食部门备好麻袋,木材公司备好木桩,农贸部门备好抢险器材,南北洋各村备好船只,做到随用随调随到。台风、暴雨、大潮来临之际,各大中小水库、海堤、等处都有专人日夜轮流值班和巡逻检查,密切注视水情、雨情。各所在地民兵、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组成抢险队伍,一旦出现险情,就及时投入抢险。同时,加强雨情、风情、水情、灾情监测,气象部门常年都按中、短期气象预测预报,及时通报天气情况及趋势,以便提前做好防汛准备。80年代,特别加强水库防汛,要求每座水库都要由当地的主要行政领导承包安全渡汛。1988年前,县设置防汛专用电讯、通讯网络。1988年后,组建专用无线电通讯网络,县防汛指挥部有基地台1部、手提对讲机4架,萩芦灌区、重点易涝区、重点小(一)型水库工程都配备专用手提对讲机,组成防汛专用无线组通讯网络,并在壶公山顶设置中传站,确保汛情、灾情的及时传递,以便统一指挥,灵活调度,加强防范,确保安全度汛。
  全县根据多年防汛抗涝的实践,把南北洋易涝地区制作防汛预案和划分为三个淹没区,这对防汛抗灾具有极其重要指导作用。
  附:重大的抗洪抗涝记略
  1983年抗洪涝洪 水发生后,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全县紧急动员,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涝斗争,县、公杜组织1414名干部,在县领导的带领下,组织车辆24部、船只30艘,分赴渠桥、城郊、江口、平海、常太、西天尾、涵江等重点受灾的公社、水库,与受灾群众一起投入抗洪救灾第一线。境内驻军指战员,深入城郊、渠桥公社抢救被洪水包围的群众。以党员、团员、民兵27820人组成840队抢险队,有组织地进行抢救。抢救的物资有:草袋7230条,水泥35吨,木材40立方米,其它物资906担,车辆70部,船只184只,转移仓库31座,物资数量1105吨。转移灾民13221户59140人,县政府后勤组连夜加工馒头、姜糖汤供应灾民。
  1990年抗洪涝 1990年连遭五次台风袭击击,暴雨强度大,受灾历时长,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全县人民同心协力,密切配合,战胜一次又一次的洪涝灾害,特别是在抗击9号、12号、18号台风的洪涝灾害中,县五套班子主要领导出动148人次县乡(镇)机关,企事业干部出动4800人次,组织突击队162队48660人次,出动巡逻队86队3441人次,抢险队138队34500人次,日夜奋战在抗灾第一线。全县共投入麻袋8.15万条,木材78立方米、水泥250吨、钢材31吨、各种铁线20吨、柴油602吨、汽油20吨、车辆40部、各种船只10条,投入抗灾资金180万元、劳力32.5万人次。在南日海堤抢险斗争中,县、乡领导组织3500多人上海堤,南日驻军首长带领指战员,投入战风浪、保海堤的战斗;忠门镇全面发动群众对重点海堤薄弱地段进行加高培厚,全镇共组织抢险队44队1320人,发动群众5400多人,对东营,安柄等险堤进行加固,东峤赤岐村乌墓前海堤砌石护坡遭受风浪袭击,海堤岌岌可危,村干部带领群众数百人扑进风浪中,筑起人堤,乡党委领导及时赶到现场,奋战三个多小时,保住海堤。木兰溪、东圳水库及时预报水位及可能造成的灾情,县府主要领导坐镇指挥调度洪水,使下游平原免遭重大损失。在抗击18号台风暴雨灾害中,驻军部队在组织722名指战员,出动军车18辆,电台指挥车、机要车各一辆,冲锋舟2艘,橡皮舟5只,救生器材50多件,先后7次深入新度、土坂、洋埕等8个重点村,连夜营救被洪水围困的群众108人安全转移。
  二、抗旱措施
  建国前,境内修池塘蓄水防旱,每遇旱情则用戽桶、吊桶、水伡等简单提水工具抗旱,旱情严重时,常因争水发生纠纷,甚至械斗。
  建国后,县人民政府在遇到旱情时,都组织群众或是拦溪取水,或是打井提取地下水,广辟水源,增强抗旱能力。在丘陵旱地或缺水地区改种耐旱作物。建设蓄水工程,以防旱抗旱。60年代在旱情严重时,利用各种提水工具,采取2~5级搬水抗旱,日投抗旱劳力最多达20万人次。1970年,全县有电灌站45处、55台,扬程5~21.5米,70年代及其以后,大力发展电力提水淡溉,而且对陂、坝、渠、圳等水利工程进行堵漏保水,提高水的利用率。灌区实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合理灌溉,同时增加抗旱经费和加快水利工程建设,从根本上进行防范,至1990年全县有电灌站176处、185台,抗旱能力大大增强。
  附:1986年抗旱纪略
  1986年持续夏旱、秋旱;历时108天,全县受灾面积21万亩。旱情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领导分片包干,县乡两级组织干部2000多人深入旱区,与旱区人民一道抗旱,全县最多日出勤抗旱劳力达25万多人,动用机灌1920台22850匹马力,水伡1202部,戽桶8.1万只,组织群众抢修渠道237条,长309公里,修复陂坝180处,拨出抗旱柴油265吨,筹集资金53万元,对抗旱发挥重大作用。同时加强用水管理,统一水源,统一调度,计划用水,分片轮灌。东圳水库实行渠段流量包干灌溉用水责任制,规定奖赔制度,仅东圳水库就恢复灌溉面积1.1万亩。县商业、供销、农机部门及时调拨供应抗旱物资器械,水电部门组织人员深入沿海旱区,义务维修电灌机械120台1389匹马力,恢复改善灌溉面积73500亩。各受灾区也发动群众挖掘水源。大洋乡群众在田头新挖水窟279处,利用地下水灌溉;南安陂上游仅有来水量0.3立方米/秒,江口镇党委政府组织受益村在陂首安装18台潜水电泵和3台抽水机,日夜提水灌溉,增加流量0.5立方米/秒,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0.6万亩,同时利用自来水管道临时解决赤港华侨农场20000多人饮水困难。抗旱期间,全县引、蓄水工程共放水2.5亿立方米,对解决灌溉和保证人畜饮水起到一定作用。

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莆田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全志共38篇,卷首设序、凡例、总述、大事记、地图和照片,卷末附录。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体裁,全面记述了莆田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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