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采运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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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288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采运
分类号: F326.2
页数: 1
页码: 219
摘要: 本节主要介绍了莆田县在木材采运方面的历史和现状。
关键词: 林业经济 木材采运 莆田县

内容

一、采伐
  清代及其以前,莆田县木材采伐数量无考。民国时期,年产木材0.8~1.2万立方米。
  建国后,根据国家建设的需要,木材生产实行计划采伐。1950年生产木材0.3446万立方米。1951~1957年,年产木材0.7~1.4万立方米;1958年,年产木材1.7488万立方米,1959年,年产木材1.8209万立方米;1960年生产木材1.8974万立方米;1958~1960年是建国后莆田生产木材最多的年份。1961~1965年,年产木材0.3~1.2万立方米。“文化大革命”期间,林木采伐制度遭受破坏,乱砍滥伐成风,木材年产量无法统计。1979~1983年,年产木材70~800立方米。1984年以后木材可伐量很少。1949~1983年全县共生产木材19.3371万立方米,1952~1983年供销系统收购小农具材、杂木棍折合材积142.9250万立方米,合计生产木材162.1621万立方米。
  采伐工具,建国前,县内采用斧头或锯伐木,柴刀砍竹。建国后,采伐工具除刀、斧、锯外,还有电锯(多用于木材加工)。
  二、运输
  建国前,木材运输以肩扛或推拉滑到溪旁集材地,再靠水运或直接肩扛至木材市场。
  建国初期,木材运输仍靠人工搬运。1958年起,莆田山区通了公路,木材运输除水运外,主要靠汽车、拖拉机运输。

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莆田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全志共38篇,卷首设序、凡例、总述、大事记、地图和照片,卷末附录。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体裁,全面记述了莆田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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