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封山育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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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2881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封山育林
分类号: S725.71
页数: 2
页码: 214-215
摘要: 本节主要介绍了莆田县在建国后的封山育林工作的发展历程和不同时期的政策措施。文章详细描述了建国前民间护林公约的订立和实施情况,建国后各级护林机构的成立和封山育林制度的制定与实施,以及不同时期封山育林面积和效果的变化。
关键词: 封山育林 营林生产 莆田县

内容

建国以前,莆田民间就有订立护林公约进行封山育林,并立石公禁,违反公约者应请村里人吃“封山饭”等。
  建国后,成立各级护林机构,配备专职巡山人员,制定封山育林制度,防止人、畜毁坏山林,采取全封、半封、季节封、轮封4种方式封山育林。1950~1957年,全县封山育林面积11.0519万亩。1958~1963年,强调人工造林,忽视封山育林。“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封山育林流于形式。1972~1974年,全县实际封山面积仅4.2741万亩,1975~1980年,封山育林面积0.12万亩。1981~1985年,群众的封山育林意识增强,5年共封山8.2982万亩。
  1986年起,县人民政府实行“沿海抓造、山区抓封、造封并举”方针,颁发《关于加强保护山林,切实做好封山育林工作的通知》,1987年1月,又颁发《关于加强封山育林的通知》,规定封山育林3年,每亩达200株以上,郁闭度达0.6,每亩补助封育费1元的经济扶持政策,促进封山育林工作。1986~1990年封育面积达63.17万亩。

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莆田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全志共38篇,卷首设序、凡例、总述、大事记、地图和照片,卷末附录。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体裁,全面记述了莆田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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