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植树造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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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288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植树造林
分类号: S725.71
页数: 3
页码: 212-214
摘要: 本节主要介绍了莆田县在建国后的植树造林情况,包括不同时期群众造林活动的开展、主要造林树种的选择、造林技术的进步和变化等。
关键词: 植树造林 营林生产 莆田县

内容

建国以前,莆田县采用劈条插杉,挖母竹种竹,油桐、油茶、马尾松采种直播,果树高空压条,进行少量的人工造林。
  1950年,贯彻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谁造谁有,夥造夥有,村造村有”的林业政策,县人民政府发动群众开展“普遍护林,重点造林”活动,是年,造林面积1634亩。1953年,贯彻政务院“关于发动群众开展造林、育林、护林工作”的指示,进一步调动群众造林积极性,是年,全县造林面积4.0525万亩。1956年,响应毛泽东主席“绿化祖国,实行大地园林化”的号召,全县掀起群众性的植树造林运动,共青团、妇联会号召每个青年、妇女义务植树2~5株,为绿化作贡献。青少年、妇女、卫生工作者、机关干部分别把自己造的林木命名为“共青林”、“少年林”、“三八林”、“健康林、“机关林”等。驻莆田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也营造大面积的“国防林”。群众性义务植树造林活动的掀起,促进当年全县完成造林面积7.6568万亩,比1955年增长3.2倍。1950~1957年,全县植树造林面积28.5425万亩,年均造林面积3.57万亩,成活率达90%。
  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组织大批劳力开展“大兵团作战”,日出劳动力最多达26万人,开发“万宝山”。1958年造林面积375430亩,1959年造林面积316343亩,因造林质量差,重造轻管,两年实存面积110699亩。
  1959~1961年,国营林场、社、队办林场坚持植树造林,社员因经济暂时困难,造林积极性低落,有的还毁林开荒种粮,1961年仅造林1.363万亩。1964年以后,实施福建省《集体育林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对集体育苗、造林、抚育、垦复给予经济扶持(造林补助:杉木10元/亩,马尾松4元/亩,相思树10元/亩,木麻黄10元/亩,松直播1元/亩),调动农民营林积极性,1963~1980年,全县造林183.2771万亩,年均造林10.18万亩。
  1963~1965年,在南日、湄洲、忠门、东峤、东庄、灵川、笏石、北高、平海、埭头营造以木麻黄、相思树、黑松、马尾松为主的防护林和薪炭林,营造四旁林,面积30多万亩,其中防护林面积1.71万亩,筑起沿海“绿色长城”,防止风沙危害。
  1971年2月,莆田县首次采用飞机播种造林,在瑞云山、壶公山、天马山、白玉山、白鹤山播区飞播面积16.9138万亩。1984年8月,进行飞播效果调查,飞播成效面积仅1.0639万亩,占飞播面积6.29%。
  1975年,贯彻省林业局提出“基地化、丰产化、林场化”精神,县林业部门规划建设板洋、洋尾、萩芦、灵川、五云等5个基地,面积24.2911万亩,发展用材林生产。1978年,萩芦、灵川、五云等3个基地因选地不当,调整下马。板洋、洋尾2个基地因劳力不足,造后失管,也于1979年下马。
  开展林业“三定”后,林业生产专业户、重点户、联合体(简称“二户一体”)不断涌现,1985年全县有林业专业户、重点户311个,林业联合体470个。林业部门对“二户一体”给予种苗、资金和技术上的扶持、指导,群众造林积极性高涨。常太乡联合体87个,造林面积21777亩;专业户16个,造林665亩;合股创办林场12个,造林面积19328亩,合计造林41770亩,成活率达85%。
  1982年2月19日,成立莆田县绿化委员会,县长林元霖任主任。2月26日县人民政府颁发《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通知》后,3月1日,县党政主要领导人冒雨到东岩山风景区挖穴植树60多株。3月3日,华亭公社社队干群、学校师生共4000多人,义务植树20万株,面积800亩。3月5日,县直机关和城区中学共1000多人,到东岩山风景区植树4000多株。3月12日,全县50多万人义务植树176万株,人均3.5株。1983年3月12日,全县参加义务植树活动人数52万人次,植树155万株,人均3株。1984年3月12日,全县参加植树人数62万人次,植树120万株。义务植树的成活率达90%以上。
  1985年,县人民政府确定每年3月8日至15日为全县植树周。是年,全县参加义务植树人数42万人次,植树103万株。1986~1990年,每年3月8日至15日,县人民政府都发动干部群众参加义务植树活动,每年植树160~200万株。
  1985年始,推行工程化造林,提高造林成活率,是年,造林7.32万亩,成活率达95%。1986年起,实施“沿海抓造,山区抓封”、“林果结合,全面发展”的造林绿化方案,重点抓沿海防护林带、萩芦溪林果带和山区竹林基地建设,采取县人民政府领导与林业局长、乡镇领导,林业局长与林业站长,乡镇领导与村委会领导,层层订立任期目标责任状的措施抓落实,群众积极响应,东庄乡后江村380户,户均四旁植树83株。
  1989年,中共莆田县委书记姚振泉、县人民政府县长林文扬分别在庄边乡■洋村和白沙镇白沙村创办500亩湿地松造林示范片,各乡镇领导也在基层村建立200亩以上的示范片,促进了全县植树造林活动的开展。1986~1990年,全县造林10.5989万亩,其中营造以木麻黄为主的沿海防护林3.41万亩。莆田县1988~1990年连续三年获福建省沿海造林指挥部授予沿海防护林建设先进县称号。

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莆田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全志共38篇,卷首设序、凡例、总述、大事记、地图和照片,卷末附录。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体裁,全面记述了莆田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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