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面积 蓄积量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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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286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面积 蓄积量
分类号: S757.2
页数: 4
页码: 202-205
摘要: 本节主要介绍了莆田县森林资源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发展和变化。
关键词: 林业经济 森林资源 莆田县

内容

南朝陈光大二年(568)至唐圣历二年(699)、是莆田县山地面积最多的时期。
  唐代,莆田县地域大部被森林覆盖,“山深林密,千林黛饰”,是时,壶山是“松偃出千年”,“怪木薜萝缠”的面貌。
  宋代,由于人口增多,毁林垦荒及“依山为炉”,烧炭炼铁,森林资源遭到破坏。是时,壶山“斫木人多山渐瘦”,“樵返疏林”。
  明代,沿海造船业兴盛,加上毁林造田,木商滥伐,使森林资源遭到严重破坏。是时壶山“山空”、“天阔”。
  清初的“截界令”,迁沿海百姓入界内,离海岸30里的界外地区大量森林遭到毁灭,且波及内地,许多林区也遭滥伐。“壶山、谷城、天马二十余里,合抱条肄,濯濯然无枝干之遗矣”。这时森林资源仅存山区的部分。
  民国时期,山区残次生林得不到恢复,地主、木材商对山区的森林资源掠夺式采伐,加上军阀混战毁林,宗派械斗烧山,森林遭受毁坏,资源日益枯竭,木材生产由自给有余变为不足。1949年,莆田县森林以天然更新马尾松林为主,天然针阔叶混交林次之,人工林很少。全县土地总面积中,有林地61.7万亩,占20.57%;无林地87.4万亩,占29.5%。到建国前夕,森林总蓄积量300万立方米。
  建国后,随着山林权属的改革,林农生产积极性日益提高和林木管护措施的落实,有林地面积和森林蓄积量不断增多。
  1957年,福建省林业厅林业野外调查勘测队对庄边、新县二个重点林区(包括大洋、白沙二乡)进行森林资源调查,以目测推算和逐片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调查面积43.32万亩,森林蓄积量190.16万立方米,立竹102.62万株。常太、萩芦、梧塘、西天尾、华亭、渠桥、灵川等乡森林蓄积量160万立方米。全县森林总蓄积量350万立方米,立竹395万株。
  1972年12月至1974年3月,县山林普查队对全县山林进行普查,全县土地总面积中,林业用地145.29万亩,占48.4%。林业用地中,有林地121.3574万亩,疏林地1.7886万亩,灌木林地0.1736万亩,无林地21.9668万亩。森林总蓄积量61.8万立方米(其中杉木3.8870万立方米,松木21.6590万立方米,杂木25.8280万立方米)。立竹392.46万株,森林覆盖率42.3%。
  1987年3月至1988年12月,又进行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全县土地总面积中,林业用地151.34万亩,占53.8%,林业用地中,有林地121.7571万亩,疏林地0.2487万亩,灌木林地1.1716万亩,未成林造林地0.5136万亩,无林地22.9175万亩,苗圃0.0056万亩。森林覆盖率43.7%,森林总蓄积量94.8863万立方米(其中林分蓄积量92.4297万立方米,疏林蓄积量0.2119万立方米,散生木蓄积量2.2447万立方米)。立竹1329.51万株(其中毛竹534.64万株,散生毛竹20.89万株,杂竹773.98万株)。人工林面积44.5225万亩(其中已成林25.5365万亩),人工林蓄积量41.1841万立方米,占全县森林总蓄积量43.4%。
  1990年,全县土地总面积中,林业用地150万亩,占53.4%。林业用地中,有林地125.568万亩,无林地16.2968万亩。森林总蓄积量115.81万立方米,立竹1329.51万株。全县人均占有森林蓄积量0.68立方米,年均森林蓄积生长量12.08万立方米,年均木材消耗量5.8272万立方米。

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莆田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全志共38篇,卷首设序、凡例、总述、大事记、地图和照片,卷末附录。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体裁,全面记述了莆田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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