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耕作制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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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2854
颗粒名称: 第一节 耕作制度
分类号: S344
页数: 2
页码: 186-187
摘要: 本节主要讲述了中国福建省莆田县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农业耕作制度的发展和变化,包括抛荒制、休闲制、复种、套种、轮作制等,以及不同地区和不同作物的耕作制度的具体情况。
关键词: 耕作制度 农技农艺 莆田县

内容

境内最早使用抛荒制,继为休闲制,其后发展为复种、套种、轮作制。
  明代,县内多数地区为一年一收的休闲轮作制,少数地区为一年两收的复种轮作制。明末清初一年种双季水稻的居多。1949年,全县复种指数为157%。
  建国后,经过生产实践,形成一年三熟三高产的套种轮作制。1990年,全县复种指数达258%。
  一、一年三熟制
  平原、丘陵、低山地区的水田为一年三熟制:早稻—晚稻—冬种(大小麦或蚕豌豆、蔬菜);或大豆—晚稻—冬种;或早稻—甘薯(套种秋大豆)—冬种。
  二、一年二熟制
  在海拔400米以下山区、丘陵的水田为一年二熟制:有早稻—晚稻—冬闲;大豆—中稻(或晚稻)—冬闲(或种绿肥);或早稻—秋大豆—冬闲;或中稻—再生稻—冬闲。
  三、二年五熟制
  旱地为二年五熟制:早薯—小麦(或大麦,或蚕豌豆、蔬菜)—春大豆(或春花生)—晚薯—小麦(或大麦、蚕豌豆、蔬菜);或春大豆(或春花生)—小麦(或大麦、蚕豌豆)—春大豆—豆薯—大麦(或蚕豌豆、蔬菜)。
  四、轮作制
  甘蔗轮作制为甘蔗(套种春大豆、或番茄、四季豆)—稻—稻(或薯)—麦(或大豆、豌豆),此为水田甘蔗地轮作制;或甘蔗—花生(或大豆)—甘薯—小麦(或大麦、豌豆、蔬菜),此为旱地甘蔗轮作制。
  黄麻轮作制黄麻—甘薯—麦(或蚕豌豆);或黄麻—蔬菜(或蚕豌豆)—早稻—晚稻(或晚薯)—麦(或蚕豌豆),此为水田麻地轮作制;或麦—麻—薯(或蚕豆、蔬菜)—麦—麻,此为旱地麻轮作制。

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莆田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全志共38篇,卷首设序、凡例、总述、大事记、地图和照片,卷末附录。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体裁,全面记述了莆田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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