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城镇居民生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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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283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城镇居民生活
分类号: F126
页数: 2
页码: 164-165
摘要: 本节主要介绍了莆田地区城镇居民的收入和生活消费水平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变化。
关键词: 人民生活 消费水平 莆田县

内容

一、城镇居民收入
  建国前,莆田属农业县份,城镇居民多为工商业者和自谋职业者,且为数不多,收入不等,少数人兼收田租。还有部分官员和职工依靠薪俸(清乾隆时(1736~1795)的月俸银:知县45两,县丞40两,典史31两,教谕40两,皂隶12两4钱,门子6两2钱,马夫6两2钱)。
  建国初期,党政机关干部,部分实行供给制,部分实行工资制,留用职工和公教人员暂时照旧支薪。1955年4月实行工资制。1956年进行工资改革。1957年,职工人均年工资474.4元。1966年,职工人均年工资503.6元。1978年后,进行经济改革,城镇居民收入增加。1980年职工人均年工资685元。1985年和1989年工资改革后,职工人均年工资1985年为937元,1990年增至1986元。
  二、城镇居民生活消费水平
  饮食
  建国前,城镇民家一般每日三餐稀饭,或辅以甘薯、薯干等杂粮。菜肴以蔬菜、豆酱、腐乳、小杂海味为主。逢年过节才买些猪肉、海鲜等副食品(一些家禽、蛋皆自养自用)。1953年起,对城镇居民实行凭票定量供应口粮的办法,体力劳动者每人每月供应大米16.5公斤,一般居民每人每月供应大米12公斤。1955年起,按居民年龄和职工工种分等级供应口粮,每人每月统一供应食油156.75克。国民经济暂时困难时期,粮食定量减少,食油定量先后降为50克和31.25克,居民主食普遍为“瓜菜代”。1961年开始定量供应糖、肉、豆腐等副食品。1980年以后,由于生活水平提高,居民饮食构成和食品种类都发生变化,讲究营养,肉类、食油等副食品和粮食复制品的消费量增加,主食大米的数量减少。在喜庆和节日多举办家宴,且菜谱花样多,食品档次高。饮料由传统的地瓜酒、米酒发展到精装名酒和易拉罐果汁等。卷烟质量也由低档转向高档。水果消费除本地的荔枝、龙眼、枇杷、柑桔外,外地的梨、苹果等销量也不断增加。
  穿着 建国前,城镇居民多数穿土布汉装、机织布中山装,布鞋、木屐。少数官僚富绅才穿绸缎、呢绒、长衫马褂,皮鞋、棉鞋。建国后,城镇居民的服装布料、式样花色不断更新。50~70年代穿着布料为细纱棉布、卡叽、灯心绒、毛线、涤卡、的确良、化纤等,服式多为汉装、中山装、列宁装、青年装、军干装等,布色单调。80年代起穿用哗吱、呢绒、乔其纱、羽绒、兔毛、皮革的增多。服式有茄克、风雪衣、羽绒衫、西装等。色彩鲜艳,特别是女的穿用连衣裙、旗袍、时装,日新月异,讲究时髦漂亮。成衣销量日增。补钉衣服已罕见。鞋子从布鞋、解放军鞋发展到凉鞋、皮鞋、旅游鞋、运动鞋及各式高档鞋。袜子从线袜发展到尼龙袜及各式丝袜。
  住宅 建国前,城镇民居皆单层木构瓦房、穿斗式芦苇墙或土木结构的平屋,民国才出现绅富户建筑砖木结构的宅第、楼房。建国后,50~70年代,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陆续兴建砖木、砖混结构两层或单层宿舍,改善干部、职工住房条件。县城50年代住房建筑面积99593平方米,60年代住房建筑面积61021平方米,70年代住房建筑面积105426平方米。1980年后,县人民政府采取贷款、集资和开发房地产,出售商品房等办法,逐步缓解居民人口增加住房紧张状况。一般住房为4层以上的钢筋水泥混合结构单元式楼房。一些富裕户建的住宅结构比较新颖豪华,外嵌彩瓷砖,内贴壁纸、塑料天棚,积木式地板。1985~1990年,城镇住宅竣工面积34.48万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17.1平方米。
  用品 建国前,城镇居民家具简陋,多为世代传用。极少数家庭才有自行车、缝纫机、座钟、留声机。使用钢笔、手表的个人并不多。建国后,50年代只有少数侨眷、干部戴手表。机关、单位有为数不多的公用自行车。60年代,一般居民家庭渐有购置自行车、缝纫机。80年代,电风扇、电视机、洗衣机、收录机、电冰箱、照相机、摩托车等已经普及,而且逐年有更新提高档次趋势。

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莆田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全志共38篇,卷首设序、凡例、总述、大事记、地图和照片,卷末附录。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体裁,全面记述了莆田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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