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主要指数演变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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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2827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主要指数演变
分类号: C924.23
页数: 1
页码: 155
摘要: 本节主要介绍了莆田县在建国后实施计划生育政策的过程中,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控制人口增长,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关键词: 计生工作 人口控制 莆田县

内容

建国后,人口控制工作被逐步重视而开展,80年代人民政府把计划生育列为基本国策。采取一系列措施抓落实,人口增长得以控制,人口自然增长率呈下降趋势。
  1954~1957年,全县出生116009人,年平均出生29000人,年平均出生率34.62‰,人口自然增长率28.88‰,为建国后莆田县的第一次人口婚育高峰期。
  1962~1978年,是莆田县第二次人口婚育高峰期,全县出生644527人,年平均出生37913人,年平均出生率为32.86‰,人口自然增长率27.65‰,比第一次人口婚育高峰期下降1.23个千分点。
  1984年起莆田县进入第三次人口婚育高峰期,1984~1989年,每年人口自然增长率在9~12‰之间。1990年加上以前抱养及出生漏报的补报人口统计,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8.16‰;7年间的年平均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1.30‰,比第二次人口婚育高峰期下降16.35个千分点。
  1979~1989年的11年间,全县共落实3种节育手术482711例,比1978年前11年增加256167例。1978年前的11年间,全县人口自然增长率平均为25.11‰,1979年后的11年间,全县人口自然增长率平均为9.77‰。同时,一孩率呈上升趋势,二孩率、多孩率不断下降。
  莆田县贯彻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所取得的成就,得到国家和省人民政府的肯定和表彰。1980、1982~1986年,莆田县先后6次被省人民政府评为全省计划生育工作“红旗单位”;1986年3月获国家计生委授予的“全国计划生育先进集体”荣誉;1987年被省人民政府评为“全省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1988年获省人民政府授予的“计划生育工作进步奖”。

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莆田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全志共38篇,卷首设序、凡例、总述、大事记、地图和照片,卷末附录。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体裁,全面记述了莆田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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