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科技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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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城厢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2609
颗粒名称: 第五章 科技管理
分类号: G322.757
页数: 2
摘要: 本章记述了城厢区科技管理的情况,其中包括了计划管理、经费管理等。
关键词: 城厢区 科技工作 科技管理

内容

第一节 计划管理
  科技计划 1984年8月,城厢区科委成立后,每年都编制年度科技项目计划。1985~1994年,编写过三个科技发展规划:《城厢区“七五”科技发展规划》、《城厢区“八五”科技发展规划》、《城厢区“八五”期间科技计划纲要》。
  项目管理 1984年前,区境内科技项目归莆田县科委管理。是年8月开始,由区科委负责统一管理。管理项目:农业以粮食生产、多种经营为主,工业以食品、鞋革等轻工业为主,并增设工农业开发性和创汇的项目。1985年起,根据省科委、省财政厅《三项费用专项管理,分级负贲,同行评议,签定合同》的管理办法,全面实行科技三项费用项目合同制的管理。1986年起,增设“星火”计划项目。是年开始,科技项目管理执行《福建省地(市)科技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和《莆田市科技计划管理暂行办法》。1985~1994年,全区执行各类科技合同项目135个,按计划要求实施有81个,已得到推广应用有74个。
  第二节 经费管理
  50~60年代,科研、生产单位的科研经费由下达任务的部门拨给,在预算限额内实报实销。70年代,实行归口管理拨给专款,并列入财政科技经费专项管理。
  1980年前,科研的“三项费用”(新产品试制、中间试验及科学研究补助)均为无偿使用。1981年后,部分项目经费改无偿使用为有偿使用并按合同管理。1986年开始,在科研三项经费项目中分设“星火”计划项目,实行有偿合同制管理,科技项目的承担单位在完成科研任务后,填报经济收支核算报表上报科技主管部门冲账核销。1990年起,除省、市科委下拨科研三项经费外,区财政每年按上年度财政支出的1%作为科技费用,并按全区总人口每人4分钱的比例安排科普宣传活动经费。
  1985年起,立项的科研项目,由下达单位与承担单位双方签订《科技三项费用专项合同书》。至1994年,全区签订科技专项合同共135个。
  第三节 成果管理
  一、成果鉴定评审
  1950~1977年,科技一般按工、农、医等行业系统由政府主管部门自行组织鉴定验收或评审。
  1978年起,凡列入科委部门计划下达的科技项目,由下达任务的科委部门负责组织鉴定、验收或评审。本区范围内一些自选项目亦可由区科委给予组织鉴定或评审。1989年后,按照省科委《关于执行“国家科委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的实施细则》规定,进行科技成果鉴定。
  1985~1994年,区科委下达给有关部门和单位实施的科技项目已通过鉴定或评审有27个。
  二、成果登记归档
  1989年6月,区贯彻执行市科委《关于加强科技成果管理实行市级科技成果登记办法的通知》,开始办理区属单位和个人完成的科技成果初查登记及报送业务。
  1985~1994年,经区科委初步审查报送市科委获准登记的科技成果共14个。获得省级登记的本区完成的科技成果共3个。
  每项科技成果附送《科技项目申请报告书》、《科技三项费用合同书》、《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报告书》、《技术鉴定书》或《评审证书》、研究试验报告或调查考察报告、学术论文以及成果应用、推广方案等技术资料。科技成果资料按国家科技成果管理和科研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整理工作。1984年前,区境内的科技资料归莆田县科委管理。1984年后,科技资料由区科委按专业分类,逐年整理建档保管。

知识出处

城厢区志

《城厢区志》

本书涉及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农业、工业、商业经贸、交通邮电等方面记述了城厢区1400多年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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