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工人就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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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城厢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251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工人就业
分类号: F241.4
页数: 2
摘要: 本文介绍了城厢区在招收工人和技校毕业生方面的情况,包括实行劳动合同制、招收新工人的审批权限下放到区劳动局、允许企业招收各类工人等措施。
关键词: 工人招收 劳动合同制 技校毕业生

内容

一、工人招收
  1984年前,城厢境内劳动就业由莆田县政府根据各个时期城镇就业工作的政策进行安置。1985年起,实行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办法,安排各类人员就业。
  1986年,贯彻国务院颁发的《四个暂行规定》,对招收新工人全面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当年6月,根据省劳动局《关于下放县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新增劳动指标审批权的通知》,区境内集体企业单位招收新工人均由区劳动人事局审批,全民企业单位招收新工人仍由市劳动局审批。1992年起,招收新工人的审批权限全部下到区劳动局。
  1993年,贯彻劳动部《关于实施《全民所有制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的意见》,实行企业用工自主、劳动者自主择业双向选择的就业办法,允许企业招收各类工人,允许待业人员自择职业。并按市劳动局提出的劳动就业制度配套改革方案,对新招收的全民、集体、“三资”企业工人统称为“劳动合同制工人”。
  1985~1994年,全区共招收全民、集体固定工57人,劳动合同制工人811人。
  二、技校毕业生分配
  1984年后,城厢区开始接收技工学校毕业生,主要来源有本区籍在部、省、市技校学习培训,毕业后分配城厢区安置;市技工学校职业培训电工、鞋业、财会、机械、食品、营销、锅炉、烹调等专业的毕业生(其中部分外地籍的愿在境内就业,区劳动部门亦批准接收)。1984~1994年,全区共接收安置技校毕业生343人,其中技校毕业170人,职业培训173人。

知识出处

城厢区志

《城厢区志》

本书涉及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农业、工业、商业经贸、交通邮电等方面记述了城厢区1400多年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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