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社会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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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城厢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2498
颗粒名称: 第四章 社会福利
分类号: D632.1
页数: 2
摘要: 本节记述了城厢区社会福利的情况,其中包括了收养、残疾人福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
关键词: 城厢区 民政工作 社会福利

内容

第一节 收养
  明洪武十八年(1348年),县府修建养济院(院址在城内洞桥头必先院旧址),收养孤老、残疾人。弘治六年(1493年),养济院迁建于肃清门外安福村,收容人员每人每月供米3斗、柴90斤,每年寒暑供布一匹。明清时期,在城郊设有漏泽园(义冢),供贫民掩埋尸体。
  民国31年(1942年),县政府在城内坑边口创办莆田县救济院,收容本地流浪汉、乞丐、孤老残疾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莆田县救济院改名莆田县养老院,收容无依无靠的残、老人员45人,后增至102人。1966年起,莆田县养老院迁址黄石桂花岭,与县精神病院、县残老院合并为莆田县社会综合福利院。
  1984年建区后,区政府重视孤老残疾人生活问题。1991年12月,在城郊乡建立农村敬老院,收养“五保”户老人8人。还收养弃童3人,由收养人收养,并经市民政局审核登记认定。
  第二节 残疾人福利
  1959年和1978年,莆田县人民政府两次开展对全县盲人、聋哑人的普查,境内城厢镇、城郊公社的盲人、聋哑人等残疾人由莆田县负责普查登记。1984年9月区民政局成立后,贯彻实施《残疾人保护法》,全面开展残疾人的福利工作。一方面建立防治站,进行防治治疗,一方面创办盲人聋哑人学校,成立残疾人协会,让残疾人象健康人一样,享受公民应有的待遇。
  1985年,区创办福利油印场,安排人员4人,年营业额6118元。
  1985年9月,区成立盲人、聋哑人协会、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和“三项”康复(白内障复明手术、小儿麻痹症矫治、聋儿语言训练)领导小组。
  1987年,开展社会福利有奖募捐活动,募捐1.5万元,建立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之后,逐年开展活动,募捐金额:1988年4万元、1989年20万元、1990年11万元。
  1990年6月28日,区成立残疾人联合会,荔城街道办事处、城郊乡、城南乡、凤凰山街道办事处也相继成立残疾人协会。是年8月,召开区第一届残疾人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区残联主席团主席、名誉主席、副主席、委员,成立理事会为残联常设办事机构。是年,国家专家医疗队来莆田巡回医疗期间,走访区内32个村、12个居委会,为87名10~30岁曾患小儿麻痹症者开具证明,入院免费治疗,并完成矫治术40例,区残联筹助款2万元。
  1991年,实施《残疾人保障法》,社会捐款4000元,在荔城卫生院建立康复医疗站。是年起,人民政府每年开展一次助残宣传活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残疾人就业办理营业执照;税务部门按政策规定给福利企业减、免税,扶持残疾人社会就业。当年有奖募捐64万元。
  1992年,全区创办福利企业有造纸、铸钢、包装、化工、鞋革等14家,年产值达1001万元。当年在区境内开展“捐献1元钱,扶残作奉献”活动,社会各界共募捐21.7万元。当年有奖募捐50万元。
  1993年创办福利企业6家,累计共20家。至1994年,全区有劳动能力残疾人3247人,其中安排社会就业1713人,安排福利企业350人。
  1993年有奖募捐32万元、1994年141万元,累计323.5万元。省民政厅授予区民政局1994年度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先进单位。
  至1994年,全区有残疾人5500人,其中城市1026人,农村4424人。共治愈白内障580例,儿麻矫治154例,聋儿语训14人,低视力康复36例,培训智残儿童15人,补碘1548人,送精神病医院医疗12人。
  1984~1994年,全区输送聋哑儿童24人进市聋哑学校就读,15人毕业,其中4人进高等学校或中专深造,部分被福利企业接收就业。
  第三节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1994年,区人民政府决定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对男性60岁以下、女性55岁以下的村民,进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年11月,在城郊乡拱辰村进行试点,全村共投保900人,投保金18万元(每人200元)。之后,在全区范围内逐步推行。至年末,全区共投保2000多人,投保金额达60多万元。

知识出处

城厢区志

《城厢区志》

本书涉及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农业、工业、商业经贸、交通邮电等方面记述了城厢区1400多年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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