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代理发行国库券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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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城厢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238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代理发行国库券
分类号: F810.5
页数: 1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81年,境内金融银行机构代理发行国库券,主要向企业和单位推销,1982年扩销到个人。面额有1-10000元等多种,期限5年,单位购买的年利率4%,个人购买的年利率8%。1991年后,个人购买国库券利率复改为10%。
关键词: 莆田市 城厢区 国库券

内容

1981年,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境内金融银行机构开始代理发行国库券,主要向国营企业、集体企业、企业主管部门及地方政府机关、团体、部队、事业单位以及农村富裕社队推销。面额有10元、50元、100元、1000元、10000元等5种,期限5年,年利率4%。1982年,国库券扩销到个人,面额有1元、5元、10元、50元、100元、1000元等6种,期限5年。单位购买的,年利率4%;个人购买的,年利率8%。1983年,国库券面额有5元、10元、50元、100元4种,发行对象及得利率与1982年同。1985年,国库券年利率改为:单位购买5%、个人购买9%,国库券发行后第六年起偿还本息。1986年,年利率改为:单位购买6%、个人购买10%。1989年,向单位发行的国库券以特种国债券取代。同年,个人购买的国库券面额增加20元的一种,个人购买国库券期限改为3年,年利息14%。1991年后,个人购买国库券利率复改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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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区志

《城厢区志》

本书涉及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农业、工业、商业经贸、交通邮电等方面记述了城厢区1400多年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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