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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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城厢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2340
颗粒名称: 第一章 交通
分类号: U12
页数: 12
摘要: 本文记述了唐代前城厢地域已形成集市,宋代白湖港是主要港口,明、清时期形成陆上交通网络,民国时期公路的兴建改变了交通运输的落后状况,但抗日战争时期被毁,战后进展缓慢。新中国成立后,公路建设得到大力发展,交通运输业出现多层次、多渠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新局面。
关键词: 城厢区 交通 概况

内容

唐代前,城厢地域已形成集市,时兴化平原尚属海潮出没区,陆上交通只能沿山麓而行。宋代,兴建桥梁,当时白湖港是内外海舟的集泊地,是莆田主要港口,船只远航至沿海各港口乃至高丽、日本及东南亚各国。木兰陂建成后,引木兰溪水与延寿陂水、太平陂水贯通,形成境内河运交通网络。
  明、清时期,驿道、道路、桥梁不断开辟建造,县际及乡村道路形成网络,城厢成为闽中陆路交通的枢纽。
  民国时期,公路的兴建,第一部汽车的出现以及私人汽车运输业的开办,改变了城厢陆上交通运输靠肩挑、畜驮、轿舆、骑马的落后状况。抗日战争时期,公路奉命被毁,抗战胜利后虽有修复,但进展缓慢。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致力于公路建设,大力发展城乡公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交通部门致力路政管理和养护。1984年6月城厢区成立后,公路改造建设加快,交通运输业出现多层次、多渠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新局面。1984年年底,市区内有货车45辆、客车38辆、三轮摩托车30辆、大型和手扶拖拉机分别为30辆和290辆。1988年12月,区交通局成立。同年有客车45部,全年发往各地的客运班车共47250班次。由于城厢地处福厦公路要冲地带,又是莆田市、莆田县政府驻地,人口密集,车流量大,来往车辆拥挤受阻现象时有发生。1994年福厦路拓宽改造及学园路打通后,大小车辆畅通无阻。当年,全区拥有货车330辆、客车172辆、三轮摩托车139辆、大型拖拉机和手扶拖拉机分别达30辆和290辆、农用车172辆,客运班车达132辆。
  第一节 交通线路
  一、陆路
  (一)古道
  福兴泉驿道城区段福(州)兴(化)泉(州)驿道北起福州,经莆田,南至泉州、漳州,是福建省主要驿道之一。唐代以前,莆田城区附近的兴化平原尚属海潮出没区,沿海一带道路,只能沿山麓行走。唐代建中年间(780~783年),兴化平原始大规模围海造田,因桥梁未造,又受赤溪、新港、江口3条支海道所阻,从莆田城关到福州驿道须由朝天门乌石街出去,经龙桥、泅华至白杜(今莆田县西天尾镇白杜村)北上。南宋建炎年间(1127~1130年)延寿桥建成后,改从莆田城关拱辰门出去,经上林(今畅林村)过延寿桥至白社,然后由江口北上福州。元、明时期,桥梁大量兴建,陆路东自县城到江口,改从城关东门出,经头亭、四亭、郊下、长丰至涵江,再往江口北上。南出驿道经山牌,过濑溪桥至长岭,入仙游县境,经枫亭、惠安至泉州。明弘治《兴化府志》载:“从莆田城关拱辰门出,至江口桥中止,基路皆砻石铺设”、“其南至七里庵(今仙游、惠安交界处),其路或砌或合”。路原广一丈二尺,车马可并排通行。民国期间,福厦公路建成后,原县城到涵江驿道逐渐荒废。
  莆仙驿道莆(田)仙(游)驿道东起莆田城关迎和门(南门),西至仙游城东门,城厢境内由山牌出,经濑溪、湖头、华亭、走马亭、油潭入仙游界,长18公里,宽约1.7米。
  莆东驿道莆田城关至黄石驿道长10公里。从莆田城关经梅花亭、阔口、岳公至黄石。自黄石分道可达笏石、平海、莆禧等地。南宋时期,黄石定庄人林国钧(号回年)以石板铺设莆城至黄石一段道路。
  (二)国道省道公路
  324线国道(区辖段)324线(福州-昆明)国道在境内又称福厦公路。民国7年(1918年),莆田县始建公路,因战事未能实现。民国16年,福建省建设厅始正式兴建福厦公路,城关至涵江路段民国16年6月动工,次年6月完工;莆田城关至漱溪路段,民国16年12月动工,次年3月完工。50年代初期,福厦公路通过莆田城区胜利路,长达2.5公里,自六城门起,经北教场坡、东岩山麓、乌石尾、真武坛、洞桥头、半门街、驿前、龙门下等地段。因市内人稠路窄,汽车行驶经常受阻。1955年7月,重建环城路,原路基由9~11.5米扩宽为12~16米,铺设柏油路面。1988年3月后,省公路局投资690.53万元,对原城关旧路段进行改线,线路从赤溪往辰门兜、丰美、东门兜,郊下至广化寺口地段止,改线路段长达6.32公里,路宽达18米,主车道铺设水泥路面,为二级公路。至1994年,324线国道在辖区内路段自赤溪起,至山牌止,总长10.14公里。
  五秀路(省道区辖段)五秀路起自闽清县的五峰桥,止于莆田县秀屿港,区辖段长5公里,起自城关,经阔口至新溪村的步云止。另莆田城关到笏石路段,始建于民国19年,民国22年完工。1952年至1953年4月,城笏路段进行重修,路基宽6.5米,为低级路面。1983年,为开发湄洲湾的需要,扩宽路基至12米,路面宽9米,为二级公路。
  (三)乡村公路
  1956年始,以民办公助形式,建设农村简易公路,标准低,质量差。1970年后,境内改造旧道路兴建新道路,乡村公路标准不断提高,数量增加。至1994年,全区有乡村公路9条。
  莆田城关-岭头尾民国24年始建,1958年重建。全长4公里,路基宽5~6.5米,原为等外路,现为四级路。可通行载重量10吨的汽车,有专业养护。
  拱辰—濠浦1975年由莆田县交通局兴建,全长3公里,路基宽7米,为四级路。1991年改为水泥路面,宽3.5米。
  天九湾-坂头1974年5月由城郊公社兴建,全长3公里,路基宽6.5米,为四级路。1991年进行改造,铺设方块石路面。
  镇海-西洙-张镇1986年1月兴建,全长6公里,路基宽6.5米,为四级路。1994年2月,对陡门至荔浦路段1.6公里进行改造,铺设水泥路面。
  新溪-埭里-古山1987年兴建,全长3公里,路基宽6.5米,为四级路。
  赤溪-南郊1987年7月兴建,全长1公里,路基宽6.5米,柏油路面,宽5.5米,为四级路。
  泗华桥接线1987年7月兴建,全长3公里,路基宽6.5米,为四级路。1993年12月进行改造,铺设柏油路面,宽5.5米。
  三角埕-白洋1991年兴建,全长6公里,路基宽6.5米,至1994年路面未完工。
  七步-四亭-北大1991年兴建,全长3公里,路基宽6.5米,至1994年路面未完工。
  (四)桥梁
  唐以前,境内先民已开始建造桥梁,其结构、形式多样,有在溪涧中竖立石磴,以度行人;有采用木柱或石柱,上架木梁;有多艘小舟连接成浮桥等。宋代建有桥梁13座,明代5座,清代3座。民国时期,境内多利用旧桥梁,架设木面桥或在旧石梁上加灌混凝土桥面。抗日战争期间,境内的公路桥梁均遭破坏,只有阔口桥由于村民请求,才得以保留。50年代初,公路桥梁多采用工字钢梁架设木面桥,为单车道。70年代,公路桥梁改建成永久性石拱桥,为双车道。这时期,乡村道路桥梁采用新材料,新的设计方案,拱桥形式得到广泛的应用。1994年,辖区内大小桥梁共45座,其中永久性公路桥梁27座,乡村道路桥梁18座。当年主要桥梁有8座。
  熙宁桥位于区境以东1.5公里的阔口村(旧称白湖)。宋熙宁年间(1068~1077年)以船为桥。宋绍熙年间(1190~1194年)《莆阳志》载:桥初名通济桥,长四十寻(约合110米),宽二寻(约4~5米),有桥孔8个。靖康元年(1126年),太守江常倡建石桥,后由继任太守张读续建完成。明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桥倒塌,后由李回年的裔孙重修。清顺治十年(1653年),桥为兵乱破坏,只以木材架设。至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提督吴英(黄石定庄人)改用石板铺设。现桥北存有宋绍定年间(1228~1233年)林靖书的“熙宁桥”石碑一块。民国20年,利用旧石墩铺设钢筋混凝土桥面以通汽车。1953年12月,3个桥墩倾斜,石梁折断,在石梁上修建木质桥面。1964年11月,改建为胶合木结构桥面,宽4.5米。1977年10月,由莆田地区养路段工程队施工,利用旧石墩,上架钢筋混凝土空心板桥面。现桥位于五秀线130K+152处,全长98米,桥孔8个,跨径12米,桥面宽13米,允许通过载重量8吨的汽车,载重量60吨的拖车。
  延寿桥初名知政桥,俗称渡塘桥。位于城郊乡延寿村,距福厦路七星桥上游以北1.5公里处。南宋建炎元年(1127年),由承信朗李富、评事方天状同建,为石板桥,桥有13墩,14个孔。绍兴二十年(1150年)改称延寿桥。明宣德四年(1429年)桥塌。正统五年(1440年),由推官吴思谅重建,为全石结构桥梁,桥长93.5米,宽2.6米(净宽2.1米),有10个墩,跨径7.5米,桥面用5块青石条铺成,两侧有石栏杆,桥墩形如船,两头尖如棱。清光绪六年(1880年)又重修。桥南畔今尚存宋显谟阁学士陈宓书的“延寿桥”石碣一块。
  赤溪桥又名七间桥、七星桥。位于城郊乡赤溪村,原为古桥。宋建炎年间(1127~1130年)李富建造。桥有7孔6墩,长15.5丈,宽7尺,高1.6丈。后桥塌,僧德全续修。明景泰六年(1455年),乡人姚福德重修。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少卿姚永复修,并在桥头建观音亭,后屡有重修。民国期间,改建为7孔的叠梁木面桥。民国27年抗日战争时奉命焚毁6孔。1951年,由福建省指挥分所一队修复为石台,木面桥,宽4.4米。1967年8月,由晋江专区养路段扩建为石台,钢筋混凝土板桥,桥长44.6米,宽7米,有5.45~6.55米跨径不同的桥孔7孔。1985年,因公路改线,由莆田公路分局工程队在原桥下游20多米处修建新桥,1989年9月竣工。桥梁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桥长51.5米,宽18米,总投资219.61万元。原赤溪桥成为乡村人行桥。
  大泮桥位于城郊乡畅林村,福厦公路102.82公里处,原为木桥。明正统五年(1440年),姚福德改木桥为石桥。成化年间(1465~1487年),俞邦琬重修。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光禄少卿姚永(畅林村人)复修。清康熙年间(1662~1722年),侯补运判姚承洙又将之改为木桥,未建成。乾隆十五年(1750年),俞炳升等捐资重建石桥。民国22年,在旧石墩上架设木板公路桥。民国27年奉命破坏。1951年,福建指挥分所一队修复旧石台,钢粱木面,宽4.2米。1986年11月,由莆田公路分局工程队改建拓宽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桥长32米,宽17.5米,两侧人行道各0.35米,有6.7~8米不等跨径的桥孔4个。
  六部大桥位于城南乡的木兰村。初为温泉渡口,宋元丰年间(1078~1085年)改为浮桥,称元丰桥。绍兴年间(1131~1162年)转运使姚源、知军朱定国改为石桥。明成化末年(1487年)毁,朱海重修,后桥又毁。万历三十六年(1608年),莆田知县何南金重修,桥长32丈,8个桥孔。因年久失修,桥墩倾斜,桥板崩塌不全。1986年12月动工重建,1990年1月竣工。其结构形式为悬链线石拱桥,全长154.1米,宽7.5米,两台三墩,总投资90.54万元。大桥允许通过载重量15吨的汽车,载重量80吨的挂车。
  泗华大桥位于城郊乡的下郑村(今泗华村)。唐宋时为古渡口,称使华渡,为驿道必经之地。上游有古陂,称泗华陂。清代末年,始建石桥,长45丈。1979年,大桥被洪水冲毁。1983年11月,以民办公助的形式重新兴建,1986年竣工。桥梁结构形式为悬链线石拱桥,二台四墩,桥长100米,宽4.5米,单孔跨径15米,允许通过载重量10吨的汽车,载重量50吨的挂车。
  天九湾桥位于城区镇海村,五秀线128K+455处,原为古桥。1952年8月至1953年4月,由福建省筑路大队二队重修。1965年10月由晋江地区养路段改建为钢筋混凝土板桥。1985年3月进行扩建加宽,桥长40.8米,宽13米,两侧人行道各0.75米,有跨径14.2米的桥孔3孔。
  铁灶中桥位于城南乡铁灶村。1991年2月动工,同年12月竣工。桥结构形式为悬链线石拱侨,全长59米,宽7.5米,单孔跨径30米,总造价33.5万元,允许通过载重量15吨的汽车,载重量80吨的挂车。
  二、水路
  (一)港口
  白湖港,港址在城厢以东2.5公里的阔口村。宋乾道《莆阳图经》载:“白湖东引沧江、介延寿、木兰二水之间,南北商舟会焉。”清乾隆《湄洲志》载,宋绍兴二十七年(1157年)秋,莆田东5里许有水市,诸舶所聚日白湖。因临近莆田城关,是宋代莆田县主要的海上通商口岸。北宋熙宁、元丰年间(1068~1085年)莆田诗人陈叔侨咏《熙宁桥》诗云:“千寻水面跨长虹,隐隐明虹人海潮,结驷直通黄石市,迦艘横断白湖腰。”当时白湖港繁荣,港道宽畅,宽达110米以上。
  (二)码头
  水关头港码头位于城关木兰溪下游北渠河道的左岸。水域范围以城关旧汽船站为中心,向南、北各延长200米,水面宽18米,面积7200平方米。陆域有码头及旧站房,面积182平方米,岸线长0.4公里,有简易的客运码头1个,长14米,前沿水深1米,舶位2个,蓄泊能力为5吨级。进出货物以建筑材料、农药、化肥为主。1990年,货物吞吐量1.8万吨左右,旅客吞吐量17万人次。
  黄头港码头位于城厢区城南乡木兰溪北渠的霞林村。水域范围以驳岸码头向左右延长60米、宽15米、面积900平方米。陆域包括码头和堆放场地,面积共200平方米。有简易码头1个、长20米,前沿水深0.8米,泊位1个,靠泊能力为5吨级,1985年建成,是莆田糖厂专用码头,配有固定式3吨吊车1台。原为汽船码头,现专供装卸榨糖原料(甘蔗)之用,年吞吐量3.5万吨左右。
  (三)渡口
  城厢位于木兰溪、延寿溪下游,河网密布,纵横交错,人们为沟道两岸的往来,在古代未建桥梁前,多设置渡口。唐代起,境内有温泉(今六部桥处)、白湖(今阔口村)、使华(今泗华桥处)等处渡口,是人们往返县城必经之地。宋代,随着桥梁建造的兴起,渡口的数量逐渐减少。明、清时期,主要渡口有西沟尾渡(西洙-南箕)、西江渡(西江-南箕)。1949年后,有西洙-西施、企溪-埔头、南箕-清江、西洙-西利等4处渡口。1994年,区内尚有渡口5处:余埭-西洙、南箕-港利、郊下-濠浦、陡门村、下墩村渡口各1处,每个渡口均有木质船1艘,属个体经营。
  (四)航道
  木兰溪,发源于仙游县西苑乡仙西村黄坑桥头,干流全长105公里,是莆田市第一大河,下游流经城厢至涵江三江口人海。
  宋元丰六年(1083年),在城南乡木兰村陂头建成木兰陂,这是中国古代著名的水利工程之一。元延佑年间(1314~1320年),开凿沟渠,引木兰溪水北流,继又把新渠延伸到荔城北门外,与延寿陂水合流,再北流至涵江附近,与太平陂水汇合,使三陂的水互相贯通,形成内河运输网络。木兰溪的溪运航道从涵江经境内陂头可上行至华亭、杉尾、石马、坝下,至仙游城关。航道全长62.5公里。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境内内河航道全年可通2~4吨的沟船,其中城关至涵江航线,全年均可通航。70~80年代,由于陆路交通发达,沟河干涸,内河航道逐渐消失。
  第二节 运输
  一、陆路运输
  (一)人力、畜力运输
  人力挑抬人力肩挑是境内民间最古老、最简单、最广泛的运输方式,有生产性、差役性和雇用性3种。抗日战争期间,因公路破坏,多以人力肩挑抢运物资。民国29年(1940年),莆田城关成立肩挑队,短途挑运以鱼、盐、杂货为主,长途挑运以大米、土特产、百货为主,他们日行百里,跋涉于福州、泉州、永春、永泰等地。
  轿興民国期间,轿舆是重要的人力客运工具。1949年后逐渐废弃。
  黄包车民国3年,始出现黄包车载人,有单人座和双人座之分。1949年后,逐渐被脚踏二、三、四轮车所取代。
  板车俗称“土车”,载重量500公斤左右,是城乡普遍使用的运输工具。80年代后逐步为手扶拖拉机所代替。
  自行车俗称“脚踏车”。民国14年,初由华侨从南洋带回,数量少,随后逐步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代步工具。50年代初期,自行车开始投入客、货营运。1965年,城厢境内有二轮营运车68辆,从业人员70多人。至1990年,全区有自行车达5万辆以上。
  三轮车即人力脚踏三、四轮车。出现于民国期间,载客2~3人,也可以载货。50年代初,三、四轮车成为客货短途运输的主要工具。1965年,成立城区人力车队,有三、四轮车34辆,从业人员35人。至80年代,人力车逐步为两轮、三轮摩托车所取代。
  畜力运输清末,境内出现驴马驮运队伍。1949年后,城厢境内驴马运输迅速发展。1958年,组织有城关马车队,从业人员42人,有马车36辆,每辆载重1吨左右。1972年后,原有畜力运输单位改为莆田城关运输服务站。1980年后,随着交通事业的发展,畜力运输逐渐被淘汰。
  (二)机动车运输
  1.汽车
  民国14年,城厢已出现汽车运输。当时莆田华亭镇云峰村陈铁生向美学洋行购买“雪佛兰”小车零件,装配成小汽车,行驶在莆田城关至漱溪一线。
  民国18~22年,境内先后出现3家民办汽车公司:(1)城涵三汽车公司:由吴宗远、范琴山等人向省建设厅承租莆田城关、涵江至江口的路权,只在指定的路线内进行营运,共有小客车15辆,每月营业收入6000元左右,月缴路租1600元;(2)城郊汽车公司:由廖庆承租莆田城关至仙游郊尾路权,有汽车16辆,每月收入4000元左右,月缴租900元;(3)莆黄笏汽车公司:由陈梅岩等人创办,经理吴兰芳,承租莆田城关、黄石至笏石公路权,月收入1000元左右,月缴路租235元。
  民国23年,省成立汽车管理处(官办),陆续收回福州至峡南、福州至莆田各路段营运权。同年10月1日,该处的汽车直通至莆田。次年2月26日,又陆续收回莆田至枫亭、泉州各路段营运权。至此,官营长途汽车可从福州直达莆田、泉州。福泉公路干线只准许省汽车管理处及民办的福兴泉汽车货运公司行驶,其他民办汽车限走支线。当年,福兴泉汽车货运公司在城关设站。
  抗日战争期间,沿海公路被破坏。民国27年,境内许多汽车公司停业。至民国38年,只有福枫汽车公司及福兴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在莆田城关设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汽车客货运输由省汽车运输公司专营。1950年2月,恢复福厦公路客运。同年7月,省汽车运输公司在莆田城关设站。1955年,开辟莆田至高山、笏石、埭头客运线路。1958年,增开莆田至涵江、平海、石城、莆禧、华亭、黄石等短途客运班车。1963年,开辟莆田至灵川、北高、新县、东圳等线客运班车。1973年,开辟莆田至厦门、宁德、永安、大田、平潭等线长途客运班车。1978年后,政府允许私人购买汽车,个体户、专业户、联合体的汽车运输开始发展。1984年,全区有个体联户汽车83辆,其中货车45辆,计200吨位;客车38辆,计1346个座位。
  1984年11月,莆田市公共交通公司成立。至1994年,市内公共交通已形成网络。主要有:1路区间车兴化宾馆一八十亩;2路区间车六城门-广化寺;3路区间车城厢区-涵江区;5路区间车市职工教育中心-莆田糖厂;6路区间车天九湾-凤凰山庄。1993年私营汽车增至492辆,其中货车320辆,计1740吨位;客车172辆,计3851个座位。
  1994年,区公交公司汽车客运延伸至福建省主要市县及深圳、拱北、广州等地。日发车量311班次,年客运量197万人次,周转量6000万人公里。
  2.拖拉机
  莆田拖拉机最早出现在50年代末,随后,数量不断增加。拖拉机有盘式和手扶两种,其载重量分别为2.5吨和0.5吨。盘式拖拉机主要用于货运,手扶拖拉机用于耕作。1978年后,允许私人购置运输车辆,农用拖拉机迅速增加,手扶拖拉机转向公路运输。1984年,全区共有拖拉机317辆,其中手扶式有290辆,方向盘式27辆。1994年,全区有拖拉机、农用车计385辆,其中手扶式182辆,方向盘式30辆、农用车173辆。
  3.摩托车
  80年代前,民间摩托车极少。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私人购置使用摩托车的数量不断增加。1984年,全区有三轮摩托车30辆,主要用于载货、载客。载货重量为500公斤,载客量为6~8人。至1994年,全区共有三轮摩托车139辆。
  二、水路运输
  (一)溪船运输
  明中叶,木兰溪沿岸人民已经从事溪船的航运。清末,涵江三江口海运兴起,木兰溪成为莆田、仙游两县主要的水上交通线。抗日战争期间,公路屡遭破坏,莆、仙两县的物资往来,全靠木兰溪航运。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境内大宗物资仍由溪道运输。仙游至莆田、涵江的货物以糖、菸叶、陶瓷品、土纸,锭青、山货、桂圆干、牲畜为主;莆田、涵江至仙游的货物以化肥、粮食、海产品、草席、五金、百货为主。1956~1958年间,由于木兰溪上游拦截溪流兴建水库及发电站,以致水位下降,泥沙淤积,溪床提高,船只难行,航运逐渐减少,至1980年后基本停航。
  (二)沟龉运输
  沟船运输始于宋代。明代中期,城厢的沟船运输受兴化府河泊所管辖。清代至民国期间,沟船成为莆田南北洋水上重要的交通运输工具。1949年后,沟船的数量不断增加。1959年,组建有城关沟船社,人员91人,船只22艘。此外,农村中还有数量不少的农副业船只,以运送农田肥料、农产品为主,有时兼营水上运输。1962年,组建城关沟船运输合作社,属县集体企业,有船只42艘,126吨位,职工253人。1964年,该社并入涵江沟船社。1968年后,境内启用莆田造船厂建造生产载重4吨的“海沟式”钢丝水泥沟船,为广大农村普遍应用。1979年出现挂机沟船。1994年,城郊乡挂机沟船数量达295艘,其中水泥质沟船250艘,木质沟船41艘,无牌船只4艘。
  (三)汽龉运输
  民国2年始,城厢出现汽船运输。当时涵江兴仁医院华实(美国人)投资购买1部立式单汽缸12匹马力柴油机,在涵组装第一艘小汽船,船名“捷兴”号,载客20人,每日往返城、涵一线。民国4年,美国人蒲鲁士从美国购买15匹马力的小汽船机1部,带回莆田安装汽船1艘。民国5年,再添置汽船1艘,从此两船对开,获利甚多。民国16年,汽船发展到15艘,职工人数达250人。抗日战争期间,公路被破坏,城涵汽船运输达到兴盛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汽船运输仍然兴盛,后因汽船长期行驶,水浪冲击沿岸,致使农田护岸崩溃,影响农业生产,曾一度停业。1974年复业,至1985年1月又停业。
  第三节 交通管理
  一、管理机构
  1984年前,城厢水陆交通运输管理隶属莆田县交通局。1984年7月,成立莆田市城厢区文通科,1988年12月更名为城厢区交通局,负贲全区水陆运输和乡村道路建设。同时,从莆田县城关交通运输中心管理站划出,成立城厢区交通运输管理站。1992年4月,更名为城厢区交通运输管理所,下设综合股、运务运政股、车船维修股、稽查队和城南、城郊运输管理站,共有管理人员23人。管理所的职责是维护运输市场秩序,管理交通安全,征收有关交通规费。
  二、运输市场管理
  民国23年(1934年)7月,福建省设立汽车管理处,城厢汽车营运直接由该处管理。
  1953年,城厢汽车运输由莆田县工会管理。1956年合作社成立以后,部分私营运输业并入国营企业,民间运输业按地区、工种成立各种运输合作社,运输市场管理初步走上轨道。1957年4月始,贯彻省人民政府颁发的统一托运计划、统一调度车船、统一运价票证的“三统”管理政策。
  1983年,执行中共中央1号文件及国家经委、交通部颁布的允许城乡个体或联户购买机动车、船从事运输的政策后,国营、集体、个体一起上,车船迅速增加,交通运输市场出现多层次、多集道、多种经营成分并存的新格局。由于管理工作一时没有跟上,运输市场一度混乱。1983年11月,贯彻省人民政府《加强公路运输管理》,交通部门对经营运输业的企业和个体联户严格履行申请手续,采取统一运价、统一收费凭证、统一行车路单或货票,实行照章纳税等管理办法。交通部门多年独家经营运输的局面被打破,“三统”的运输管理亦随之结束。至1994年不变。
  三、运价管理
  民国时期,福建省统一规定汽车营业价目,不得于定价外巧立名目,额外索取。因管理机构不健全,长途汽车客货运价由省建设厅核定,支线汽车票由经营公司核定,民间运输及搬运价格多为自定,运价不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制定和调整全省运价,实行统一运价政策,并按照“统一领导,多级管理”原则办理,规定省属车船运价由省交通厅编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沿海木帆船运价由省航管局编制,省交通厅批准;城镇的搬运装卸、人畜力车及内河船运价,由县交通部门编制,物委会同意,县人民政府审核,专署或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核定的运价,运输部门不得擅自提价。
  1958年8月,执行汽车货运计费分为5个等级的规定,汽车运输运距在10公里以上者为长途运输,以5等货运价为基价,每吨公里0.25元,5等以下各等货按基价依次增加4%、8%、12%和16%。运距在10公里以下者为短途运输,按计时包车计费,每车吨公里2.5元,零担运输不分等级,每50公斤公里运价0.04元。
  1965年1月,晋江专署交通局调整运价,零担不整车的物资按三等运价每吨公里0.22元计收。1974年4月,运价调整,客票人公里0.025元,整车货运价每吨公里降为0.18元,零担货吨公里0.20元,计时包车费提为吨小时2.7元。
  1985年1月1日,实行新的《福建省汽车运价规则实施细则》,调整改革运价结构。新规定托运货物分普通和特种两种,普通货物改为3个等级,托运货物3吨以上,运距在25公里以上者为整车长途运输,其运价按等级费率分别计算,一等货吨公里0.17元;运距在25公里以下者为短途运输,其运价按货物等级运距计算。此外,还有特种货物运价、计时包车运价。
  1987年,客运票价人公里0.035元。至1994年,客运票价人公里0.048元。
  四、养路费征收
  民国18年,执行省建设厅制定的规定,将商营汽车纳入政府监督,汽车运输分路权专营和路租经营两种。路权专营以自修自养为主,路租经营得缴纳养路费。同年,省公路局规定征收车税收入列作养路经常费薪津。民国27年8月,对征收养路费作了补充,规定各种汽车征收与免征范围、统一标准及罚款办法。纳费分监理费、汽车季捐、养路费3种。民国35年5月15日,福建省政府开始征收畜力费额,但无法普遍征收。民国37年1月起,省建设厅决定停征。民国28年至38年10月,汽车养路费征收费率的调整达52次之多。
  1950年,贯彻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养路费征收暂行办法》,规定汽车按月按大米折价计征(大型车大米60~200公斤,小型车30~100公斤)。1952年10月,按华东区统一计征办法,分按月与按次两种。1954年,各县交通管理站征收畜力车养路费月辆2元。1958年4月,执行省交通厅的规定:除免征养路费的车辆外,所有汽车不分系统、类别一律按月按核定吨位计征,费额每吨位115元,客车比照计算。党政机关、学校、团体、城建部门自用汽车及市区公共汽车减半计征。1960年,畜力车按月辆4元征收。1978年开始,征收拖拉机养路费,规定马力10匹以下月辆5元,10~20匹月辆10元,20~30匹月辆15元,30匹以上月辆20元,手扶拖拉机月辆4元。1985年7月起,调整为手扶拖拉机月辆16元,轮式拖拉机月辆80元。
  1985年7月,汽车养路费由交通监理部门征收改为归莆田市公路局及其所属公路段征收站负责征收,全区年养路费收入64万元。至1994年,全区养路费收入736万元。
  五、路政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各级人民政府先后颁布一系列路政管理条例规定,加强公路养护和管理工作。1984年,贯彻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路管理》布告。1987年10月,贯彻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境内莆田公路分局依照条例规定,负责管理和保护公路用地及公路设施,依法检查、制止、处理各种侵占、破坏公路设施的行为。明确规定公路边沟边缘以外的距离,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均视为公路用地。并在国道、省道外缘的两侧竖“公路界”石碑为界。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公路部门根据公路沿线不同地形情况,分别设置各种永久性交通标志、护栏、护柱和护墙等安全设施。在十字路口、环形路、急转弯、上下坡、窄路、村庄、渡口等危险地点设置警告标志,禁止或限制人、车交通的地方设置禁令标志,引导人、车行进方向的地方设置指示标志。为了指明道路方向地点距离等,设置指路标志,在公路右侧每百公尺竖一百米桩,每公里竖一里程牌。
  六、交通监理
  民国23年6月以前,莆、仙两县商(民)营汽车公司自制车牌,自行管理。同年7月,按全省统一牌照。当年12月,按照《陆上交通管理规则》规定,莆、仙两县汽车司机向监理机关登记、考核,合格后领取执照。民国38年8月莆田解放后,仍沿用民国时期汽车牌照。
  1950年后,区境内交通部门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深入公路沿线机关、学校、集镇、乡、村(居委会)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增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汽车驾驶员则依照规定办理驾驶员考核,换发统一驾驶执照。考核全部合格后,报省公路局路政科(1981年由省交通监理所)制发驾驶证。汽车驾驶员培训采取以“以师带徒,以运代训”办法进行。培训期为一年,期满经监理部门考试合格者,为正式驾驶员。1957年,规定实习期为6个月,继续随车实习,行车无发生事故者,核发驾驶员执照。1962年,摩托车、拖拉机纳入管理,开始登记,发牌照,其编号与汽车编排同法。汽车检验一年一度由省监理所统一部署,定期、集中进行。
  1963年,交通部规定,对车辆多的单位的驾驶员应采取集体培训。1974年,省监理所规定以集体培训为主。1979年,全省取消“以师带徒”办法,实行集体培训。1983年,全市全面实行向社会公开招生,经文化测验符合条件者,发给学习证,培训6个月,实习期6个月,考试合格,申报省监理所核发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员审核与车辆检验同步进行,统称“年检审”,凡未参加审验的不准继续驾驶。
  1984年8月,检验工作改革,以车牌号码的末位数确定为检验月份,其中“0、1、2”3个号码,确定在10、11、12月份进行,把原来集中检验改为常年检验,成为日常业务工作。至1994年,各项监理工作不变。
  七、水上安全管理
  1958~1979年,执行交通部颁发的有关加强船舶水上安全监督的规定。交通部门加强水上安全管理,每逢台风季节、山洪暴发及节日期间,组织人员深入各个渡口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同时,宣传水上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办理渡口审批手续,制定渡口安全守则,培训渡工,配合莆田市港航站定期对船舶进行检验、丈量、登记及换发证书,严禁无牌、无证船舶摆渡,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1980年后,随着桥梁建造和陆路运输的发展,渡口的水上安全作业由所在地乡村自行管理,至1994年不变。

知识出处

城厢区志

《城厢区志》

本书涉及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农业、工业、商业经贸、交通邮电等方面记述了城厢区1400多年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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