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教育经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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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后溪村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2010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教育经费
分类号: G475
页数: 2
页码: 244-245
摘要: 本节主要介绍了福建省郊尾镇的教育经费来源,包括财政拨款、教育费附加、侨胞捐款和个人及集体捐资等方面内容。
关键词: 教育事业 教育经费 后溪村

内容

一、财政拨款
  明永乐十九年(1421年),阮哲公迁居后溪后,晚年置良田百亩,经营所得作为子孙读书费用。各姓氏均留有部分“学田”,“学田”的收入,用作私塾的办学经费。
  1950年后,中小学的教育经费,均由人民政府财政拨款。1980年后,中、小学的教育经费,小部分由县财政支付,大部分由镇财政支付。
  2007年,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两免一补”(免交学杂费、课本费、寄宿生生活补助),郊尾中学、郊尾中心小学的教育经费由上级拨款,包干使用。
  二、教育费附加
  1986年,中央作出征收教育费附加的决定,是年7月,郊尾镇人民政府下文通知各村(居),决定征收教育附加费。
  1991年,仙游县人民政府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工作的决定》,对征收教育附加费的数额,作出明确规定:“农村按每年平均纯收入的1.5%计征。本着乡征乡用原则,先集中后回拨,除提取5%统筹使用外,不搞平调,乡镇要建立专账专用。”县教育局、县财政局联合下文各乡镇,对教育附加费的征收范围和标准作出明确规定。1992至1996年,郊尾镇按规定标准,计征收教育附加费764.4万元。
  2001年,中央决定,终止征收农村教育附加费。
  三、侨胞捐款
  1981年,由仙谿华侨捐资20多万元,在郊尾中心小学操场西南侧,兴建一幢砖混结构的华侨楼,共2层8间教室。
  四、个人及集体捐资
  1984年,郊尾镇文教干部叶如暖为创办郊尾中学高中部,深入后溪动员群众征用土地10亩,发动社会各界捐款30多万元,兴建郊尾中学教学楼,其先进事迹《老来犹为兴学忙》刊登在《湄洲报》上。
  1991年,镇企业办捐资2000元,郊尾镇政府、后溪村委会,郊尾供销社、仙游乳品厂各捐1000元,郊尾街群众周玉才、阮乌狮、阮庆其、阮秋林、严绍贵等捐资5500元,兴建郊尾街至郊尾中心小学的石板路,称为“爱
  苗路”。
  1996年,社会各界捐资8.5万元,为郊尾中心小学平整操场、兴建围墙。是年,后溪村无偿提供地皮2.7亩,供郊尾中心小学兴建办公集资楼。
  民营企业家许国山、郑国民以及阮建彬、阮辉珍、阮峥、蔡建仙、阮建旺、阮金裕等,后溪村委会和磨头、圣岭机砖厂等,逢年过节向郊尾中学和郊尾中心小学捐款添置教学设备、慰问教师等,尊师重教蔚然成风。

知识出处

后溪村志

《后溪村志》

本书上限尽量溯至事物发端,下限截至2010年12月底。记载了后溪村的自然环境和发展后溪村的地理位置、自然资源、人口构成、农业发展、企业情况、教育、文化习俗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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