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社会救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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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后溪村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2002
颗粒名称: 四、社会救济
分类号: D632.1
页数: 1
页码: 232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人民政府在社会救济方面的工作。自1950年后,政府每年都会拨发粮食、布匹、现金和物资,来救济困难户。在1956年到1980年期间,针对生活困难的家庭,社区和农村队组织适当照顾,以缩小与普通家庭的差距。1990年起,对五保户(保食、保穿、保住、保医、保葬)的生活照顾,每人每月生活费不低于27元,全年不低于400元。五保户的粮食、款项和物资由村部供给。
关键词: 后溪村 社会救济 政府

内容

1950年后,人民政府每年都调拨一些粮食、布匹、现金和物资救济困难户。
  1956至1980年,对低于一般生活水平的无劳力、缺劳力的生活困难户,社、队给予适当照顾,使其缩小与普通家庭的差距。
  1990年,对五保户(保食、保穿、保住、保医、保葬)的生活照顾,按群众中等水平为标准,每人每月生活费不低于27元,全年不低于400元。五保户的粮、款、物,由村部供给,从提留的公益金中调剂。2006年后,全村有6户五保户和33户110人年人均收入低于1200元的贫困户列入低保范畴,五保户每人每月发给200多元,低保户每月人均发给80元,每月按时足额发给低保金,帮助解决弱势群体的生产和生活困难,五保户和低保户还免费享受医疗保险。2010年,仙游县人民政府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按照“短期波动,发放补贴;持续上涨,调整标准”的要求,对低保对象、优抚对象、五保户等低收入群体实施价格临时补贴,使他们的生活标准不因物价上涨而下降。

知识出处

后溪村志

《后溪村志》

本书上限尽量溯至事物发端,下限截至2010年12月底。记载了后溪村的自然环境和发展后溪村的地理位置、自然资源、人口构成、农业发展、企业情况、教育、文化习俗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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