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民政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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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后溪村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1998
颗粒名称: 第五节 民政
分类号: D632
页数: 3
页码: 230-232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后溪村民政方面的内容。涵盖了公民选举、抗洪赈灾、拥军优属、社会救济和婚姻事务等方面。在公民选举方面,介绍了从农村基层领导到村民委员会的选举过程,并强调了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在抗洪赈灾方面,介绍了政府组织抗洪抢险和赈灾救济工作的情况,并展示了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怀和支持。在拥军优属方面,介绍了每年举行的拥军优属活动,以及对军属和退伍军人的优待措施。在社会救济方面,介绍了政府每年调拨粮食、现金和物资来救济困难户的做法。在婚姻事务方面,介绍了婚姻登记的程序和要求。总的来说,本文主要介绍了仙游县民政方面的工作和政策。
关键词: 后溪村 民政 公民选举

内容

一、公民选举
  1949年8月底,香南乡和平解放,农民政治上翻了身,成为国家的主人,第一次有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乡长、农会主席等农村基层领导,经由群众或群众推选的代表,通过民主选举产生。选举的方法,因多数人不识字而采用群众认可的方式,如举手、丢豆等形式进行。50年代初期,凡召开群众大会、选举人民代表或基层干部,夜间点的是汽灯,且在露天举行,群众均自觉带上凳子去参加,民主气氛浓厚。
  1994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精神,后溪村进行换届选举,全村15个村民组926户3890人,参加投票选民1980人,占选民总数2010人的98.5%,人民当家作主的热情高涨。
  2009年,村级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根据文件规定和上级要求,结合实际情况(人口、村落分布、基础设施、企业规模),分5个投票点,差额选举产生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民主选举过程,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公民的民主选举权利,政治民主正在逐步完善。
  二、抗洪赈灾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关心群众生活,重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重视抗洪抢险、赈灾救灾工作。每遇灾荒,政府一方面拨粮、款、物救济,另一方面组织生产自救,帮助群众度过难关。
  1950年,农业受灾,粮食歉收,为稳定群众情绪,安排好群众生活,政府拨粮拨款解决农民生活温饱问题。1958年8月29日至31日,强台风暴雨正面袭击郊尾地区,30日降雨量达到300毫米,石牛溪洪水猛涨,后溪组织基干民兵抗洪抢险,使石牛溪洪峰顺利通过郊尾地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灾后,县民政科和郊尾公社拨款2万多元,帮助灾民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1999年9月,境内遭遇14号台风袭击,暴雨倾盆,村干部带领民兵应急小分队奋起抗涝,转移受灾群众,帮助解决受灾村民的生活困难。
  进入21世纪,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每年春节,政府均给困难户发放棉衣、棉被和过节费等。村干部登门慰问特困户、计生困难户,送去慰问金和年货,让困难群体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三、拥军优属
  1950年后,拥军优属成为境内的传统习俗,每逢元旦、春节、“八一”建军节,境内都会举行拥军优属活动。
  每年春节前夕,村“两委”干部、群众代表,组成慰问队,敲锣打鼓,走村串户,沿途鸣放鞭炮,逐户慰问军属,送上“军属光荣”匾额和慰问品、慰问金。
  1958年至1983年,大队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确定军属的口粮标准,高于所在生产队一般社员口粮水平10%,若因工分少,分配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大队从农场中调拨,给予优待照顾。对有特殊困难的军烈属,村及上级政府民政部门,临时下拨救济款,给予照顾解决。90年代后,村每年给每户军属发放2000元优待金。2010年,义务兵优待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8000元,不含镇、村补助,上不封顶。为激励青年在军营建功立业,还根据现役义务兵在部队立功受奖情况,实行分类增发优待奖励金。其中对被授予荣誉称号、立一等功的,发放标准为当年优待金的100%;;立二等功的,发放标准为当年优待金的60%;立三等功的,发放标准为当年优待金的30%;被评为优秀士兵的,发放标准为当年优待金的10%。
  四、社会救济
  1950年后,人民政府每年都调拨一些粮食、布匹、现金和物资救济困难户。
  1956至1980年,对低于一般生活水平的无劳力、缺劳力的生活困难户,社、队给予适当照顾,使其缩小与普通家庭的差距。
  1990年,对五保户(保食、保穿、保住、保医、保葬)的生活照顾,按群众中等水平为标准,每人每月生活费不低于27元,全年不低于400元。五保户的粮、款、物,由村部供给,从提留的公益金中调剂。2006年后,全村有6户五保户和33户110人年人均收入低于1200元的贫困户列入低保范畴,五保户每人每月发给200多元,低保户每月人均发给80元,每月按时足额发给低保金,帮助解决弱势群体的生产和生活困难,五保户和低保户还免费享受医疗保险。2010年,仙游县人民政府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按照“短期波动,发放补贴;持续上涨,调整标准”的要求,对低保对象、优抚对象、五保户等低收入群体实施价格临时补贴,使他们的生活标准不因物价上涨而下降。
  五、婚姻事务
  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后,区、乡人民政府所属的民政部门,承办婚姻登记手续,凡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和条件,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户籍证明,到民政部门进行登记,领取结婚证书。
  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不予登记。不经登记而非法结婚者,给予教育或处分,其婚姻不受国家法律保护。1978年5月,郊尾公社成立婚姻登记处,实行集中登记,统一管理。2005年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经政府免费提供的婚前健康检查,持户口簿和身份证到仙游县民政局统一办理婚姻登记。

知识出处

后溪村志

《后溪村志》

本书上限尽量溯至事物发端,下限截至2010年12月底。记载了后溪村的自然环境和发展后溪村的地理位置、自然资源、人口构成、农业发展、企业情况、教育、文化习俗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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