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涵江區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30620020230001715 |
| 颗粒名称: | 卷三十三 宗教 |
| 分类号: | B92 |
| 页数: | 20 |
| 页码: | 723-742 |
| 摘要: | 本文介绍了涵江区的主要宗教信仰和宗教管理情况。境内主要宗教包括佛教、道教、基督教、天主教和民间“三一教”等。佛教信仰最为普遍,道教也有较多信徒。近代基督教和天主教传入涵江,为当地带来了西方的科学文化。涵江区还发现了摩尼教残碑,证明了该地区在元、明时期曾有摩尼教流传。新中国成立后,加强对宗教管理,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涵江区成立了宗教界爱国委员会,各宗教团体也开展“三自”革新运动。但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宗教活动全面停止,寺庙庵堂的财产充公,僧尼一律还俗。自1980年起,政府认真落实宗教政策,归还被充公的宗教团体的房产房租,恢复宗教团体等。涵江区成立了天主堂开堂复会和基督教天道堂开堂复会等组织。1991年3月10日,涵江区佛教协会成立。1992年和1994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和《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涵江区政府兼管宗教事务的领导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并对全区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决定给部分宗教活动场所颁发《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书》,并公布了一批对外开放的寺庙和教堂。 |
| 关键词: | 涵江区 宗教管理 宗教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