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华侨事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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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涵江區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1705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华侨事务
分类号: D693.73
页数: 6
页码: 692-697
摘要: 本文介绍了新中国成立后涵江区政府对华侨和侨眷的接待、联谊、信访、优待侨胞侨眷等方面的工作。涵江区政府对华侨和侨眷的回国探亲、访祖、观光、旅游和投资等活动进行了全面联系和热情接待,并积极拓展海外联谊活动。在信访方面,涵江区政府认真处理华侨和侨眷的来信来访,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解决各种涉侨纠纷案件,并出面联系办理归侨、侨眷出境探亲或定居等事务。在优待侨胞侨眷方面,涵江区政府对华侨和侨眷购物、考生录取、就业工作安排和生活困难救济等方面给予了照顾和优待。这些工作体现了涵江区政府对华侨和侨眷的关心和照顾,促进了涵江区的发展和稳定。
关键词: 涵江区 华侨侨眷 侨胞工作

内容

一、接待 联谊
  新中国成立后,境内华侨回国探亲、访祖、观光、旅游和投资,均由侨务部门遵照“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的原则,予以全面联系,热情接待。1950~1959年,境内先后接待旅外侨胞1203人次。1956年,印尼侨胞林文祥、何天水、蔡文焕、郑金
  钊等一行6人,首次回国赴京参加国庆观礼,受到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并合影留念。1984年起,区侨务部门积极拓展海外联谊活动,共组织100多人次赴东南亚国家和地区,广泛接触海外社团、侨领以及知名人士等。同时每年接待回乡侨胞都在300人次以上,其中比较大型组团前来涵江观光和考察活动的有5次(即1989年5月区第二次华侨和侨眷代表大会、1990年11月涵江“三胞”联谊会、1992年12月涵江区改革开放综合试验区成立、1993年12月莆田建市十周年、1994年12月涵江建区十周年)。1992~1993年,全区还接待马来西亚兴安总会青年访闽团、印尼力宝集团李白先生一行、新加坡铁安渡考察团一行、印尼咯拉班集团陈元福先生一行、印尼仙谿福利基金会商务访闽团、印尼陈子兴返乡谒祖团、马来西亚兴安总会访问团计7个组团共200多人次。侨务部门每年元旦春节期间,都组织慰问小组,对回乡省亲的海外侨胞进行团拜,还通过托带和邮递方式向海外赠送新春贺年卡。并在日常接待中,积极为他们提供探亲、谒祖、投资、兴业等各方面的服务,赠送《涵江纪胜》、《涵江投资指南》、《经济协作项目》等1万多册。通过广泛的联谊,区侨务部门与海外10多个社团组织和100多位知名人士建立较为密切关系,为持续引进侨资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
  二、办理“信访”
  1953~1983年,华侨与归侨、侨眷来信,一般由当时的莆田县侨务部门处理,涵江侨联分会受理不多。1984~1994年,随着对外交往的增加,涉侨“信访”工作相应增多,区侨务部门10年累计受理来信632件,接待来访4251人次。通过受理来信来访,侨务部门分门别类予以处置,基本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主动协同政府及司法、公安、法院、民政、劳动、人事、教育、卫生等部门,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解决各种涉侨纠纷案件100多起,所牵涉的有关子女升学、招工、就业、工作调动、毕业生工作分配等150多人次,出面联系办理归侨、侨眷出境探亲或定居的100多人次。其间1990年,涵江新区一新加坡侨眷女儿被人拐骗到山东边远山区,侨务部门获悉后,及时联络公安部门,组织人员,不远千里,历时半个月,终于解救其被拐少女,返回家园,使他们一家得以团聚。
  三、优待侨胞侨眷
  购物优待 新中国成立初期,鉴于国家对粮、油、布等主要商品实行计划供应,特别是60年代初困难时期,境内根据政策规定,设立华侨特需供应公司涵江华侨商店,专门组织紧缺物资,凭侨汇证券供应侨户,照顾其生活需求。是时供应的主要商品有大米、花生油、食糖、棉布、水泥、木料和钢材等。“文化大革命”期间,侨务政策受冲击,致使境内华侨物资供应中断。1978年起,涵江华侨商店全面恢复侨户物资供应。1980年,境内执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市县侨汇分成暂行办法的通知,通过市场调查,摸底站队,对照兑现,进一步做好侨汇物资供应工作。
  考生录取照顾 1985年后,涵江区执行有关回国侨生、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高考、中考录取照顾政策,根据考生身份证明及其高考中考成绩,在录取时给予降低一个分数段的照顾。至1994年底,全区累计有260人为照顾对象。
  就业、工作安排 1984年起,涵江区侨务部门认真落实各项侨务政策,在各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妥善安置60年代初被精简下放的归侨和华侨直系亲属,到1988年,全区共受理321人,其中属涵江区直接办理的37人(归侨占6人),为外地转介材料的284人。结果,涵江区共安置17人,其中恢复工作13人,退职2人,退休2人。
  生活困难救济 民国30年(1941年)12月,日本发动侵华战争时,侨汇断绝,侨眷生活发生困难。是时境内贫苦侨眷曾得到当地政府给予的每人国币20元的赈济。民国37年,贫难侨再次领取县拨微薄救济款。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非常关心贫困归侨的处境,制定了有关救济的政策,各级政府及其侨务部门认真贯彻执行这一政策。1954~1956年,境内按县侨务部门批拨救济款,先后救济112户次,使贫苦侨户生活困难得到一定缓解。1959~1961年,县侨务部门根据水旱灾情,逐年批拨救灾款累计1050元。按照侨户受灾情况,及时发到他们手中,帮助其恢复生产。1963~1978年,侨务部门每年两次发放贫难侨救济金,使困难侨户渡过生活难关。1984年以后,涵江区政府进一步贯彻侨务政策,切实扶持侨眷发展生产,脱贫致富。到1994年底,全区累计发放生活困难补助款28406.5元,无息贷款1600元。
  四、保护侨汇
  民国时期及其以前,华侨寄信汇款,均通过委托捎带方式进行。后来,由一些老番客(即走水客),专门经营解送侨汇生意。最后走水客逐渐发展为民信局(俗叫侨批局)。民国8年,涵江先后有美兴、聚会、通美、义德等4家民信局问世。民国25年至民国29年,境内民信局扩大到10多家,其海外收汇代理店多达50多家,分布在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尼和南婆罗洲的26个埠头。是时,涵江与新加坡之间,形成闽中地区侨汇业收汇与解付中心。涵江各民信局收汇解付范围除涵江本地外,还负责莆田、仙游及福清、平潭、惠安、长乐、
  永泰等县部分侨汇工作。民国30年起,侨汇中断,民信局停业,致使侨汇积压。到新中国成立时,境内侨户(包括外地侨户)被涵江各家民信局积压未解付的侨汇多达3880万元(折合新人民币)。
  从1950年初开始,涵江侨务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便利侨汇、服务侨胞”的方针,坚持“谁款谁收”、“保送保密”的原则,健全侨汇派送机构。对华侨的海外汇款,均维持原来业务关系,即按原民信局与海外挂钩的华侨为解付根据,由民信局派送员登门派送,并负责清理偿还过去积压的侨汇存汇款。1951年,新加坡美兴民信局倒闭,侨眷被倒去港币2万多元。1953年,境内侨汇部门开始贯彻国家《关于解放前银钱业未清偿存款给付办法》的规定,建立清偿机构,进行一系列工作,到1954年底,侨汇部门对以前积压的侨汇存汇款,基本上如数清理偿还。1955年,境内贯彻国务院关于贯彻保护侨汇的命令,并组织具体实施,切实保护华侨侨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促进国家侨务政策深入侨心。改革开放以后,尤其是涵江建区以后,境内回乡探亲、旅游观光和投资兴业的华侨逐年增多。1981年,随着侨汇市场的放开,民间侨汇数量不断增多。1984~1994年,中国银行涵江支行共受理侨汇3378.7万元人民币和765.7万美元。
  五、保护华侨房产
  1982年9月,境内贯彻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华侨私房政策的规定,对“文化大革命”中被挤占的华侨私房,逐户进行调查、摸底、落实和清退。1984年6月,涵江区侨务部门进一步把落实农村侨房政策摆上主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机构,着手进行工作。1985年3月,区政府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关于退还私房及社会主义改造中被改造的华侨住宅用房的通知》,责成侨务部门为主负责,并指令涵江乡和涵江街道办事处,共同抓紧解决土地改革时被错误没收的华侨房屋。到1988年底止,全区退还华侨房屋17户,建筑面积4260.92平方米,并发放安置费179.59万元。同时还妥善解决城镇落实侨房政策对象的建房用地问题,区政府在涵中村征用土地1.65亩,安置11家侨房户建房。1989~1994年,全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以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侨务部门协同有关部门为侨胞、侨眷代办房产登记与确权登记手续30多户,并在旧城改造中,为40家侨房户解决拆迁安置问题。
  六、落实华侨政策
  改变华侨成份 土地改革时,境内侨属被评为地主成份的有7户、富农6户、工商业者4户。1955年,根据有关政策,境内提前改变华侨身份有华侨地主4户、华侨富农3户。1956年继续改变华侨地主3户、华侨富农3户。“文化大革命”中,提前改变侨户成份政策被全盘否定,故原华侨地主和华侨富农重新被戴上帽子。1978年,根据中共中央三号文件精神,重申1956年及其以前对华侨地主和华侨富农所提前改变的成份是正确和有效的,并于1979年重新颁发《改变成份通知书》。
  平反冤假错案 “文化大革命”期间,境内归侨、侨眷有一些人因所谓海外关系受到打击和迫害。1978年后,涵江公社和涵江镇认真贯彻各项侨务政策,对归侨、侨眷中的冤假错案15人件,全面予以复查,先后进行纠正和平反,其中有“文化大革命”迫害案4户3案,历史遗留案3户3案。特别是莆田第六中学教师黄克栋的冤案平反对海外震动较大。是时,其胞弟马来西亚华侨黄克鸿跟随马来西亚兴安总会会长林金树回国观光,特地到家乡逗留,当其亲自目睹胞兄冤案得到昭雪时,对中共政策感激万分。
  落实知识分子政策 1984年起,涵江区侨务部门全面落实归侨、侨眷知识分子政策,对全区189位归侨、侨眷知识分子中存在的夫妻两地分居、工作待遇、住房、子女升学、眷属就业等实际困难,根据情况,对照政策,分别予以解决。截至1994年,有8人被提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20多人被推荐当选为省、市、区人民代表或政协委员,39人晋升专业技术职称。还有16户解决住房困难,2户异地分居夫妻照顾团聚,6位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13户44人侨眷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5户眷属安排就业,22户子女共25人获得就学或升学。
  七、建设侨村
  华侨新村建设 早在1956年,境内即根据“允许华侨、归侨、侨眷用侨汇购买或建造住宅”的保护性政策,通过和海外侨胞联系并征得其同意后,由政府出面在涵江塘北山东南侧征地120亩,专门供给华侨建造私人往宅之用。经侨务部门统一规划和统一建设,共建成5排42幢并列的洋楼式别墅,取名涵江华侨新村。村中辟有水泥道路7条,南北沟通,东西并连,优雅洁净。60~80年代,曾多次被省、地、县、区评为卫生之村、绿化之村和文明之村。
  涵华新街建设 1985年,涵江区政府和新加坡侨胞李庆传先生、香港信嘉企业有限公司合作成立涵华开发有限公司,在福厦公路涵江铺尾段西北侧,征用山坡地37亩,投资1400多万元人民币,建成华侨商住房18幢、113个单元,面积5.4万平方米,分为新加坡式、印尼式和香港式3种,造型独特,大方美观,堪称涵江第二华侨新村,是全省首家中外合作的商品房开发项目。为了鼓励海外侨胞,省政府特赋予优惠政策,凡购买一套楼房照顾一名“农转非”指标。
  后郭侨村建设 涵江区后郭村是莆田市的重点侨村。1984年后,涵江区政府通过联系侨心、运用侨力等多种渠道,组织该村群众,先后兴办草编工艺厂、机砖厂、布绒玩具厂等
  村办企业,安排侨眷就地就业,改善群众生活。随着侨村收入的增加,政府又发动侨眷集资进行改旧村、建新村,拆迁粪坑60多坎,计铺设村道长10多公里,兴建长1华里的后郭街,全村盖新房200多座,使侨村面貌焕然一新,成为全省奔小康、建新村的明星村之一。

知识出处

涵江區志

《涵江區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力求追溯到事物的发端,下限至1994年底,但附录和照片部分延伸到1995年底。由地图、照片、概述、大事记、专业分卷、人物卷和附录等组成,共3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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