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海外侨胞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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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涵江區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1701
颗粒名称: 第一章 海外侨胞
分类号: D693.73
页数: 9
页码: 689-697
摘要: 本文介绍了涵江地区出国侨居的历史发展过程,包括宋代开始的出国活动,清末民初的出国热潮,以及新中国成立后的出国政策。同时,文章还详细介绍了涵江华侨在侨居地的从业活动和社团活动,包括小商生意、交通运输、经贸行业以及各种社团组织的建立和发展。这些社团组织旨在联络同乡感情,为同乡排忧解难,支持社会福利事业和家乡的公益事业。
关键词: 涵江区 海外侨胞 出国侨居

内容

第一节 出国侨居
  一、出国
  宋代,涵江就有人侨居国外谋生,至今已有800多年历史。明洪武元年(1368年)至明永乐元年(1403年),邑民先祖陈、林、黄、柯、蔡、许、李、王等姓,也先后漂泊重洋,移居东南亚各地。明宣德六年(1431年),三保太监郑和出使西洋时,其船队曾在兴化湾畔停泊,时境内有渔民、水手和手工业者随之远航西洋定居。清顺治七年(1650年),涵江国欢寺主持超元禅师应日本长崎崇福寺之邀,东渡日本弘法弘教,并主持长崎崇福寺,创日本盘珪禅派,为涵江人侨居日本的始祖。之后,涵江商人、水手、农民和手工工匠,跟着先祖足迹去东南亚和东北亚各国谋生,侨居异国他乡。清朝末年,国运渐衰,邑民无生计者,多被当作“猪仔”贩卖去国外充当苦力,投亲靠友,糊口过活。民国元年(1912年),美国传教士蒲鲁士,组织莆田(包括涵江)教徒劳工101人,由教友涵江人方家明带领,前往南洋沙捞越诗巫地方创建“兴化芭”垦区。民国8年10月,南洋柔佛树乳工业所在兴化《奋兴报》刊登广告招收工人。同年11月,南洋〓杞公司刊登通告公开招股,是时涵江一些贫苦农民应招出国,渡海侨居。民国27年至民国38年,境内青壮年为逃避抓丁而逃亡海外者逐年增多。仅民国29年,就有300多人出境谋生。
  新中国成立后,境内建设事业日益发展,人民生活渐趋安定,申请出国侨户相应减少。1952年,涵江海外侨胞有7000多人。1953~1962年,仅有个别人申请获准出国。到1963年,海外侨胞人数增加到14000多人。1964~1969年,涵江侨户虽有申请但均未获准出国侨居。1972年以后,涵江执行中央关于放宽公民因私出境限制的政策,申请出国探亲和定居的渐多。还有以旅游或劳务名义出国,而后转为定居的。此外,有部分学生自费留学,学成后留在所在国家自谋职业的,致使海外侨胞人数逐年增多。
  二、分布
  截至1994年底,涵江海外侨胞有5.6万人。其中,分布在新加坡2.4万人,马来西亚1.6万多人,印度尼西亚1.2万多人,其余分别旅居在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文莱、新西兰、越南、泰国、缅甸、日本、菲律宾、法国、老挝、德国和荷兰等国。
  第二节 侨居地活动
  一、开展从业活动
  清代及其以前,涵江华侨居多从事垦荒、种植、筑路、建房、开矿、扛货和拉车等繁重体力劳动,少数有点资金的华侨亦经营百货、日杂、食品和餐饮等小商生意。民国时期,侨居新加坡的涵江人,开始经营脚车业、汽车业等。随后,逐步由新加坡扩展到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沙捞越、美属北婆罗洲和文莱等地,形成“兴化帮”或“福莆仙帮”的主要力量之一。
  50年代后,旅外侨胞从小商生意,修理脚车、汽车,经营三轮车出租,逐步过渡到开设汽车零配件公司、汽车运输公司、机械制造公司和水泥厂、面粉加工厂等。60年代后,涵江华侨在经贸行业日趋活跃,许多侨胞涉足金融、商业、餐饮、旅馆、房地产业等。其中,印度尼西亚的黄文峰、林澄清、陈庆嘉、杨金清、黄明宪,新加坡的吴开模、吴开书、陈元祥、姚爱珠、郑文麟、林金艘,马来西亚的林荣、李光木、李旭同、陈瑞霖等都是较为成功的企业家。
  二、组织社团活动
  在侨居国,华侨都建有社团组织。其中由祖籍涵江华侨单独组成的有新加坡仙宫堂、昭惠庙、鳌山境昭灵祖庙、鲤江庙、会庆堂等,其他侨团多数由福莆仙同乡联合组成。侨团宗旨多为联络同乡感情,为同乡排忧解难。在福莆仙社团中,祖籍涵江的华侨有的还担任主要职务。祖籍延宁的侨胞陈耀如倡议组织新加坡兴安会馆,并任会馆主席达27年之久;祖籍涵东村的侨胞王元勋筹组马来西亚雪隆兴安会馆,并任会馆主席;祖籍涵江哆头村的侨胞李光木、李旭同,分别任马来西亚兴安总会名誉主席和美里兴安会馆主席;祖籍后郭村的侨胞陈天棋、陈文荣分别担任马来西亚柔佛昔属福莆仙公会主席和副主席,陈瑞霖担任马来西亚丁加奴兴安会馆主席。在马来西亚、新加坡各地,还有自行车商会、车商公会等一些行业性公会,其成员大都是经营车业的莆田和涵江人。部分福莆仙社团与涵江社团来往密切,积极协同涵江侨胞开展各种社团活动。这些社团主要有林友德、黄文琛主持的印度尼西亚福莆仙广化禅寺总义祠,蔡文焕、郭友谊、何青原主持的印度尼西亚福莆仙大众福利诊所,黄德彬、黄文华主持的九鲤洞等。其团体宗旨为救济同乡难侨,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以及支援家乡兴办各类公益事业等。
  第三节 爱国爱乡
  一、参加革命活动
  辛亥革命时期,涵江华侨林黄卷加入同盟会,跟随孙中山参加革命活动,帮办筹饷。民国10年(1921年),林随孙中山讨伐陈炯明叛变,并任香港讨陈机关筹员,积极向海外侨胞宣传革命真理,筹募经费,支援国民革命活动。抗日战争时期,马来西亚华侨陈鹤在柔佛麻坡中华中学任教时,曾举办抗日书画义卖展,并把义卖所得之款悉数汇回祖国,支援抗日。是时,涵江侨胞还参加陈嘉庚在新加坡组织的南洋华侨筹赈祖国救亡难民总会,踊跃捐款支援抗战。解放战争期间,涵江侨胞自愿捐款购买药物支援祖国人民解放事业。并在新加坡参加海外华侨促进祖国和平民主协会,反对美军驻华。部分旅居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尼和菲律宾的侨胞,先后回国参加解放战争。抗美援朝时,侨领陈耀如的女儿陈淑华由新加坡去朝鲜,任中国人民志愿军某部翻译员,直到朝鲜停战后,转业回到祖国工作。
  二、支持家乡建设
  (一)扶持工农业生产
  1959~1961年,国家处于暂时困难时期。华侨陈耀如、郑金钊、蔡文焕、陈琴棋等,在南洋带头并发动华侨运寄化肥回国,为家乡缓解农业用肥困难。马来西亚华侨林荣汇款资助家乡修建水利电灌站,增加农田灌溉面积。70年代,华侨黄文峰、黄文赞、黄德来、黄锦宗等还捐资兴办水磨石地板砖厂,建成后即把厂房与设备全部捐献给家乡使用。80年代初期,新加坡华侨刘文森等集资开设机砖厂,扶持家乡发展集体经济。1984年后,侨胞每年汇款资助区内创办民营企业。1984~1994年,侨胞投资1亿多元,分别兴办机砖、鞋革、矿泉水、机绣、电子、服装、建材等105家企业。此外,海外侨胞还通过“以侨引侨”方式,为家乡引进2.6亿美元,兴办“三资”企业。主要有华侨黄日昌创办的福祥公司、林友德创办的友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林澄清创办的怡和装饰材料有限公司、陈明标创办的辉开娱乐城、方文荣和黄文通创办的华达房地产有限公司、刘鸿池和刘鸿攀兄弟创办的豪华酒店有限公司以及侨胞林文贵和林文滨兄弟创办的欧米茄陶瓷有限公司等。
  (二)兴办公益事业
  教育事业 民国16年(1927年),新加坡华侨陈耀如捐资兴建涵江公立中学(后改为涵中中学,今为莆田第六中学)一院校舍,建筑面积1000多平方米。同年,该校通过华侨再次募资,续建二院校舍,建筑面积976平方米。民国36年,陈耀如又捐资兴建涵中中学教学楼训彝堂,建筑面积近1000平方米。1953年,侨胞陈先生等人筹资兴建后郭小学侨光楼,建筑面积600多平方米。1956年,华侨姚先生、黄先生、吴先生等人在海外广为筹资,兴建塘头学校印星楼,建筑面积近1000平方米。70年代,侨胞吴开模出资捐建后洋小学教学楼。1984~1994年,侨胞林荣等在东南亚一带,联络华侨100多人,共同集资兴建后郭小学和涵江华侨中学,共计5座教学楼,建筑总面积7500平方米。1985~1986年,哆后和哆中村旅外侨胞在李光木、李旭同的带动下,先后有50多人侨胞加入捐资行列,共同兴建哆头小学两座教学楼,建筑总面积2100平方米。是年,侨胞郑金钊、蔡文焕、林澄清带头捐助兴建涵江实验幼儿园教学楼。1985~1990年,塘头旅外侨胞在新加坡吴开模带动下,先后捐资兴建塘头学校侨谊楼、侨模楼、侨峰楼和开模楼,建筑总面积6440平方米,还铺设水泥操场,建造新大门,购置大批教学用具和教学器材,其中吴开模1人捐资100多万元。印尼九鲤洞捐资兴建莆田第六中学九华楼,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侨胞郑金钊、蔡文焕、陈琴棋、林澄清、黄锦祥等5人,在海外通过社团组织活动,发起捐资,结果得到林金表等10多人响应,共同捐资,续建莆田第六中学涵华楼,建筑面积3334平方米。另外还由
  林荣捐助兴建该校林荣楼,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1991~1994年,侨胞姚爱珠和姚娜妹筹资捐助兴建沁园小学侨沁楼。侨胞黄文峰、吴开书再次带头捐资,并发动塘头旅外乡亲共襄塘头学校建设事业,杨金清、黄明宪等积极响应,又捐建侨龙办公楼、文藻幼儿园楼、侨谊实验楼及操场等,建筑总面积4000多平方米。侨胞李光木、李旭同再次捐资兴建哆前小学教学楼,建筑面积1062平方米。此外,刘鸿池和港胞刘天明父子捐建建成幼儿园,占地四亩多,建筑面积1502平方米。侨胞黄俊发捐助兴建楼下中心小学教学楼。侨胞林金艘捐助兴建埭里学校教学楼和设立奖学金等。涵江旅外侨胞除捐资办学外,还捐资设立9个教育基金会,基金总额120多万元,其中主要有塘头旅外侨胞黄文峰组织的塘头学校华侨教育基金会、后郭旅外侨胞组织的后郭教育基金会、莆田第六中学林荣和林亚礼奖学基金会、蔡文耀和蔡祖棠勤优奖学基金会、江宗琬奖教基金会、埭里学校奖学基金会、哆前小学奖学基金会等。广大华侨热心办学,得到各级人民政府的充分肯定和赞誉,海外团体雅华有限公司、后郭仙宫堂海外董事会获省政府颁发的金质奖章,印尼雅城涵中九华楼筹备会、哆头旅外华侨建校董事会、塘头学校建校委员会获省政府颁发的银质奖章;个人捐资办学受到省政府表彰的有吴开模、林荣、黄文峰、杨金清、黄明宪、李光木、刘鸿池等7位,并都获得金质奖章。
  卫生事业 80年代初,涵江医院即得到印尼华侨捐赠的医疗卫生设备,促进该院进一步发展。1991年,由侨胞蔡文焕热心发动,印尼椰城福莆仙广化禅寺总义祠和李文涛等20多位侨胞积极响应,集体捐建涵江医院病房大楼广华楼,建筑面积4110平方米。之后,又有侨胞邓庆梅发动募捐,20多位侨胞共同捐资添置病房大楼的电梯、高级病房设备、医疗器械等配套设施,使涵江医院医疗设施日臻完善。其中海外侨团印尼福莆仙广化禅寺总义祠捐资办医,曾获得省政府授予的金质奖章。
  其他事业 1980年,侨胞蔡文焕、郑金钊倡议并经李文正、陈子兴、郑嘉忠、黄锦祥等50多人附议,集资100多万元港币,兴建涵江侨联大厦。大厦于1984年6月竣工,占地2.5亩,建筑面积2600多平方米,设有26套不同档次的客房。1986年,在侨胞郑金钊、林澄清的大力支持下,涵江区侨联又扩征3.7亩土地做停车场。1991年底,马来西亚侨胞李旭同与区侨联合作兴建9层的侨联综合楼,建筑面积4000多平方米。1991~1994年,侨胞姚先基和杨金清等先后捐资200多万元,为家乡修桥铺路。侨胞陈奇漠等捐资100多万元,资助建设区文化馆、区青少年宫、区妇幼中心、区老年人活动中心以及国欢寺、鲤江庙等文物保护单位。侨胞陈国宝、黄锦祥等捐资70多万元,兴建塘北书法碑廊、老年人活动中心、戏台等。
  第四节 华侨事务
  一、接待 联谊
  新中国成立后,境内华侨回国探亲、访祖、观光、旅游和投资,均由侨务部门遵照“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的原则,予以全面联系,热情接待。1950~1959年,境内先后接待旅外侨胞1203人次。1956年,印尼侨胞林文祥、何天水、蔡文焕、郑金钊等一行6人,首次回国赴京参加国庆观礼,受到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并合影留念。1984年起,区侨务部门积极拓展海外联谊活动,共组织100多人次赴东南亚国家和地区,广泛接触海外社团、侨领以及知名人士等。同时每年接待回乡侨胞都在300人次以上,其中比较大型组团前来涵江观光和考察活动的有5次(即1989年5月区第二次华侨和侨眷代表大会、1990年11月涵江“三胞”联谊会、1992年12月涵江区改革开放综合试验区成立、1993年12月莆田建市十周年、1994年12月涵江建区十周年)。1992~1993年,全区还接待马来西亚兴安总会青年访闽团、印尼力宝集团李白先生一行、新加坡铁安渡考察团一行、印尼咯拉班集团陈元福先生一行、印尼仙谿福利基金会商务访闽团、印尼陈子兴返乡谒祖团、马来西亚兴安总会访问团计7个组团共200多人次。侨务部门每年元旦春节期间,都组织慰问小组,对回乡省亲的海外侨胞进行团拜,还通过托带和邮递方式向海外赠送新春贺年卡。并在日常接待中,积极为他们提供探亲、谒祖、投资、兴业等各方面的服务,赠送《涵江纪胜》、《涵江投资指南》、《经济协作项目》等1万多册。通过广泛的联谊,区侨务部门与海外10多个社团组织和100多位知名人士建立较为密切关系,为持续引进侨资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
  二、办理“信访”
  1953~1983年,华侨与归侨、侨眷来信,一般由当时的莆田县侨务部门处理,涵江侨联分会受理不多。1984~1994年,随着对外交往的增加,涉侨“信访”工作相应增多,区侨务部门10年累计受理来信632件,接待来访4251人次。通过受理来信来访,侨务部门分门别类予以处置,基本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主动协同政府及司法、公安、法院、民政、劳动、人事、教育、卫生等部门,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解决各种涉侨纠纷案件100多起,所牵涉的有关子女升学、招工、就业、工作调动、毕业生工作分配等150多人次,出面联系办理归侨、侨眷出境探亲或定居的100多人次。其间1990年,涵江新区一新加坡侨眷女儿被人拐骗到山东边远山区,侨务部门获悉后,及时联络公安部门,组织人员,不远千里,历时半个月,终于解救其被拐少女,返回家园,使他们一家得以团聚。
  三、优待侨胞侨眷
  购物优待 新中国成立初期,鉴于国家对粮、油、布等主要商品实行计划供应,特别是60年代初困难时期,境内根据政策规定,设立华侨特需供应公司涵江华侨商店,专门组织紧缺物资,凭侨汇证券供应侨户,照顾其生活需求。是时供应的主要商品有大米、花生油、食糖、棉布、水泥、木料和钢材等。“文化大革命”期间,侨务政策受冲击,致使境内华侨物资供应中断。1978年起,涵江华侨商店全面恢复侨户物资供应。1980年,境内执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市县侨汇分成暂行办法的通知,通过市场调查,摸底站队,对照兑现,进一步做好侨汇物资供应工作。
  考生录取照顾 1985年后,涵江区执行有关回国侨生、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高考、中考录取照顾政策,根据考生身份证明及其高考中考成绩,在录取时给予降低一个分数段的照顾。至1994年底,全区累计有260人为照顾对象。
  就业、工作安排 1984年起,涵江区侨务部门认真落实各项侨务政策,在各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妥善安置60年代初被精简下放的归侨和华侨直系亲属,到1988年,全区共受理321人,其中属涵江区直接办理的37人(归侨占6人),为外地转介材料的284人。结果,涵江区共安置17人,其中恢复工作13人,退职2人,退休2人。
  生活困难救济 民国30年(1941年)12月,日本发动侵华战争时,侨汇断绝,侨眷生活发生困难。是时境内贫苦侨眷曾得到当地政府给予的每人国币20元的赈济。民国37年,贫难侨再次领取县拨微薄救济款。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非常关心贫困归侨的处境,制定了有关救济的政策,各级政府及其侨务部门认真贯彻执行这一政策。1954~1956年,境内按县侨务部门批拨救济款,先后救济112户次,使贫苦侨户生活困难得到一定缓解。1959~1961年,县侨务部门根据水旱灾情,逐年批拨救灾款累计1050元。按照侨户受灾情况,及时发到他们手中,帮助其恢复生产。1963~1978年,侨务部门每年两次发放贫难侨救济金,使困难侨户渡过生活难关。1984年以后,涵江区政府进一步贯彻侨务政策,切实扶持侨眷发展生产,脱贫致富。到1994年底,全区累计发放生活困难补助款28406.5元,无息贷款1600元。
  四、保护侨汇
  民国时期及其以前,华侨寄信汇款,均通过委托捎带方式进行。后来,由一些老番客(即走水客),专门经营解送侨汇生意。最后走水客逐渐发展为民信局(俗叫侨批局)。民国8年,涵江先后有美兴、聚会、通美、义德等4家民信局问世。民国25年至民国29年,境内民信局扩大到10多家,其海外收汇代理店多达50多家,分布在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尼和南婆罗洲的26个埠头。是时,涵江与新加坡之间,形成闽中地区侨汇业收汇与解付中心。涵江各民信局收汇解付范围除涵江本地外,还负责莆田、仙游及福清、平潭、惠安、长乐、永泰等县部分侨汇工作。民国30年起,侨汇中断,民信局停业,致使侨汇积压。到新中国成立时,境内侨户(包括外地侨户)被涵江各家民信局积压未解付的侨汇多达3880万元(折合新人民币)。
  从1950年初开始,涵江侨务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便利侨汇、服务侨胞”的方针,坚持“谁款谁收”、“保送保密”的原则,健全侨汇派送机构。对华侨的海外汇款,均维持原来业务关系,即按原民信局与海外挂钩的华侨为解付根据,由民信局派送员登门派送,并负责清理偿还过去积压的侨汇存汇款。1951年,新加坡美兴民信局倒闭,侨眷被倒去港币2万多元。1953年,境内侨汇部门开始贯彻国家《关于解放前银钱业未清偿存款给付办法》的规定,建立清偿机构,进行一系列工作,到1954年底,侨汇部门对以前积压的侨汇存汇款,基本上如数清理偿还。1955年,境内贯彻国务院关于贯彻保护侨汇的命令,并组织具体实施,切实保护华侨侨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促进国家侨务政策深入侨心。改革开放以后,尤其是涵江建区以后,境内回乡探亲、旅游观光和投资兴业的华侨逐年增多。1981年,随着侨汇市场的放开,民间侨汇数量不断增多。1984~1994年,中国银行涵江支行共受理侨汇3378.7万元人民币和765.7万美元。
  五、保护华侨房产
  1982年9月,境内贯彻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华侨私房政策的规定,对“文化大革命”中被挤占的华侨私房,逐户进行调查、摸底、落实和清退。1984年6月,涵江区侨务部门进一步把落实农村侨房政策摆上主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机构,着手进行工作。1985年3月,区政府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关于退还私房及社会主义改造中被改造的华侨住宅用房的通知》,责成侨务部门为主负责,并指令涵江乡和涵江街道办事处,共同抓紧解决土地改革时被错误没收的华侨房屋。到1988年底止,全区退还华侨房屋17户,建筑面积4260.92平方米,并发放安置费179.59万元。同时还妥善解决城镇落实侨房政策对象的建房用地问题,区政府在涵中村征用土地1.65亩,安置11家侨房户建房。1989~1994年,全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以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侨务部门协同有关部门为侨胞、侨眷代办房产登记与确权登记手续30多户,并在旧城改造中,为40家侨房户解决拆迁安置问题。
  六、落实华侨政策
  改变华侨成份 土地改革时,境内侨属被评为地主成份的有7户、富农6户、工商业者4户。1955年,根据有关政策,境内提前改变华侨身份有华侨地主4户、华侨富农3户。1956年继续改变华侨地主3户、华侨富农3户。“文化大革命”中,提前改变侨户成份政策被全盘否定,故原华侨地主和华侨富农重新被戴上帽子。1978年,根据中共中央三号文件精神,重申1956年及其以前对华侨地主和华侨富农所提前改变的成份是正确和有效的,并于1979年重新颁发《改变成份通知书》。
  平反冤假错案 “文化大革命”期间,境内归侨、侨眷有一些人因所谓海外关系受到打击和迫害。1978年后,涵江公社和涵江镇认真贯彻各项侨务政策,对归侨、侨眷中的冤假错案15人件,全面予以复查,先后进行纠正和平反,其中有“文化大革命”迫害案4户3案,历史遗留案3户3案。特别是莆田第六中学教师黄克栋的冤案平反对海外震动较大。是时,其胞弟马来西亚华侨黄克鸿跟随马来西亚兴安总会会长林金树回国观光,特地到家乡逗留,当其亲自目睹胞兄冤案得到昭雪时,对中共政策感激万分。
  落实知识分子政策 1984年起,涵江区侨务部门全面落实归侨、侨眷知识分子政策,对全区189位归侨、侨眷知识分子中存在的夫妻两地分居、工作待遇、住房、子女升学、眷属就业等实际困难,根据情况,对照政策,分别予以解决。截至1994年,有8人被提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20多人被推荐当选为省、市、区人民代表或政协委员,39人晋升专业技术职称。还有16户解决住房困难,2户异地分居夫妻照顾团聚,6位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13户44人侨眷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5户眷属安排就业,22户子女共25人获得就学或升学。
  七、建设侨村
  华侨新村建设 早在1956年,境内即根据“允许华侨、归侨、侨眷用侨汇购买或建造住宅”的保护性政策,通过和海外侨胞联系并征得其同意后,由政府出面在涵江塘北山东南侧征地120亩,专门供给华侨建造私人往宅之用。经侨务部门统一规划和统一建设,共建成5排42幢并列的洋楼式别墅,取名涵江华侨新村。村中辟有水泥道路7条,南北沟通,东西并连,优雅洁净。60~80年代,曾多次被省、地、县、区评为卫生之村、绿化之村和文明之村。
  涵华新街建设 1985年,涵江区政府和新加坡侨胞李庆传先生、香港信嘉企业有限公司合作成立涵华开发有限公司,在福厦公路涵江铺尾段西北侧,征用山坡地37亩,投资1400多万元人民币,建成华侨商住房18幢、113个单元,面积5.4万平方米,分为新加坡式、印尼式和香港式3种,造型独特,大方美观,堪称涵江第二华侨新村,是全省首家中外合作的商品房开发项目。为了鼓励海外侨胞,省政府特赋予优惠政策,凡购买一套楼房照顾一名“农转非”指标。
  后郭侨村建设 涵江区后郭村是莆田市的重点侨村。1984年后,涵江区政府通过联系侨心、运用侨力等多种渠道,组织该村群众,先后兴办草编工艺厂、机砖厂、布绒玩具厂等
  村办企业,安排侨眷就地就业,改善群众生活。随着侨村收入的增加,政府又发动侨眷集资进行改旧村、建新村,拆迁粪坑60多坎,计铺设村道长10多公里,兴建长1华里的后郭街,全村盖新房200多座,使侨村面貌焕然一新,成为全省奔小康、建新村的明星村之一。
  第五节 侨务机构
  一、行政机构
  新中国成立后,境内华侨事务直接归莆田县华侨事务科管理。“文化大革命”期间,侨务机构撤销。1978年,侨务机构恢复,是时境内的涵江公社和涵江镇设有侨务领导小组。归侨、侨眷较多的大队和居民委员会相应成立侨务工作小组。1984年,涵江区侨务办公室成立,编制2人,专门负责华侨事务工作。1986年起,涵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立华侨事务委员会,与政府侨务办公室互相对应,完善侨务管理和法律监督工作网络。
  二、侨务团体
  民国22年(1933年)3月,境内楼下街设兴化海外华侨协会,是莆田最早的侨联机构。后改称莆田县华侨协会。民国36年,经新加坡侨领邑人陈耀如等倡议,在涵江城区后坡埕购置房屋一栋,成立莆田县华侨社会服务处。
  新中国成立后,政府授权华侨社会服务处,负责开展华侨事务工作。1951年8月,华侨社会服务处改称归国华侨联谊会(简称侨联会)。1956年5月,莆田县成立侨联会,会址由涵江迁往莆田县城厢镇。涵江原址改设莆田县归国华侨联谊会涵江分会。1958年5月,改名为莆田县归侨联合会涵江分会。此后直至1983年,境内归侨、侨眷先后5次选派代表,参加莆田县归侨、侨眷代表大会。1985~1994年,涵江区先后召开2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归侨、莆田市侨联副主席蔡玉兰连任涵江区侨联会主席,归侨、莆田市侨联常委刘金梅连任副主席。

知识出处

涵江區志

《涵江區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力求追溯到事物的发端,下限至1994年底,但附录和照片部分延伸到1995年底。由地图、照片、概述、大事记、专业分卷、人物卷和附录等组成,共3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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