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医政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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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涵江區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169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医政管理
分类号: R194
页数: 1
页码: 671
摘要: 本节记述了民国时期境内医政工作由莆田县卫生院管理,1950年后境内医疗逐步规范化,1986年涵江医院与闽清精神病防治院实行横向联合。
关键词: 涵江区 医政管理 医疗卫生

内容

民国时期,境内医政工作由莆田县卫生院管理,侧重管理个体开业医和药铺,核发开业执照,征收执照费和培训接生员等。
  1950年,莆田县根据卫生部关于整顿全国医院的规定,指令各所属医疗卫生单位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1952年,境内对社会医生进行全面登记,确认有医疗技术人员始准予行医,对江湖游医和巫医一律取缔。1953年,实施《医院诊所管理办法》,涵江医院根据主管部门核定业务任务数和人员编制数指标,除全面完成医院工作外,还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进行疫苗普种和为儿童免费体检。同年,境内执行《医院工作条例》,即住院部医师必须写病历和护士长应该执行医嘱的制度规定,促使医疗护理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化。1958年,涵江医院建立三班门诊制度,规定由正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医师例常参加门诊和病房会诊。病房一律实行24小时医护人员负责制。1963年,境内贯彻《综合医院工作制度十三条》和《综合医院工作人员职责十三条》规定,推动医院和社镇医疗单位进一步健全医疗操作规程,使诊断准确率逐步提高。同年,涵江医院医师写出诊断论文24篇,其中有3篇在县医学科学交流会上报告和宣读。1984年后,区内医疗卫生单位实行承包责任制,进行职称评定和职务聘任工作。此后每年新兵入伍体检和中考、高考健康检查,均由区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实施。1985年,涵江医院建立图书室,藏有医学资料3000多册。并建立病案统计室,至1993年,收藏病历档案14万份。1986年,街道办卫生院与闽清精神病防治院实行横向联合,在全市首创精神病防治院,有力促进全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知识出处

涵江區志

《涵江區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力求追溯到事物的发端,下限至1994年底,但附录和照片部分延伸到1995年底。由地图、照片、概述、大事记、专业分卷、人物卷和附录等组成,共3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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