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九 医疗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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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涵江區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1675
颗粒名称: 卷二十九 医疗卫生
分类号: R199.2
页数: 22
页码: 651-672
摘要: 本卷记述了新中国成立后涵江区医疗卫生事业得到很大改善,人民健康基本得到保障。多种传染病、地方病逐年减少。
关键词: 涵江区 地方医疗 医疗卫生

内容

清代及其以前,境内人民均靠中医中药治病。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始有西医传入。时隔10年,美国卫理公会教士蒲鲁士等宗教人士在涵江组织劝捐董事会,通过地方热心人士募捐资助,筹款开设医疗诊所。奈因其设备落后,医术低下,药品短缺,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对防病治病的需求。民国8~34年(1919~1945年),境内地方病和常见传染病连年不断,尤以霍乱、鼠疫、疟疾、天花、麻疹、伤寒、白喉和脑膜炎等最为严重。民国35年秋,境内霍乱大流行,死亡200多人。直至涵江解放时止,境内医疗卫生工作停滞不前,防疫保健事业更是一片空白,群众缺医少药状况越加严重。
  新中国成立后,境内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很快。1949年底到1951年上半年,境内先后成立卫生防疫保健机构。1952~1956年,相继组建卫生工作者协会、联合诊所和爱国卫生委员会。1958~1964年,涵江各公社分别建立卫生院。1984年后,随着区卫生局的成立及其所属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站的组建,医疗卫生机构不断健全,医疗设备和技术力量逐年增加。到1994年,全区拥有综合性医院1所,防疫卫生保健院4所,精神病院1所,村卫生所48个,医疗卫生单位总建筑面积24.858万平方米。病床330张,境内人口平均每千人有1.863张。全年卫生事业费104万元。全区医疗卫生事业得到很大改善,人民健康基本得到保障。境内的天花、鼠疫、血丝虫等疾病已经消灭,麻疹、百日咳、流行性脑膜炎、白喉等疾病得到有效控制,多种传染病、地方病逐年减少。涵江区医院和原涵江乡卫生院、涵江街道办事处卫生院分别荣获省市医疗卫生工作先进单位和文明单位称号。
  第一章 机构
  第一节 区属医疗卫生机构
  一、涵江区医院
  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境内基督教牧师李长水和美国卫理公会教士蒲鲁士在涵江组织医院劝捐董事会,向外募捐,筹办涵江医疗诊所。是时所内仅设内科和妇产科,只有10张病床,并局限于西医诊治。民国14年(1925年),该所因经费困难而一度停办。旋由医学院毕业的黄慕唐、林伯欣和朱幼明等人集资续办,改名涵江医院。民国20年,再由基督教卫理公会收回开办,改称兴仁医院。1951年,莆田县人民政府接收兴仁医院并更名为涵江医院。时隔两年,该院医护人员即由1951年的62人增加到72人,病床由58张扩大到110张,月平均门诊人数达3751人次。1957年,涵江医院分别设立内科、外科、妇产科和小儿科,医护人员增加到96人。1984年后,涵江医院改称涵江区医院,设有13个科室,250张病床。先后兴建急救中心大楼、门诊大楼、病房大楼、广华楼等医疗设施,并陆续添置500毫安、200毫安X光机、冰冻切片机、B型超声波、放射免疫、脑电图等30多台(套)先进医疗仪器。1994年,全院设有23个医疗科室,拥有主任医师3人,副主任医师13人,主治医师28人,副主任护师1人,主管护师21人,行政护士长15人,护师55人,护士40人。年门诊病人172453人次。该院已成为涵江地区医疗技术力量较为雄厚的中心医院。到1994年底,区医院累计10次被福建省卫生厅和莆田市政府授予先进医院和文明医院称号。
  二、涵江区卫生防疫站
  民国时期,境内无防疫机构。1950年初,涵江设立莆田县防疫委员会涵江分会。1958年,该会改称涵江卫生管理处,其防疫工作由莆田县卫生防疫站领导,具体业务由境内城乡卫生院负责。1984年12月,境内成立防疫所。1994年5月,升格为涵江区防疫站,配有医生2人,医士5人,护士1人,行政勤杂人员3人。
  三、涵江区精神病防治院
  1986年6月,涵江街道办事处卫生院和福建省闽清精神病防治院协作,在原涵江街道办事处卫生院药品仓库(所在地楼下卢埕)创办精神病防治院。同年经政府拨款改建,使该院得以正常开展业务。1988年,政府再次拨款购置X光机等医疗器械,修建门诊和病房等医疗设施,使该院不断发展。1990年初,在涵江新区修建门诊大楼。同年底,全院迁往新区院址。1993年10月,改称涵江区精神病防治院,设有门诊、病房、放射科、检验室和药房。拥有病床50张。配备医护人员25人,其中副主任医师1人,主治医师2人,护师1人。到1994年,累计收治精神病患者3000多人次,门诊医治5万多人次,治愈率达85%以上。
  第二节 镇(街)医疗卫生机构
  一、涵江街道办事处卫生院
  该院前身为复康联合诊所。1950年,境内成立莆田县卫生协会涵江分会。1952年,该分会在其主管部门领导下,组织境内医务人员按自愿结合和按劳取酬原则,筹办联合诊所,后改为中心联合诊所。1958年改称涵江镇保健院。1961年境内撤社设区时,成立涵江中心保健院。1965年撤区并社时,涵江中心保健院一分为二,即分设涵江镇卫生院和涵江公社卫生院。涵江镇卫生院设在市区三角埕。涵江建区后,该院更名为涵江街道办事处卫生院,设有内科、外科、妇科、儿科、中医科、痔疮科、放射科、注射室、B超室、化验室等。
  二、涵江乡卫生院
  该院前身为涵江联合诊所。1958年,境内成立涵江人民公社保健院。1961年撤社设区时,并入涵江中心保健院。1965年撤区并社时,从中心保健院划出成立涵江公社保健院,后改称卫生院。涵江建区后,更名为涵江乡卫生院。1988年,新建中医门诊大楼1座,购置X光机、骨质增生治疗仪、腋臭治疗仪等医疗仪器。1989年,增设内科、妇产科。拥有床位30张。1994年,该院拥有总院1所,门诊部7处。总院内设有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中医科、眼科、牙科、放射科、化验室、注射室等。
  三、涵江地方医院
  民国20年(1931年),涵江绅商提议并由桂元、豆饼两个公会联合选址,在市区宫口寿泽书院(今涵江工人电影院)创办涵江地方医院。由留德医学博士陈仲克任院长,上海东南医科大学毕业生黄筱淇任内科主任,留日医学博士张干庭任外科主任。民国23年,因经费困难,由莆田县政府接办,改名莆田县立医院。民国25年改为卫生院。民国26年,院址由涵江迁往莆田城厢。
  四、莆田国医馆
  民国23年,奉中央国医馆命令而设,馆址初借涵江观顶坡孔子庙,设立内、外、妇、儿4科,以中医学校教员4人兼任医师。民国28年解散,馆址为军队所占,后购塘北民房一所营业,不久关闭。
  五、华侨产科医院
  开办与关闭时间未详,院址在涵江镇顶铺。
  六、涵江妇幼医院
  民国26年设立,院址在涵江霞徐新宫,专治妇孺病疾,兼办产科,停业时间未详。
  第三节 其他医疗机构
  一、村(居)卫生所
  1953年,境内各村和居民委员会,均设1名不脱产卫生员。1956年,涵江分期分批培训卫生保健人员,每村(居)一员,培训结业后即安排在各所在村(居)负责卫生保健工作。1958年后,境内城乡计有不脱产卫生保健员58人。1964年,境内有49个大队建立合作医疗站(即赤脚医生站),每站有2~3名医务人员。1982年,合作医疗站改称保健站。1984年更名为村卫生所。同年,村赤脚医生、卫生员和接生员经过考核,合格者分别授予农村医生或合作卫生员职称。其间,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村办卫生所转变为乡村医生联合承包的医疗机构。
  二、企事业单位医疗室
  工厂医务室 1984年,境内的驻涵工厂即莆田罐头厂、莆田合成氨厂、莆田内燃机制造厂、莆田玻璃厂、莆田造纸厂、福建建设机器厂、莆田乳品厂和区属莆田造船厂、涵江建筑公司等先后设置医疗室,只开门诊,不设病房。根据企业各自不同情况,分别配备1~4名医务人员。
  学校医务室 涵江建区后,区属的莆田六中、涵江一中、涵江高级职业学校、涵江三中和涵江实验小学等均配备医务人员,开展学校门诊、防疫和卫生保健等。
  第四节 私人诊所
  民国时期及其以前,境内乡村常有少数儒医在家中开设门诊为人治病,有的还出售药品。在城镇较大的中药铺还聘请坐堂医生。西医传入境内后,涵江城区共设有私人医院、诊所以及内科、外科、眼科、牙科、痔疮科等7家,中西药房25家,坐堂医生21人。
  1951年,境内根据《福建省联合诊所组织章程草案》规定,成立中西医联合诊所。至1957年,98%以上私人诊所实行联合。1978年后,私人诊所陆续出现。1984~1994年,全区累计审核批准个体开业医50多家,其中内科6家、外科7家、中医科8家、牙科22家,还有针炙科、骨科、眼科、青草医等多家。
  第二章 卫生防疫
  第一节 爱国卫生
  1952年3月,莆田县成立爱国卫生委员会,境内相应成立爱委会涵江分会,各乡设立卫生小组。在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层层发动群众,开展以灭蚊、灭孑孓、灭苍蝇、灭蛆、灭蚤和堵塞鼠洞、清除垃圾、疏通阴沟、整修畜圈为内容的爱国卫生运动。1953年,涵江城乡先后开展两次卫生活动,基本达到“三清”(清垃圾、阴沟、畜舍)和“六净”(住房、厨房、庭院、衣服、床铺、碗筷净)以及“三加盖”(厕所、粪缸、水井加盖)的要求。1954年,政府根据境内疫情,组织脑防工作组,以灭蚊、灭鼠和防治乙脑、恙虫病为中心任务,开展防治工作。1956年,按照全县统一布置,开展消灭“四害”(麻雀、老鼠、蚊子、苍蝇)运动。1958年,境内城乡爱国卫生运动形成热潮,不少街道和乡村按照爱国卫生运动要求,基本实现“一通”(沟渠通)、“二盖”(厕所、马桶加盖)、“三净”(街道、室内、环境净)、“八不留”(积水、杂草、鼠洞、雀窝、树洞、垃圾、破罐、瓦砾不留)。是年,境内城区组建民办清洁队,购置垃圾车,在大街小巷清扫保洁。
  1962年起,各大队(居)建立爱国卫生运动机构。涵江中心保健院下设除害灭病办公室,负责除“四害”和讲卫生的日常业务。经常运用幻灯、演讲和文艺宣传等形式,开展卫生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力量对卫生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评比。当时,境内黄霞大队和苍后街被评为全省卫生红旗大队(街),许多兄弟县、市都派员前来参观学习。“文化大革命”期间,爱国卫生运动曾一度停滞不前。1973年后,涵江城乡开展以“两管”(管水、粪)和“五改”(水、厕所、环境、炉灶、猪圈)为内容的卫生活动,每逢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日,均组织群众开展卫生大扫除,并根据不同季节,用“六六六粉”、“敌敌畏”等进行喷洒,消灭蚊蝇孳生场所。各机关企事业和民居庭院普遍建立卫生责任段,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1978年,境内除开展除害灭病外,开始解决环境污染问题,从治脏入手,整顿市容市貌,疏通下水道,铺设水泥路,加强无害化管理工作。1982年4月,境内开展文明礼貌月活动,内容包括美化市容、清除垃圾和绿化庭院等。1984~1985年,全区发动群众灭犬610只,有效控制了狂犬病流行。1986~1987年,境内开展灭鼠保粮活动,计消灭老鼠30万只。其间1986年,全区涌现许多文明单位、文明楼院、卫生之家和卫生先进个人。其中被省级授予文明单位3个、市级16个、区级41个。被评为文明楼院34个。城区9条街道总户数5440户,评为卫生之家的有2533户,占46.57%。境内49个村总户数25091户,评为卫生之家的有2377户,占9.47%。1990年,政府筹集资金实施水改规划。是年,城区进一步开展全民灭鼠活动,设置毒鼠布粉点466个1,经全国城市卫生检查团检查,抽查结果达到“无鼠害”省定指标。1992年2月,为迎接全国卫生检查,全区各卫生、城建和环保部门在城区开展春季和秋季灭鼠活动,投药4吨,使老鼠密度降低0.5%。1993年2月,境内福厦公路涵江段经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省卫生厅组织考评验收,认定涵江文明路卫生建设基本达标。1994年,涵江被省卫生厅和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评为福厦文明路卫生先进单位。
  第二节 公共卫生
  一、食品卫生
  民国时期,境内食品卫生缺乏有效管理,食品中毒事件时有发生。
  1953年,境内卫生防疫部门执行政府颁发饮食店管理暂行办法,据此对饮食食品行业进行管理,每逢重要节日,均进行全面检查,促进食品卫生工作逐步铺开。1961年,涵江实施卫生管理办法,并编印食品卫生小册子,分发境内医务人员,向群众宣传介绍辨别和预防食物中毒有关知识。70年代,涵江卫生防疫部门每年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城乡各地,对饮食、食品店逐家检查,发现并处理一批不合卫生标准的饮料和违反饮食食品卫生规定的单位及个人。1983年7月,国家《食品卫生法》颁布后,境内社、镇卫生院即配备食品卫生检查员,具体负责饮食、食品行业的卫生检查和监督工作。1984年建区后,对食品生产和经营单位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1988年,区政府在实施水改、粪改的同时,把饮食食品卫生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对饮食卫生管理实行建档制度,有745家饮食食品厂店建立卫生档案,有1754名就业人员进行体检,占应检人数的60%,检出发病率为3%。1990年,全区举办《食品卫生法》培训班,开展《公共卫生管理条例》宣传教育活动,以及配合计划免疫宣传,对全区饮食食品行业449家进行3次检查,封存3家非法制售汽水的加工场,销毁劣质汽水5000多瓶。对违反《食品卫生法》的16家饮食店责成限期整顿,指令11家停止营业。1991~1994年,区卫生防疫部门和工商行政部门协调工作,每年开展4次《食品卫生法》大宣传大检查,对全区实施食品卫生工作进行考评,对未获卫生许可证的进行登记,合格的及时发放许可证,不合格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予以警告、限期整顿、吊销执照,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二、饮水卫生
  60年代以前,境内群众主要饮用河水和井水。1978年,涵江城区修建自来水厂,利用净化处理的河水供应部分居民饮用。1981年,该水厂进行扩建,由原日供水1000吨增加到3000吨,使2.5万居民基本解决饮用水紧缺问题。1982年,莆田县政府在涵江城区兴修引水工程,日供水4.5万吨,1990年,年供水达1060万吨,受益人口14万人。1992年12月,区政府投资兴建涵江北洋供水工程,1994年建成投产,首期日供水能力2.5万吨,直供涵江城区人民用水。
  三、学校卫生
  从1950年开始,境内即重视加强学校卫生工作,在青少年学生中开展健康教育、健康检查以及进行预防接种等项工作。1952年,各校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成立卫生小组,发动学生捕鼠灭蝇。1956年,各中小学对肺结核、肝炎和女学生月经疾病的防治都采取一些措施。1960年,境内认真贯彻省教育厅“三表”(周活动总量、课程、作息时间表)要求,保证高中学生每天睡足8小时,初中学生每天睡足9小时。是年始,各中小学普遍开展保健操活动。1979年,涵江各中小学校贯彻执行《中小学卫生工作暂行规定》,中学开设生理卫生课,小学开设常识课,中学建立医务室,小学设立保健箱,中学和中心小学建有学生健康卡,每学期或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体检。部分学校还与医疗单位挂钩,定期进行疫苗预防注射。1984年,境内重点抓视力监测,监测结果,男女生视力减退率达30%。此后各校采取措施,增加教室采光亮度,并坚持开展眼睛保健操,促进学生视力有明显提高。1993年,上级卫生防疫部门,对全区中小学作健康状况抽样检查。涵江城区卓坡小学,有小学生200多人受检,通过分析评价,确认小学生发育良好率占87%。至1994年,全区各中小学普遍建立健康档案,经常对中小学生进行卫生考核评比。
  第三节 防疫
  一、计划免疫
  1950年,境内始设防疫委员会。1951年起,防疫委员会贯彻“预防为主”方针,逐步开展预防霍乱、鼠疫、伤寒等疫苗普种活动,促使各种传染疾病逐渐减少或者消灭。1958年,防疫部门对境内人群进行摸底调查,按街道和大队划分成各个年龄组,逐户建立计划免疫卡片,按计划对全民进行各种传染病疫苗接种工作。1984~1985年,全区计划免疫工作实行层层把关,做到建卡率、建卡合格率、覆盖率全部符合达标水平。1986年,经莆田市计划免疫工作检查组抽查,卡介苗接种率达96.24%,小儿糖丸口服率97.65%,三联注射率92.4%,麻疹疫苗注射率98.95%,建卡合格率99%,“四苗”覆盖率88.73%,均超过省定指标。1988年3月,经省、市考评,全过程注射率99%。1991年,全区四苗全程接种率99.5%。1992年,全区儿童预防接种占应接种人数的98.6%,儿童计划免疫投保率94%。1993年,全区对4周岁以下儿童强化小儿麻痹症服苗,其小儿服苗多达2000多人次。到1994年底,全区麻疹、小儿麻痹症、百日咳和白喉的发病率从1960年的135.43%下降为零。
  二、传染病防治
  霍乱 俗称“凹螺瘟”或“吐泻症”。清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秋,境内一戏班去莆田县南日岛演出时,染上霍乱病死亡10多人。其尸体埋在涵江哆头乌菜港,引起当地霍乱大流行,死亡数百人。清光绪十四年(1888年),境内的镇前、哆头、新港和塘头等村发生霍乱,死亡甚多。民国时期,境内城区和乡村多次发生霍乱。其中民国32~33年(1943~1944年),哆头村连续两年发生霍乱瘟疫,共死亡300多人。民国35年,霍乱疫情从上海经海路传入三江口,其附近的新浦、哆头等村死亡200多人。新中国成立后,境内大规模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在城乡各地发动群众普种霍乱疫苗和霍乱、伤寒二联苗。同时分别成立抢救队和清洁队,开展隔离、消杀、抢救等防治工作。尤其是在三江口港设立海港检疫所,对来往船只进行检疫。规定受检者应先注射疫苗,后检验粪便,无带菌者方可靠岸入境,从而切断传染源,促进境内霍乱逐年减少直至基本消灭。
  鼠疫 俗称“老鼠瘟”、“浮瘤症”。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五月,鼠瘟从香港经海路传入厦门、泉州、仙游和莆田,而后蔓延到涵江的塘头和哆头等地,次年境内疫情暴发,仅涵江一家箩篾店30位店员,染病死亡竟达18人。光绪二十八年,哆头村发生腺鼠疫和肺鼠疫,死亡400多人。1950~1953年,境内重视鼠疫防治工作,在城乡群众中开展普种疫苗活动,共注射疫苗23.52万人次,并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使老鼠密度和鼠疫带蚤指数不断下降。到1953年底,境内基本上消灭鼠疫。自1954~1994年,境内无鼠疫病例发生。
  天花 俗称“出珠”,在境内流行历史很长。民国3年(1914年)始,牛痘疫苗由外地传入境内,奈数量不多,仅能供应城区有钱人家接种。直至民国38年止,天花几乎每年都有发生过。1951年,涵江防疫委员会采用补种和复种方法,逐渐普及牛痘疫苗的接种工作,使之达到98%以上。1952~1953年,境内按照上级指示,继续进行天花疫苗的查漏补种,使牛痘普种率达到100%。到1954年初,境内天花宣告消灭。
  流行性乙型脑炎 俗称“乙型脑炎”(简称“乙脑”)。50年代初始有病例报告,之后持续流行。1966~1971年流行达到高峰,发病率32~41/10万,病死率10~20%。该病多发生于少年儿童中,10岁以下儿童占发病率80%以上。该病每年从5月份开始流行,6月份上升,7~8月份达到高峰,10月份平息。流行季节与钩端螺旋体病相吻合,临床诊断或有混淆。防治工作,早期采用灭蚊,消灭带毒蚊虫,减少感染机会与降低病死率。10岁以下儿童口服牛顿草预防,并教育儿童不要在烈日下暴晒。1976年始,境内开展“乙脑”预防接种工作,即流行前期抓预防接种,建立免疫屏障;流行期使用大青叶、板蓝根等抗病毒药,中西医结合治疗,使该病流行基本得到控制。1980年后,境内疫情呈明显下降趋势。但由于受到外地流行区影响,时有“乙脑”病例报告。
  伤寒 俗称“肠热病”。民国时期为境内常见病和多发病。民国16年(1927年),涵江伤寒大流行,患者居多并发肠穿孔或腹膜炎,死亡率高达80%。新中国成立后,境内逐年普种伤寒、副伤寒菌苗,使用特效药品氯霉素,死亡率明显下降。1990年,境内伤寒基本灭绝。
  回归热 民国22年,涵江监狱暴发回归热,发病率达18%以上。新中国成立后,政府采取防治措施,取得显著成绩。50年代中叶后,境内无病例发生。
  钩端螺旋体病 简称“钩体病”。1964年,涵江医院从可疑“乙脑”病人血清中,分离出11例爪哇型钩体病毒。1971~1974年,境内政府在苍林大队开展钩体病调查,证实有钩体病流行,但未酿成疫情。1975年以后,涵江未发生此种疾病。
  痢疾 1950~1977年,境内发病率均在55/10万左右。1980年,发病率增加到115/10万。之后,卫生部门在健康人群查源和市场食品采检中,常发现有带菌实例。随着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境内痢疾发病率逐年减少。1994年发病率为8/10万。
  病毒性肝炎 1958年始把该病列入传染病报告。1979年,境内发病率达170/10万。1987年,开始使用“乙肝”疫苗,仅作用于阻断母婴传播。1993年12月,全区对4岁以下儿童注射疫苗,其中注射“乙肝”疫苗967人、“甲肝”疫苗600人。至1994年,病毒性肝炎受到控制,发病率8/100万。
  麻疹 1951~1969年,境内共发生麻疹病例510例。是时患者多用中草药治疗。1970年起,对易感儿童进行麻疹减毒活疫苗预防注射。1980年列入计划免疫。1986年,全区麻疹疫苗注射率达98.95%,超过省定指标。1987~1993年,发病率控制在0.7~1/10万之间,1994年基本消灭。
  脊髓灰质炎 1955年,境内首次发现该病例。1962年,给6个月龄至7周岁易感儿童口服脊髓灰质炎液体活疫苗,效果颇佳。1984年,区、乡、村三级卫生网形成,不断加强防治工作。1986年,全区小麻糖丸口服率达97.65%。1993年,对4岁以下儿童强化小麻服苗达2万多人次。1994年,先后两次定期给儿童服疫苗,人数达18.5万人次,占应免疫人数96.89%,该病发病率下降为百分之零。
  百白破 该病即百日咳、白喉和破伤风3种疾病简称。50~60年代,境内持续进行百白破三联苗预防接种工作,使其发病率逐年下降。1986年后,区、乡、村三级计划免疫工作进一步加强,百白破三联苗注射率均保持在93%左右。到1994年,境内百日咳发病率为零,白喉已经绝迹,破伤风日渐少见。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此病简称“流脑”,为常见呼吸道传染病。民国时期已有发生流行。1950~1966年,每逢2~3月流行期间,境内卫生部门均发动群众开展“三开”(开门、窗、蚊帐)、“三晒”(晒被褥、衣裳,人晒太阳)、“三不”(不去病人家、疫区疫点、公共场所)、“四早”(早发现病人、报告疫情、隔离治疗、处理疫点)、“五要”(要防寒保温、在户外活动、戴口罩、湿性扫除、滴鼻漱口)活动,使疫情逐年得到控制。“文化大革命”期间,“流脑”发病多达600多例。境内全面给儿童服用磺胺嘧啶或长效磺胺,发动群众用度米芬、碘甘油滴鼻、青霉素喷喉,预防“流脑”疾病。1983年后,境内开始预防注射A群脑脊髓膜炎多糖菌苗,使发病率大幅度减少。到1994年,发病率仅0.8~1/10万。
  三、寄生虫病防治
  丝虫病 1966年,涵江医院曾有该病病例。经实地调查,无发现宿主钉螺。1970年,根据国家南方“血防”工作会议要求,境内对血吸虫宿主钉螺进行普查,仍未发生该病源。1971年又进行普查,结果查出丝虫阳性病人2976人,阳性率为27.7‰。查后,对阳性病人连服“海群生”12天,进行系统治疗。1977年再次组织丝虫病复查,查出阳性病人1478人,阳性率降为12.8‰。此后,连续3年对该病进行系列普查普治。1984年,境内再进行复查,结果无一患者。经省卫生厅考核,确认涵江血丝虫病已经绝迹。
  疟疾 民国时期,境内疟疾猖獗。新中国成立后,该病逐年得到控制,至60年代,发病率已显著下降。1984年,对患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均属外来性。1994年,全区原发性疟疾已经消灭。
  四、慢性病防治
  麻风 涵江原是麻风病高发区。早在清光绪二十年(1894年),蒲星氏就在涵江铺尾创办麻风院,曾收容境内患者安身,却未对病人进行治疗。1952年,政府接收该院后,即对麻风病人进行普查。结果发现有316人患者,随即成立麻风门诊室,负责麻风疾病查治工作。1978年,境内对该病进行复查,查实原有316名患者,治愈124人,死亡125人,好转62人。有病患者5人,正在继续接受治疗中。
  结核病 民国及其以前,该病在境内发生较多。50年代开始,境内卫生部门对儿童进行结核菌素试验,感染率为:1952~1962年30%,1971~1972年15%。1972年,涵江首次开展卡介苗接种。1984年,全区进一步加强防治工作。1986年,经莆田市计划免疫检查组检查,卡介苗接种率为96.24%。1987~1994年,该病继续得到有效控制,发病率均在12/10万左右。
  性病 新中国成立前,境内由娼妓诱发性病的较为严重。从50年代起,政府取缔娼妓活动,并经医疗部门普查普治,到1962年,境内性病基本消灭。80年代末至1994年,有的地方卖淫活动死灰复燃,致使性病再度出现。
  第三章 妇幼保健
  第一节 妇女保健
  新中国成立前,涵江民间多为土法接生,致使妇婴疾病多,而且死亡率较高。
  1953年始,境内医疗卫生部门逐步推行妇女月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卫生保健,在城乡普遍推广新法接生,并举办接生员轮训班,培养一支有44人组成且分布在各村(居)的妇幼保健队伍。从1973年8月起,组织对已婚至55岁妇女进行妇科普查,结果发现有子宫颈炎、阴道壁膨出、子宫脱垂、痛经、盆腔炎和阴道霉菌等6种常见疾病,农村患病率为24.82%,城镇为22.2%。在持续普查过程中,医疗卫生部门采用免费治疗和介绍诊疗技术等方法进行普治。1974年,境内政府以埭里大队为试点,对其他村(居)单位辐射普查,计有1.72万人已婚妇女接受体检,受检率达99%,结果查出子宫脱垂病患者45人,阴道前后壁膨出137人,膀胱胱膨出15人,尿道息肉15人,阴道发炎104人,女婴白斑20人,卵巢肿瘤7人,子宫肿瘤6人,宫颈瘤2人,子宫颈瘤2289人,盆腔发炎14人,分别根据不同病情,采取各种治疗措施,由政府拨出专款,全部给予免费收治,直到治愈为止。1981年,随着计划生育的深入开展,境内新法接生率、产前检查率、产后访视率和住院分娩率逐步提高。1984年下半年,全区开展以防治妇女子宫脱垂和尿漏两病为主要内容的妇检活动,通过普查和随访以及综合防治,取得显著成效。到1986年,全区新法接生率达99.9%,产前检查率99.4%,产后访视率100%,住院分娩率80%。1988年,涵江乡卫生院对乡医接生员进行产后出血、母乳喂养、小儿腹泻、计划生育、婴幼儿急性感染管理5种专业技术培训,并在涵西和洋中两个村搞妇幼保健试点。1992年,全区再次进行妇女疾病普查工作,使581位患有妇科疾病的妇女得到及时治疗。之后,区防疫站和镇(街)卫生院进一步加强对妇幼保健人员的新法接生指导和妇幼保健培训工作,建立健全新法接生汇报制度,交流经验体会,提高新法接生常识,从而促使全区新法接生和围产期保健工作得以顺利开展。1994年,全区产妇住院数2953人,住院分娩率达到100%。
  第二节 儿童保健
  新中国成立前,境内缺乏儿童保健机构。民国9年(1920年),境内发生天花疫病,儿童染病死亡百人以上。民国25年,境内脑膜炎流行,染疫儿童以百计数。民国24年和民国30年,儿童死于天花疫病的亦为数不少。
  新中国成立后,政府立即开展牛痘普种活动,及时控制天花疾病流行。60年代,境内城乡卫生院配合街道居委会和农村社队,先后开办城乡、村(居)幼儿园和托儿所以及工厂企事业托儿所,定期对1~7岁儿童进行健康体检。发现营养不良的和患有疾病的给予诊疗或矫治。1974年,全区儿童保健医疗人员,对城乡1~7岁儿童身体进行全面检查,在受检的17886名儿童中,发现患有砂眼、麦粒肿、中耳炎、外耳道炎、鼻炎和肠道寄生虫病的,均予以免费收治和诊疗。1989年,涵江在全市率先实施计划免疫保偿制度,全区入园儿童享有保健待遇,计有1826人保偿,投保率达93.3%。1991年,区政府卫生部门对城区7所幼儿园进行卫生保健指导,指导率达80%以上。同时,针对普查认定的儿童缺乏碘盐现状,立即指定境内一个碘盐配制单位生产和供应碘盐,使儿童碘盐缺乏病患者逐渐减少直至消失,并经市卫生防疫站监测检查正式确认。1992年,医疗卫生部门邀请省专家对46名小儿麻痹后遗症患者施行残肢矫治手术,效果良好。1994年,全区开展创建二级乙等医院和一级甲等卫生院活动,积极创建爱婴医院。由医疗卫生单位制定母乳喂养实施计划,经区卫生局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共同鉴定,对病残儿童予以收治。同年,为进一步加强儿童保健工作,政府拨款54万元,建成妇幼综合楼,建筑面积2969平方米,为全区妇幼保健事业奠定物质基础。
  第四章 医疗护理
  第一节 队伍
  清代以前,境内已有坐堂医生和社会游医为人治病。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涵江第一家医疗诊所问世,内有医护人员9人。民国14年(1925年),医疗诊所改称涵江医院,医护人员增加到11人。民国19年,涵江成立地方医院,配备主任医师4人,主治医师2人。奈因经费困难,很快改行关闭。民国20年,涵江医院改称兴仁医院时,医院拥有医师、护士、助产士、司药等18人。民国38年增加到33人。
  新中国成立后,政府接办涵江医院,陆续充实医护人员。1953年,境内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较快。仅涵江医院医护人员就由接办时的33人增加到82人。同时,各村和居民委员会亦各配备1名不脱产卫生员,共58人。1958年,境内实现人民公社化时。涵江医院医护人员有96人,其中主任医师4人、主治医师4人、医师4人、护士长8人、助产士3人、医士3人、助理员8人。村级医生和卫生保健人员65人。1962年,境内医疗机构继续充实扩大。涵江医院医疗队伍达到117人,其中主任医师4人、主治医师6人、医师20人、护士长9人、护士25人、助产士12人、初级卫生人员31人、行政管理人员10人。1965年,境内成立社、镇卫生院各1所,全面开展各种卫生保健和防疫防治工作,故医护人员大量增加,计有城乡卫生院医疗卫生人员104人,大队(居)赤脚医生、卫生员、接生员177人,医院医护人员员135人。1984年建区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境内医院、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站、精神病防治院和乡镇卫生院、村级卫生所以及私人诊所相继建立。到1994年,全区全民、集体医疗单位和私人诊所的医疗卫生人员共有390人,其中主任医师和副主任医师16人、主治医师50人、卫生技术人员361人、乡村医生106人。境内人口平均每千人中有2.4名医务人员。建区10年来,全区累计选送医护人员248人次到省内外院校进修,并为区内培训卫生保健人员69人。
  第二节 技术
  一、中医
  涵江自古儒医较多,他们以传统的中药、青草药、针炙、按摩、拔罐、气功等疗法医治各种疾病,有的还著书立说传于后世。如近代邑人林韬安的《伤寒讲义》、《温病讲义》和刘宝森的《中医病理学会宗》以及李健颐的《鼠疫治疗全书》(上下册)。民国23年(1934年),境内创办中央国医馆莆田县支馆。民国22年,创办莆田国医专科学校,该校先后培养出两届毕业生共100多人,后因经费问题于民国30年停办。民国25年,境内成立国医公会和国药公会,隶属涵江商会管辖。民国26年起,境内名老中医队伍中,曾有十大名医之美誉,即小儿科卢仲渔、黄蒲珊、林玉麟,妇科黄锡五、李国英,内科魏显荣、刘伯丞、陈子元,温热病科李健颐、林震,此外还有针炙科许天由等一批名医,曾名噪一时,不仅境内知名,连境外的莆田、福清、长乐、平潭、惠安、仙游和永泰等县均慕名来涵求医。
  1950年,境内开办中医培训班,采取以师带徒方式,学习与培训中医技术。1951年,苍然麻风院和铺尾麻风院,配合莆仙基督教麻风协会,收治社会上麻风病患者46人,应用国际麻风协会药品和中医技术治愈其中的71%病人,另29%病人病情亦大有减轻。1958年,涵江医院贯彻西医学习中医的医疗方针,开展中医技术革新活动,先后采用中药大黄牡丹皮汤治愈急性阑尾炎18例,采用大蒜加茶叶糖浆治愈急慢性肠炎和阿米巴痢疾共867例,采用猪胆糖浆治愈百日咳40例,采用巴豆砂铢膏治愈白喉15例。同时还根据中医文献资料,结合临床实践,用蝉退和老酒、侧柏叶液、甘草鸟贼骨粉合剂、黄柏素、茵陈汤及十全大补精,分别医治初生儿破伤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肺结核、肝炎和妇女子宫脱垂共163例,在治疗过程,紧密结合护理,做好查对、分级管理、医护包干和巡回护理等工作,收到显著医疗成效。1959年,涵江医院开展征集民间秘方活动,组织中医经验交流会,收集验方900多个,经整理汇编成册。是时,中医根据验方,利用当地药材枇杷核制作“杏仁水”,用于临床治疗咳嗽等病,疗效良好,受省卫生厅表彰,并在省内推广。1981~1983年,境内医院和城乡卫生院先后建立中医科,设置中医病床,收治内科慢性胆结石、输尿管结石和外科急腹症以及妇产科产前、产后症。1984~1994年,境内中医理论水平和医疗技术日益提高,以防治常见病和多发病为主,其医术在临床上得到确认,其中尤以绵茵陈、白毛藤治疗黄胆型肝炎,野麻黄、鸦胆子治疗阿米巴痢疾,万年青治疗白喉等,疗效更佳,深受群众赞扬。其间,涵江医院通过中医科研活动,采用针灸治疗产后潴留、穴位注射治疗妇女不孕症、针灸医治哮喘病和推拿配合针灸治疗腰间盘突出症等,均收到良好效果。
  二、西医
  民国29年,涵江医院开展康氏反映、三大常规等检验项目,其中康氏反映,在当时全省仅有少数几家医院开展,故福清、仙游和闽南等地病人常来住院治疗。
  新中国成立后,涵江医院建立健全医疗制度,促进医疗质量提高。1953年,医院收治15岁以下儿童乙型脑炎病患者30人,治愈率达78.5%,时由该院把医疗护理情况整理上报,并在中华医学会杂志刊登,供国内医务界研讨。1957年起,涵江医院陆续增设大小手术室、器械室、消毒室和门诊部、住院部。添置万能手术床、足踏吸引器、无影灯、骨髓穿刺针、局部麻醉针、三路开路钩、血压计、扁桃腺刀、流产钳、输卵管通等器具,可施行胃肠切除吻合术、子宫切除术、脾脏切除术、肾脏切除术、胆道手术、胰腺切除术、子宫上段切除术、卵巢脓肿切除术、会阴修补术、刮宫术和五官科简易手术等。1962年,涵江医院应用维生素甲丁、硫酸阿托品治疗小儿暴发性哮喘、中毒性脑炎和肺炎等获得成功。外科进一步发展到能做全胃切除术、前列腺切除术、皮肤大面积切除加植皮术等手术。护理质量也全面提高,运用尼龙管输液,解决了对小儿抽筋输液难以固定的难题,收到良好效果。1984年建区后,全面进行医疗护理工作改革。涵江医院率先实行总护士长、护士长二级负责制,全院医护科室由改革开放前的5个增加到13个。1985年始,该院先后开展医疗科技新项目活动。计有消化道气钡双重造影术、断层摄影术、子宫造影术、反相血凝法测定、血清铁蛋白测定、半肾切除术、胰头癌切除术、肺叶切除术、食道切除术、一般整形术等20多项。特别是微量血糖测定、尿微蛋白测定、糖尿病防治、椎间盘切吸手术、骨折自动加压粘骨器手术、下颌骨肿瘤骨段切除加植骨术,腭裂修复术、晶体摘出加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均达到较高水平。1988年,该院外科收治救活一位心脏停止跳动达10多分钟的重病患者,得到社会广泛称赞。1990年,开展外科新医术,为病人行脾片移植6例。1991年3月,该院全力救治台湾同胞旅游观光团车祸伤者,进行特医特护,使病人迅速恢复健康。1991~1993年,境内医院能施行颅脑、泌尿、胸腔和整形手术,能诊治内科、妇产科和小儿科的多种疑难疾病。同期,病床使用率达26.9床/日,病床周转率89.5%,治愈好转率96.8%,抢救成功率86.4%,死亡率在0.6%以下,医疗指标达到省卫生厅规定标准,被列为福建医学院、福建中医学院、福建省妇幼卫生学校等7所大中专院校的临床实习教学基地之一。1994年,涵江医院被确定为省糖尿病五年普查防治医院。同年,开展莆田市第一家行腰椎间盘切吸术2例。并邀请华西医科大学周崇林教授来涵江指导使用自动加压粘骨器,为该院各类型新鲜骨折、陈旧性骨折、骨折畸形病例提供新医疗方法,全年创伤外科随即行手术10例,均获成功。
  三、中西医结合
  1951年,境内医疗卫生工作即开始实行“面向工农兵、预防为主、团结中西医、卫生工作与群众运动相结合的方针”,是时医疗主要抓中西医结合和老中医传帮带工作。1954年,涵江医院和乡镇保健院逐步发展成为中西医结合的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1955年,涵江医院中西医共同制定治疗方案,即利用中西药物治疗胃和十二指肠溃疡,其疗效深受各兄弟医院好评并予以推广。1972年10月和1973年11月,福建省卫生厅在莆田地区先后举办两期中西医结合治疗急腹症学习班,境内先后派学员参加,学习用中西医结合方法治疗胆结石症、急性阑尾炎、胃及十二指肠急性溃疡穿孔、急性胰腺炎、急性肠梗阻等病例,受益匪浅。1980年3月,涵江医院在福建省立医院指导下,运用中西医结合方法,治疗63例夏秋两季小儿腹泻疾病,其疗效高于西医。1983年,涵江医院抽调医护人员17人,增设中医科、负责治疗内科慢性病、外科急腹症和妇产科产前产后常见病。1984~1994年,该科医疗护理人员密切配合,执行消毒隔离、护理常规等中西医结合护理制度,促进中西医结合的医疗效果。其中对急症蛇伤患者、血栓病、肝炎、胆结石、肾炎和输尿管结石以及妇女产前、产后常见病等疗效更为明显。
  第五章 药材药物
  第一节 中药
  境内中药材产销历史悠久。自宋代起,常见药材有菖蒲、茯苓、何首乌、金樱子、山栀子、车前子、荆芥、扶留藤、桑螵蛸、通草、天门冬、沙参、苦参,使君子、天南星、桔梗、茴香、紫苏、薄荷、香薷、枸杞、蛇床子、牵牛子、蓖麻子、羊蹄草、紫背草、苍耳、花椒、艾、益母草、半夏、香附子、瓜蒌、陈皮、桔红、山药、甘菊、枫香、马鞍草、骨碎补、桑寄生、慧苡、竹沥、淡竹、鸟梅、石斛、巴豆、决明子、麦芽、木鳌、六月霜、茅根、青蒿、酸酱草等。清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涵江保和堂药房首家经营中药批发和零售业务。清末及民国初,境内建安、五通、全安、福安、瑞安、童春、广杏林、双福寿等10多家中药铺相继开设。中药成药均自行向外地采购或自行生产与制造。其中双福寿药铺制造的珠珀七厘散、妇科宁神丸、赛空青眼药膏、熊胆光明膏、乌鸡白凤丸、安宫牛黄丸、局方至宝丹、神犀丹、紫雪丹、诸葛行军散、经期服痛丸、白带丸、益母草丸和参术健脾散等,除投放境内医药市场外,还远销东南亚一带。民国32年(1943年),涵江中医师魏德明试制桂元精膏、桂元三学士、陈年枇杷膏、荔枝膏等中成药,治疗咳嗽有显著疗效。
  新中国成立初期,境内加工制作并广泛使用的中药材有党参、远志、黄连、蔓荆子、海蛆、海马和海龙等。50年代,境内引进外地中药材地黄、山药、白芷、田七、元参、沙参、白术、川芎等。是时境内嫁接成功的中药材有佛手、枳壳、木瓜等。野生转家种或家养获得成功的有黄连、百部、天冬、地别虫等。1970年,涵江创办东风制药厂,生产甘草片浸膏和大力克等10多种药品,次年停办。1986年,莆田市组织中药材资源普查,确认青黛、扼子、荔枝核、枇杷叶、金边地别虫为地道药材。同年,涵江医院建立制药厂,生产注射用液及抢救药品。到1994年,全区中药店铺发展到6家,批发零售兼营,基本满足医药市场需求。
  第二节 西药
  19世纪末,西药开始传入涵江,是时民间不相信西医西药,销售业务萧条。清末,涵江医疗诊所开办后,西药在涵江市场得以逐步推广,并相应出现西药店铺。后来,中药铺坐堂中医师在处方中亦配西药,双福寿等中药铺开始兼营西药,其他较大的中药房也随之经营,逐步发展为中西医药综合商店。直至1949年,境内药品均由这些综合商店进行经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西药药品只有涵江医院和城乡保健院生产常用片剂、大输液等,仅供自用。1954年,境内的莆田县百货公司专门设立西药专柜,开展西药批发和零售业务。1956年,境内开设专营医药商店,主要经销西药。1957年,涵江城区分别开设中药批发部和西药批发部,隶属莆田县医药公司。1985年,境内成立莆田市医药公司,其经营业务量激增。1989年起,涵江医院制剂室能生产各种大输液、咳嗽合剂、健胃合剂、儿咳合剂、安溴合剂、10%氯化钾溶液、口服补液、氯霉素眼药水、呋麻滴耳液等常年性院内自用药品。到1994年,区内医药市场仍以国有医药商店经营为主,一些集体或联营医药商店和私人药房亦有少量经营。
  第三节 民间青草药
  涵江有史以来,寻常百姓家常用葫芦草、凤尾草、四季春、蒲公英、白花泡草、半边莲、回生草、马鞭草、七根草等分别治疗黄疸肝炎、白喉、乳肿、疗疮、蛇伤、咳血、妇科血崩、小儿尿闭,以及用贯众浸水预防胃肠疾病等。
  新中国成立后,涵江有几家专卖青草药店铺,其货源大多来自周边山区农民,经他们上山采集,经清理、洗净和晒干后,成批出售给城区青草药店。合作化后,涵江仅有零售野生青草药店,业务量不大。1979年后,有三、四家规模较大的青草药铺,系与山区药农挂钩,由其定点栽培,成批运来涵江投放青草药市场,业务量较多。1984~1994年,境内民间青草药逐渐增多,青草药店铺扩展到7家。
  第六章 医疗卫生管理
  第一节 管理机构
  新中国成立前,境内无医疗卫生管理机构。1950年,设立莆田县防疫委员会涵江分会,管理城乡卫生保健和防疫工作。1952年,改称爱国卫生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同年,境内成立卫生工作者协会,负责管理个体开业医。1958年,涵江设立卫生管理站,隶属莆田县卫生防疫站管辖。1969年,境内各大队成立合作医疗站。1982年,大队医疗站撤销,其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归由公社卫生工作者协会管理。1984年6月,涵江区分别成立卫生科和爱国卫生委员会办公室。1985年8月后,卫生科改为卫生局,此后全区相继建立健全医疗卫生、防疫保健、医学教育等各类机构。
  第二节 医政管理
  民国时期,境内医政工作由莆田县卫生院管理,侧重管理个体开业医和药铺,核发开业执照,征收执照费和培训接生员等。
  1950年,莆田县根据卫生部关于整顿全国医院的规定,指令各所属医疗卫生单位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1952年,境内对社会医生进行全面登记,确认有医疗技术人员始准予行医,对江湖游医和巫医一律取缔。1953年,实施《医院诊所管理办法》,涵江医院根据主管部门核定业务任务数和人员编制数指标,除全面完成医院工作外,还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进行疫苗普种和为儿童免费体检。同年,境内执行《医院工作条例》,即住院部医师必须写病历和护士长应该执行医嘱的制度规定,促使医疗护理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化。1958年,涵江医院建立三班门诊制度,规定由正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医师例常参加门诊和病房会诊。病房一律实行24小时医护人员负责制。1963年,境内贯彻《综合医院工作制度十三条》和《综合医院工作人员职责十三条》规定,推动医院和社镇医疗单位进一步健全医疗操作规程,使诊断准确率逐步提高。同年,涵江医院医师写出诊断论文24篇,其中有3篇在县医学科学交流会上报告和宣读。1984年后,区内医疗卫生单位实行承包责任制,进行职称评定和职务聘任工作。此后每年新兵入伍体检和中考、高考健康检查,均由区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实施。1985年,涵江医院建立图书室,藏有医学资料3000多册。并建立病案统计室,至1993年,收藏病历档案14万份。1986年,街道办卫生院与闽清精神病防治院实行横向联合,在全市首创精神病防治院,有力促进全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第三节 药政管理
  民国时期,境内无药政机构。市场出售的假劣药材药品无人过问,放任自流。
  新中国成立初,涵江医院贯彻关于麻醉品临时登记处理办法的通令,限量审批供应麻醉药品。同时根据中央颁布的关于公布淘汰127种药品的规定,以及福建省卫生厅和商业厅有关药政工作的通知,深入中西药店对库存与出售的药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凡变质药品停止销售,凡有毒药品一律凭医生处方办理。各药铺麻醉药品均设专用账册。医疗机构库房、门诊和病房独立设柜保管与登记,每月定时清点核对,发现问题,立即处置,违反规定的追查责任。特别是加强对医药市场管理,凡社会上医药人员,严格按卫生人员管理条例执行,经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给予药品供应。1978年后,进一步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重点抓好药品质量和药价管理工作。1984年,区卫生部门把药政管理列入工作议事日程,成立贯彻《药品管理法》领导小组,制定《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布置所属医疗卫生部门具体实施。1988年,全区对药政管理进行3次突击检查,结果发现假劣药品91种,均予以没收烧毁。1990年,区药政管理人员组织对个体开业医进行全面检查,对无证行医和无证经营药品的均进行取缔或课罚。此后,卫生部门每年均配合莆田市医药行政管理办公室,至少两次对医药市场进行检查,查处无证药贩和假劣药品,从严依法处理,确保人民健康。1994年,涵江区卫生局被国家卫生部评为贯彻实施药品管理先进单位。

知识出处

涵江區志

《涵江區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力求追溯到事物的发端,下限至1994年底,但附录和照片部分延伸到1995年底。由地图、照片、概述、大事记、专业分卷、人物卷和附录等组成,共3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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