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地方武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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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涵江區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158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地方武装
分类号: E289.57
页数: 3
页码: 563-565
摘要: 本文介绍了清代至新中国成立后涵江地方武装的历史情况。清代在涵江境内设有许多军事小据点,称为塘汛,属于兴化城守左、右营管辖。民国时期,涵江区公所(区署)和涵江镇公所、望江乡公所配备有武装人员,主要任务是催粮和抓丁。新中国成立后,涵江区人民武装部负责全区范围内的民兵整组、军事训练和征兵、预备役工作等各项任务,同时发挥部队与地方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
关键词: 地方军事 武装部队 涵江区

内容

一、清代地方武装
  塘汛 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截界”后,清朝在莆田“界内”设有许多水陆军事小据点,名曰塘汛,大曰寨,小曰墩,均属兴化城守左、右营管辖。涵江境内共有3个寨,属左营辖区。各寨配备的人员如下:
  宁海寨 驻把总1员,兵80员,辖4墩。
  百美寨 驻把总1员,兵75名,辖张井、南埕和白墓等3墩。
  岸〓寨 驻把总1员,兵40名。
  另一后郭墩,隶属江口大寨,守兵5名。另设有铺尾塘、魏塘,每塘守兵5名。
  康熙十八年(1679年),涵江境内共有3个汛地。乾隆年间,由兴化城守左营分防汛地。各汛地配备的人员如下:
  涵江汛 驻千把、外委各1员,步兵142名。
  百美汛 轮防千把、外委各1员,步兵36名。
  宁海汛 派防外委1员,步兵61名。
  三江口汛 轮派外委1员,带兵30名,配备战船1艘巡防。
  三江口涂尾山顶 增设千把、外委各1员,领兵5名,查验船艘出入。清光绪年间均废。
  同治年间,三江口外的海面,属设在湄洲的水师协一营的巡防地区,后代之以海军浅水艦巡防。
  清初,在涵江境内灌顶坡设有巡检司,配备弓兵数名,专捕村落盗贼,不负守御之责。
  二、民国时期地方武装
  民国7年(1918年)以后,莆田县政府设有地方武装。开始时,只有40人。
  民国23年,莆田县设立常备队,涵江境内设有后备队。
  民国26年,抗日战争爆发,莆田县成立抗敌自卫团,下设抗敌自卫大队。涵江区署设立区队,由区长兼任区队长。
  民国37年,莆田县设立自卫大队,下设5个中队,并派有1个中队驻防涵江。
  涵江区公所(区署)和涵江镇公所、望江乡公所,也配备有武装人员(俗称区警、联警),一般20~30人。其经费是分配到各保,由群众负担。武装人员主要的任务是催粮和抓丁。涵江解放前夕,镇公所还成立1个自卫中队,只有10多人,其经费亦由群众负担。
  三、新中国成立后地方武装
  第二区公所中队 1949年9月设立,归莆田县独立大队管辖,人数30多人。1951年,由县收回进行整编。
  涵江边防检查站 1952年7月,设立涵江边防检查站,隶属华东军区公安部队第13师。1956年8月,改称涵江检查站,隶属福州军区公安军。1957年5月,军区公安军改建为福建省军区,涵江检查站奉命撤销。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涵江区边防大队 1962年7月,三江口派出所成立,隶属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莆田县边防大队。同年8月,改称为三江口边防哨所。1964年4月撤销。1987年,成立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涵江区边防大队,隶属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莆田市边防支队,下辖单位有三江口边防派出所。其主要职责是大力抓好社会治安管理,深入开展反走私、反偷渡和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等专项斗争。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莆田市直属第2中队 1983年11月成立,隶属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莆田市支队。主要担负守卫某电台任务,并定期组织人员为莆田六中、涵江华侨中
  学等校学生进行系统的军事训练。相继荣立集体二等功2次,集体三等功2次。
  涵江区人民武装部 1984年6月,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武装部,下设军事、政工科和办公室。1986年7月,改部队建制为地方建制(副县级单位),接受莆田军分区和中共涵江区委、区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主要负责全区范围内的民兵整组、军事训练和征兵、预备役工作等各项任务,同时,积极发挥部队与地方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中共涵江区委、区人民政府赋予各种急、难、险、重的突击性中心任务,都能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较好地完成。1993年2月,涵江区撤乡建镇扩办,同时,成立三江口、白塘、国欢镇和涵东、涵西街道办事处人民武装部。在此之前,涵江乡和涵江街道办事处所设立的人民武装部,亦同时撤销。

知识出处

涵江區志

《涵江區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力求追溯到事物的发端,下限至1994年底,但附录和照片部分延伸到1995年底。由地图、照片、概述、大事记、专业分卷、人物卷和附录等组成,共3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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