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五 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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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涵江區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1579
颗粒名称: 卷二十五 军事
分类号: E16
页数: 13
页码: 561-573
摘要: 本文记述了涵江地处福厦交通要冲,历史上没有军事设施和驻军,但过境军队频繁。新中国成立后,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民兵在涵江积极开展“军民联防”、“军民共建”活动,形成了“拥军爱民”的风气,共同为建设涵江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作出了贡献。
关键词: 军民共建 军事 涵江区

内容

涵江地处福厦交通要冲,自莆田置县以来,因不是县城所在地,历来驻防军队不多,兵事极少,也没有军事设施。但过境军队甚为频繁,特别在民国时期,群众饱受勒饷和拉夫之苦。
  新中国成立后,驻防的中国人民解放军能处处爱护群众,“军爱民,民拥军”,军民鱼水情谊深。
  50年代以来,莆田县民兵工作以沿海为重点,设立联防基点。涵江境内因海岸线较长,靠海的乡(大队)普遍组织民兵,参加联防活动。1962年,莆田县进入紧急战备状态,民兵军事训练的重点转移到沿海岛屿和反空降地区。80年代以后,涵江境内民兵分别成立联防机构。1984~1994年,人民解放军驻涵江部队和民兵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保卫海防等任务的同时,积极开展“军民联防”、“军民共建”活动,“拥军爱民”形成风气,共同为建设涵江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作出贡献。
  第一章 武装部队
  第一节 驻军
  一、明至清代驻军
  明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戚继光奉命来福建征剿倭寇,军队曾进驻涵江。
  万历三十年(1602年),驻守在兴化府城的前、左两营,在汛期,对沿海扼要之地,抽调一定的兵力进行布防,其中以境内三江口汛为主要的防守地点,收汛后回营。
  清顺治三年(1646年),清军都督张应元率领马步兵2000多人进驻兴化城。至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马步守兵只有300多人。辛亥革命前夕,兴化城的驻军,只有在东山的新军管带万国发带领的100人左右。涵江境内的驻军,只有水师。
  康熙七年(1668年),调同安杜永和带领水师两营移驻兴化城,每营大小战船40艘,泊三江口。后其中一营为左营,驻防涵江,操练船兵,以游击守备。遇春汛,舟师北上与浙境水师会哨;遇秋汛,南下与粤境水师会哨。康熙十三年,耿藩之变时,将水师船只调防省
  城。康熙十六年,在兴化湾外的海潭(平潭)岛设水师镇营,三江口属其汛地。
  二、民国时期驻军
  民国初年至北伐时止,驻防在涵江境内的几乎都是北洋政府的军队(俗称北军)。主要有:
  福建省督军兼省长李厚基派马督彪营来莆田与江涛营协防。后因莆田民军势力强大,且时与北军对抗,李厚基又电请北洋政府段祺瑞同意,增派“模范团”耿锡龄团来莆田,并派程往邦营和崔某营驻防涵江。民国12年(1923年),皖系王永泉派王永彝团驻防莆田。民国13年,直系孙传芳、周荫人派董胜标旅驻防莆田。民国15年冬,驻防在漳州的张毅师1万多人,被北伐军所驱逐,退居莆田、涵江,然后北逃。
  南方军队(俗称南军)驻防在莆田的有:
  民国7年,粤军第2军军长许祟智率兵进驻梧塘至涵江境内黄巷坡、塘北山一带。国民革命军东路讨贼军刘志文部亦驻防过莆田。
  这一段期间,涵江境内驻军虽然不多,但因北洋政府内部又有直系和皖系之争,因此,军阀割据,战乱不休。据涵江商会从民国11~14年统计,共用去“军差”银元9万元左右,可见其过境军队之频繁。
  驻防在涵江境内的军队,多是驻在霞徐街新宫、旧宫和新开河两旁的栈房。因这些地方房屋宽阔,又有新宫埕广场,便于进行操练。
  北伐时,民国15年,国民革命军东路总指挥何应钦入闽,派收编的民军独立第4师叶宝国团驻防莆田。民国16年,海军陆战队第2旅旅长林寿国部驻防莆田。民国20年,第3旅旅长何显祖部驻防莆田,派梁济川团驻防涵江一带。
  民国21年,国民革命军第十九路军入闽,派谭启秀旅和区寿年师驻防莆田。民国23年,国民党第36师宋希濂部驻防莆田,师部曾一度设在涵江。同时,福建省警察大队王宝和一部亦驻防涵江。
  民国25~27年,国民党第9师第49团夏得贵部驻防莆田。后有国民党第80师第239旅钱东亮部和宪兵第4团一个连驻防莆田,都曾派兵分驻涵江。
  民国28~36年,福建省保安第6团、第3团和第1团先后驻防莆田,也都派1个中队驻防涵江。其中第1团团长胡季宽杀害过中共地下党员、干部、进步学生和无辜群众数百人。
  民国38年5月,国民党第350师黄建镛、陈维金和交警第4旅鲍步超残部溃退至莆田,交警第4旅旅部设在涵江。同年7月底,出动参加“围剿”在大洋的中共闽中工委、闽浙赣人民游击纵队闽中支队司令部(简称闽中司令部,下同);8月间,向南奔逃。同时,国民党于兆龙军残部南逃时,亦经过涵江。陈维金还在莆田和涵江招兵买马,终至自动散伙。
  此外,涵江境内还驻有财政部直接管辖的缉私队,人数不多。涵江境内为莆田盐场驻地,哆头等地也驻有税警。
  三、新中国成立后驻军
  新中国成立后,涵江地处祖国东南海防前线,是福建军事要地之一,驻军较多,有: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第29军 1949年8月下旬,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第29军第86师进驻涵江,宣告涵江解放。9~10月间,又开赴外地参战。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第28军 1949年10月,中国人民解放军第28军第82师进驻莆田,并派部队进驻涵江,不久,开赴闽北剿匪。1950年3月,中国人民解放军第28军所属部队全部集结在莆田沿海一带进行渡海作战训练,涵江也驻有一部分28军所属部队,并在境内组建军船管团。下半年,陆续撤离。
  中国人民解放军炮兵第131团 1952年,中国人民解放军炮兵第131团某营进驻黄霞村。团部设在梧塘镇,并在黄霞村黄冈祠设立弹药仓库。该团于1957年调离涵江。
  中国人民解放军步兵第83师 1953年3月,中国人民解放军第28军陆军第83师师部从福清城关移驻涵江。师司令部设在后坡埕双茂隆(今涵西街道办事处延宁居委会);政治部设在顶铺警报台;后勤部及师医院设在哆头、高美、美尾村。1957年部队营房建造后,83师师部迁至莆田县西天尾镇后卓。该师于1958年秋换防泉州邱店。
  中国人民解放军步兵第248团 1956年夏,中国人民解放军步兵第248团,从江口镇石东村移驻国欢镇黄巷坡。该团下辖3个步兵营和团直属队。一营驻国欢寺,二营驻六房山(今国欢镇黄霞村),三营驻梧梓山(今莆田县梧塘镇梧梓村),团部及直属队驻喻坡(今国欢镇南林村)。1958年冬,换防南安县官桥。
  中国人民解放军步兵第245团 1958年冬,中国人民解放军步兵第245团从南安进驻国欢镇黄巷坡,接替步兵第248团防务。1969年11月,调离涵江。
  福建省军区独立第2师步兵第4团 1969年1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福建省军区独立第2师步兵第4团进驻国欢镇黄巷坡,接替步兵第245团防务。该团于1975年4月调离涵江。
  中国人民解放军步兵第254团 1975年4月,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85师步兵第254团从连江县潘渡移驻国欢镇黄巷坡,接替福建省军区独立2师步兵第4团防务。1985年9月,该团接受整编。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第85师直属高炮营 1975年4月,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第85师直属高炮营从连江移驻黄霞村六房山营房。1985年9月,该营并入陆军第93师。
  中国人民解放军32449部队 1985年,中国人民解放军32449部队从南靖县和溪移驻境内,接替步兵第254团防务。
  中国人民解放军32825部队 1958年1月,中国人民解放军32825部队从福州马尾移驻莆田县黄石公社桥兜。自1959年起移驻涵江。
  第二节 地方武装
  一、清代地方武装
  塘汛 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截界”后,清朝在莆田“界内”设有许多水陆军事小据点,名曰塘汛,大曰寨,小曰墩,均属兴化城守左、右营管辖。涵江境内共有3个寨,属左营辖区。各寨配备的人员如下:
  宁海寨 驻把总1员,兵80员,辖4墩。
  百美寨 驻把总1员,兵75名,辖张井、南埕和白墓等3墩。
  岸〓寨 驻把总1员,兵40名。
  另一后郭墩,隶属江口大寨,守兵5名。另设有铺尾塘、魏塘,每塘守兵5名。
  康熙十八年(1679年),涵江境内共有3个汛地。乾隆年间,由兴化城守左营分防汛地。各汛地配备的人员如下:
  涵江汛 驻千把、外委各1员,步兵142名。
  百美汛 轮防千把、外委各1员,步兵36名。
  宁海汛 派防外委1员,步兵61名。
  三江口汛 轮派外委1员,带兵30名,配备战船1艘巡防。
  三江口涂尾山顶 增设千把、外委各1员,领兵5名,查验船艘出入。清光绪年间均废。
  同治年间,三江口外的海面,属设在湄洲的水师协一营的巡防地区,后代之以海军浅水艦巡防。
  清初,在涵江境内灌顶坡设有巡检司,配备弓兵数名,专捕村落盗贼,不负守御之责。
  二、民国时期地方武装
  民国7年(1918年)以后,莆田县政府设有地方武装。开始时,只有40人。
  民国23年,莆田县设立常备队,涵江境内设有后备队。
  民国26年,抗日战争爆发,莆田县成立抗敌自卫团,下设抗敌自卫大队。涵江区署设立区队,由区长兼任区队长。
  民国37年,莆田县设立自卫大队,下设5个中队,并派有1个中队驻防涵江。
  涵江区公所(区署)和涵江镇公所、望江乡公所,也配备有武装人员(俗称区警、联警),一般20~30人。其经费是分配到各保,由群众负担。武装人员主要的任务是催粮和抓丁。涵江解放前夕,镇公所还成立1个自卫中队,只有10多人,其经费亦由群众负担。
  三、新中国成立后地方武装
  第二区公所中队 1949年9月设立,归莆田县独立大队管辖,人数30多人。1951年,由县收回进行整编。
  涵江边防检查站 1952年7月,设立涵江边防检查站,隶属华东军区公安部队第13师。1956年8月,改称涵江检查站,隶属福州军区公安军。1957年5月,军区公安军改建为福建省军区,涵江检查站奉命撤销。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涵江区边防大队 1962年7月,三江口派出所成立,隶属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莆田县边防大队。同年8月,改称为三江口边防哨所。1964年4月撤销。1987年,成立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涵江区边防大队,隶属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莆田市边防支队,下辖单位有三江口边防派出所。其主要职责是大力抓好社会治安管理,深入开展反走私、反偷渡和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等专项斗争。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莆田市直属第2中队 1983年11月成立,隶属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莆田市支队。主要担负守卫某电台任务,并定期组织人员为莆田六中、涵江华侨中
  学等校学生进行系统的军事训练。相继荣立集体二等功2次,集体三等功2次。
  涵江区人民武装部 1984年6月,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武装部,下设军事、政工科和办公室。1986年7月,改部队建制为地方建制(副县级单位),接受莆田军分区和中共涵江区委、区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主要负责全区范围内的民兵整组、军事训练和征兵、预备役工作等各项任务,同时,积极发挥部队与地方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中共涵江区委、区人民政府赋予各种急、难、险、重的突击性中心任务,都能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较好地完成。1993年2月,涵江区撤乡建镇扩办,同时,成立三江口、白塘、国欢镇和涵东、涵西街道办事处人民武装部。在此之前,涵江乡和涵江街道办事处所设立的人民武装部,亦同时撤销。
  第二章 兵役制度
  第一节 募兵制 征兵制
  清代时,沿用募兵制,即实行以雇佣招收的形式募集兵员的制度。民国21年(1932年)前,也实行募兵制。当时,没有统一的章程,根据需要募集雇佣兵员。莆田县设立招兵处,专门负责募集兵员工作。
  民国22年,,国民党政府颁布兵役法,实行征兵制度。民国25年,又颁布征兵令,规
  定凡年满18~45岁的男性国民,均有服兵役的义务。莆田县政府下设军事科,主管全县兵役工作。征兵名额,由福建省军管区下达到各县,再由县军事科下达到各乡、镇,最后分配到各保。适龄的男性国民,除免役和缓役者外,均应参加抽签,按次序入伍。当时,兵役法规定,“两抽一”,即两个兄弟抽一人,余此类推。如是独生的男子,有姐妹的不算,亦为独子,可以免服兵役,即是免役;虽有兄弟多人,若当公务人员和教员,可以暂缓服兵役,即是缓役。据民国32年8月统计,境内被抽壮丁数达6112名,占总人口数11%左右。其中,涵江镇壮丁数3229名,望江乡壮丁数2883名。国民党政府对入伍的壮丁进行种种虐待。新兵一进接待所,就吃不饱,穿不暖,过着非人生活。在解押途中,手被绑并用铁线连起,同犯人没有两样。因此,适龄青年都想尽各种办法,逃避服兵役。各乡、镇和保在抽不到壮丁的情况下,就采取抓的办法,所以,“抓壮丁”就成为当时服兵役的代名词,弄得人心惶惶,鸡犬不宁。有钱的人可以雇人顶替,贫苦的人,有的自摧致残,有的流落异乡,甚至家破身亡。这种征兵制度,一直维持至解放。
  第二节 志愿兵役制
  新中国成立初期,实行志愿兵役制。1950年,莆田县人民政府成立参军审查委员会,莆田县人民武装部设立征兵办公室。根据上级分配的名额,由适龄青年自愿报名,征兵办公室负责组织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然后进行挑选,最后,由参军审查委员会审查批准。参军的条件是家庭成份好,身体好,历史清白,年龄18~28岁,身高1.54米以上。
  1950年12月,抗美援朝期间,莆田县各地掀起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报考各类军事干部学校的热潮。涵江境内私立涵中中学(今莆田第六中学)和私立夹漈农业职业学校的学生,亦踊跃报考各类军事干部学校。1953年1月,根据上级的部署,涵江境内第二、第六和第八区各乡都开展参军运动。适龄青年纷纷自愿报名,由乡、区组织送县进行体格检查,然后选送合格青年入伍。据3个区统计,有近600名适龄青年送县参加体格检查。
  第三节 义务兵役制
  1955年,国家正式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实行义务兵役制,凡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都有义务服兵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22岁以前,仍是征集的重点对象。1956年,开展应征公民兵役登记工作。以后,一般每年征集兵员一次。在征集兵员过程中,坚持政治、身体、年龄三项符合条件,并做到国家、家庭、个人三满意。1978年,实行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制度。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按照县(区)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符合服役条件的,经县(区)兵役机关批准,才可应征入伍。
  1984年6月至1994年,全区共征集兵员991人,每年都圆满地完成上级下达的征集任务,并实现连续10年计11次无责任退兵。为此,多次被中共莆田市委、市人民政府和莆田军分区评为征兵工作先进单位。
  在实行义务兵役制过程中,国家对应征入伍的战士实行供给制,并根据役龄逐年相应增
  加津贴费。同时,为了保障现役军人家庭生活不低于当地群众的中等生活水平,各级人民政府都对军属进行优抚补助。
  第四节 预备役
  1955年,国家实行预备役制度,预备役分预备役军官和预备役军士。1956年9月,进行第一次预备役登记,登记了预备役军官、第一类预备役军士和第二类预备役军士,有80.9%的适龄公民参加登记。1957年9月,停止对第二类预备役军士的登记。
  1958年4月,国家实行预备役与民兵相结合的制度,预备役人员编入基干民兵。1962年,对1950年1月至1962年8月期间副排以上和授予准尉以上军衔的转业、复员干部进行预备役军官登记。1965年,取消预备役登记工作。1980年,恢复登记工作,对28周岁以下符合第一类预备役条件的复员军人,全部转入第一类预备役。
  1984年后,涵江区每年在接收退伍士兵的同时,进行预备役士兵登记并组织训练。1994年,全区共有预备役士兵1594人,其中退伍士兵214人,地方军事专业技术人员1380人。
  第三章 民兵
  第一节 组织建设
  20~30年代,在中共莆田县委的领导下,莆田县革命根据地组织了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工农自卫队和赤卫队等。其中有涵江部分工人、农民、商人参加。
  1949年9月,涵江境内第二区公所成立,着手建立民兵,每乡一般20~30人。
  1951年,按照福建省军区司令部颁发《民兵组织暂行条例》的规定,莆田县统一民兵编制,县建团,区建营,街、乡设民兵队部,各村视民兵人数而组成分队或小队,并按性别、年龄和工作需要,而分为民兵队和自卫队,担负站岗、放哨、检查路条和监视坏人活动
  等任务。同年,境内仅涵江镇就有民兵317人。
  按照规定,凡年满18~40周岁的男性公民,都要编入民兵组织,其中年满18~25周岁,政治纯洁、身体强壮和家庭劳力充裕的为基干民兵,其余的均编为普通民兵,并取消自卫队。
  1953年下半年,涵江境内第二、第六和第八区所辖各乡(街)全面执行有关加强民兵组织建设的一系列指示,促进城乡民兵工作的顺利开展。
  1958年上半年,按照兵役法新规定,把民兵制度与预备役制度合二为一,在境内进行预备役登记工作,预备役人员编入基干民兵。
  同年9月,全国大办民兵师,涵江境内也掀起全民皆兵运动,除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右派分子和残疾人外,凡年满16~50周岁,能拿起武器的男女公民,均可加入民兵组织。其中16~30周岁,政治纯洁和身体健康的男性公民,编为基干民兵,其余的均编为普通民兵。涵江人民公社成立后,建立1个民兵师,下辖涵江、集奎、望江、江口、梧塘、西天尾和荻芦等7个团,共有民兵2.5万多名。
  1961年12月,根据《民兵工作条例》,境内将民兵分为普通民兵、基干民兵和武装基干民兵等三种类型。本着便于生产和生活、组织和领导、平时活动和战时快速动员的原则进行编组。
  1962年6月19日,执行民兵工作要做到“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简称民兵工作“三落实”)的指示。为此,境内各人民公社每年都进行一次民兵组织整顿。“文化大革命”初期,县和公社两级人民武装部干部奉令执行“三支两军”(支工、支农、支左和军管、军训)任务,民兵工作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1969年4月,恢复一年一度的民兵整组工作,重新建立民兵组织。1975年8月,境内全面开展民兵组织整顿工作,建立各级民兵领导班子和骨干队伍。
  1982年,民兵组织进行大规模的调整:取消机关、学校和城市一些人员少、组织分散的民兵组织;简化组织层次,将原来的三种民兵组织类型,改为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二种;取消师、团建制。男性公民参加民兵的年龄由年满16~45周岁改为16~35周岁;把民兵制度和预备役制度结合起来,基干民兵为一类预备役,普通民兵为二类预备役。
  1985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涵江区人民武装部以“减少数量,提高质量,抓好重点,打好基础”为指针,制定基干民兵组、装、训五年计划。1990年,全区共有民兵14012人,其中基干民兵2500人,专业技术兵869人。同年4月,根据需要,区人民武装部组建1支由100名基干民兵组成的民兵应急分队和2支民兵治安联防队,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分子,维护社会的稳定。同时,在区人民武装部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参与各类抗灾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
  第二节 政治思想教育
  自50年代起,境内在民兵的组织建设和军事训练中,都重视做好民兵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一是“民”的教育,主要是进行党的方针、政策教育与形势任务和国家的法律、法令教育等;二是“兵”的教育,主要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教育,包括国防知识、人民战争
  思想、民兵性质、任务以及民兵的光荣传统教育等。1962年6月,境内各人民公社,以“三落实”为指针,在进行民兵组织整顿的同时,切实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工作。1963年3月,响应毛泽东关于“向雷锋同志学习”的号召,涵江境内各民兵组织掀起“学雷锋,做好事”的热潮,助人为乐、拾金不昧蔚然成风。1964年,发行毛泽东著作,涵江境内各民兵组织掀起学习毛泽东著作的热潮,把《为人民服务》、《纪念白求恩》和《愚公移山》作为必读的“老三篇”。“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民兵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1969年,恢复了民兵整组工作,政治思想教育工作也得到了恢复。
  1984年6月涵江建区后,区人民武装部每年都进行一次规模较大、形式多样、效果明显的民兵和预备役人员专题教育培训。至1994年12月,全区有1280多人参加培训。在基干民兵军事训练、民兵应急分队集训期间,亦都能把政治思想教育工作贯穿到整个训练过程。10年间,全区共有2360人参加了这类集训。对外出经商、打工的民兵和预备役人员,区人民武装部则采取刊授、函授和寄材料等形式进行跟踪教育,共寄出各种材料2000多份,受教育人数达1200多人。
  同时针对民兵、预备役人员“多流向,大流量”的特点,坚持以课堂教育为主,并与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知识竞赛、参观走访、文体活动和演讲等各种形式,全区累计有10.2万人次参加活动并受到政治思想教育。
  第三节 军事训练
  1952年,莆田县举办首期民兵冬季训练,境内第二、第六和第八区派有民兵参加。还举办首期民兵干部训练,境内3个区亦派民兵干部参加。1956年,全县在梧塘、忠门和埭头3个区20个乡,推广预备役士兵训练的经验。当时,境内除涵江镇外,全部隶属于梧塘区,同样开展预备役士兵训练。1959年,全县第一次开展重机枪及各种炮的使用训练和以基干民兵为骨干的全民性练兵活动,工、农、商、学、兵实行军事化。1960年,境内军事训练以民兵干部、技术兵为重点,并举行军事野营活动。1961年以后,境内民兵训练以小规模、就地分散为主。1962年6月,莆田县进入紧急备战状态,民兵军事训练的重点转移到沿海岛屿和反空降地区。1963年至“文化大革命”前,民兵训练的主要项目有:军事野营活动;推广郭兴福教学法;举办民兵尖子班比武大会。1971年,涵江人民公社也派部分生产大队民兵参加支前、抗小股特务登陆和反空降等演练。1973~1975年,主要是抓好专职武装干部、民兵营(连)长和武装基干民兵的技术、战术训练。同时,重点加强对技术兵的重火器和通讯、侦察、战地救护等训练。1977年9月,全县举行射击、队列、刺杀、投弹、通讯、救护和五公里越野等项目的军事比赛,涵江人民公社和涵江镇都派代表队参加。
  1978年以后,境内对民兵军事训练以适应现代化战争、提高训练质量、减轻群众负担为指导思想进行改革。1979年开始,专职武装干部由军分区组织集训;民兵骨干采取县、社结合培训;基干民兵以社、队集中训练为主。1982年,境内试行“二改一”(即把两年训练30天的任务改为一年训练30天)。涵江乡和涵江镇训练的基干民兵,经过考核,合格率达100%。1984年6月涵江建区后,基干民兵按照“训练一个、合格一个、储备一个”的原则,本着严格要求,严格训练,按纲施训,狠抓落实的精神,抓好一年一度的民兵军事训
  练,做到人员、时间、内容、效果的“四落实”。每年都组织180名以上基干民兵进行训练,训练课目包括队列、投弹、射击、战术和爆破等。10年间,共训练基干民兵1800名,储备合格率达98.7%。1994年1月,全区180名基干民兵参加民兵军事训练,代表莆田军分区接受福建省军区考核时,5个课目取得全优的好成绩,其经验被《中国国防报》登载推广。
  第四节 武器装备
  境内民兵武器装备主要来源于中国人民解放军。新中国成立初期,武器装备一部分是接收国民党政府遗留下来的,另一部分则是在剿匪反霸、土地改革运动中缴获来的。当时的民兵武器主要有汉阳造79步枪、日本造三八式65步枪。此后,陆续淘汰部分旧式武器,配备53式步骑枪、美式汤姆森冲锋枪、仿苏53式轻机枪、马克沁重机枪等。1972年,境内民兵武器装备开始更新换代,全部实现国产化、制式化。主要有:56式半自动步枪、56式冲锋枪等。民兵通讯及应急分队,配备有线电话、步话机、电台和无线电对讲机等。
  第五节 主要活动
  一、剿匪
  新中国成立初期,国民党特务和经济土匪互相勾结扰乱治安,有的造谣惑众,有的打家劫舍,仅涵江镇内就有协源布店和1家染布店被劫。境内的民兵配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和公安等部队,开展剿匪活动,至1951年底,共镇压匪特、贯匪60名,通过镇压反革命和土地改革运动,基本上肃清境内的残匪潜敌。
  二、反击敌特武装袭扰
  新中国成立初期,台湾国民党当局不断派出小股武装特务,对莆田县沿海一带进行骚扰和破坏,沿海人民深受其害。涵江处在莆田县北洋平原,海岸线较长,沿海岸线的乡、村都组织民兵加强站岗放哨,日夜监视防备国民党特务偷渡登陆,及时反击敌特武装袭扰。
  三、军民共建海防
  新中国成立初期,莆田县以沿海10个区为重点,设立联防基点,使联防网络星罗棋布。1958年,由莆田县人民武装部、公安局与海防大队建立起对敌斗争的“四道防线”,以加强民兵的侦察和打击潜敌活动。境内各区(社)、乡(大队)亦组织民兵参加军民共建海防活动。1984年3月,涵江人民公社和涵江镇分别成立了联防机构,以巩固海防治安。
  四、参加两个文明建设
  1984年6月建区后,全区1万多名民兵在区人民武装部领导下,积极参与当地两个文明建设。至1994年底,全区民兵共有5万多人次担负各类急、难、险、重任务。其中,完成修路35公里,清理水沟43公里,为民办实事2万多件,并积极配合各级党委、政府完成
  计生、社教、旧城改造和福厦路涵江段拓改等各项任务。全区有1000多名基干民兵创办劳武经济实体78个,人均年纯收入达万元以上。10年间,在抗旱、抗击台风和洪水等各项斗争中,共为国家和群众减少经济损失400多万元。
  第四章 主要兵事
  第一节 清代及其以前兵事
  一、涵江抗倭之战
  明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四月初十日,倭寇1000多人在境内三江口登陆,盘踞在涵江新桥头。涵江镇和附近洋尾、镇前一带,均被焚掠一空。四月十四日,倭寇离开涵江,围攻兴化城。
  嘉靖四十年,自夏至冬,倭寇又3次入侵。因官府腐败,官兵内应,倭寇更加横行无阻。兴化城至涵江一带乡村,均遭劫难。于是百姓纷纷起来组织乡团,进行自卫。
  嘉靖四十一年,戚继光奉命来福建征剿倭寇。九月十二日,戚继光率部急行军至峰头、江口,分遣把总张谏、叶大正、金科和曹南金等率兵1600人与中军王铺、百户张元熊等配合,于十三日到达涵江,十四日拂晓到宁海桥,闻鼓从北进攻,大歼盘踞在宁海桥之南林墩村的倭寇,群众称为“林墩大捷”。
  二、郑成功抗清斗争
  清初,郑成功在莆田县沿海一带进行抗清活动。“截界”(以莆田县壶公山、天马侧入涵江鳌山岸■为界,筑界墙,私出界者处死)期间,郑成功军队在涵江境内登陆4次。清顺治十年(1653年)七月,郑成功派遣大镇王大振驻防江口和涵江一带。顺治十二年正月十三日,郑成功派兵围攻兴化城,并派部将甘辉驻防涵江和黄石等地。顺治十四年,郑成功军队又在莆田县沿海登陆,并派甘辉带领一队,驻防涵江,三天后退去。顺治十七年,郑成功军队又在莆田县登陆,并在涵江等地进行筹饷。
  第二节 民国时期兵事
  一、南北军涵江之战
  民国7年(1918年),在护法之役中,福建省督军兼省长李厚基电向北洋政府求援,段棋瑞遂派耿锡龄团从福州海运至三江口港登陆,并留程往邦和崔某两营驻防涵江。同年9月下旬,粤军(南军)第2军军长许崇智率部来到莆田,除派黄国华和朱得才率部配合莆、仙民军杨持平等部攻城外,自己率领大队人马向梧塘前进,进攻涵江。驻防在涵江的北军耿锡龄团的程、崔两营布防在黄巷坡。粤军发动进攻,占领黄巷坡。程、崔两营退至塘北山。第二天,粤军继续发动进攻,激战终日,又占领了塘北山。程、崔两营再退至涵江镇内,以民房为堡垒,继续进行抵抗。这时,程、崔两营因得到涵江士绅的支持,并以红十字会的名誉劝告许崇智不要使用大炮,以免市民生命和财产受到损失。许崇智自信可以攻下涵江,遂答应不使用大炮,拟从顶铺攻入。程、崔两营听从涵江士绅的计策,先采取伪装埋伏的办法,引粤军深入,然后出击。致使粤军冲过国欢坡向卓坡方向进攻时,突然遭到截击,因不辨敌我,且战且退。许崇智得知前方失利,亲率后备部队至前线作战,把北军击退,占领国欢坡之南,与塘北山联成一线。这一仗,粤军伤亡10多人,民军伤亡14人,程、崔两营死亡20多人,群众伤亡20多人,房屋多被烧毁。这时,程、崔两营本想从海路撤走,因得到李厚基弹药的接济,固守涵江,双方相持10多天。许崇智看到涵江不易攻下,且南北和协已成,遂将部队撤回永安。
  二、十九路军的阻击之战
  民国22年12月,国民革命军第十九路军在福建成立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蒋介石抽调军队大举围攻福建,十九路军因寡不敌众,节节败退。次年2月,十九路军在莆田城涵公路阻击国民党军队,击毙其团长1人。同月28日,驻在涵江的十九路军集中到城内,全部接受国民党军队的改编。但十九路军中部分下级军官和士兵不愿投降,有200多人携械离队,流散在民间,有的返回原籍,有的在莆田和涵江定居。
  三、日机轰炸涵江
  民国28年2月2日,日机3架次轰炸三江口,炸死群众1人,毁民房2间。7月13日,
  日机7架轰炸涵江镇内,私立涵中初级中学(今莆田第六中学)校舍和周围民房被毁30多间。
  民国29年5月15日,日机5架次轰炸涵江镇内,毁民房6间。7月17日,日机7架炸涵江,毁货仓1座,民房10多间,死3人,伤6人。10月18日,日机9架次轰炸涵江镇内和三江口,共毁民房56间。
  民国30年3月12日,日机5架次轰炸三江口。7月12日,日机轰炸涵江附近镇前村和宁海桥,炸伤群众2人。8月24日,日机轰炸涵江镇内和三江口一带,历时约3小时,炸死群众7人,伤15人,共毁校舍和民房90多间。
  四、三江口“智多”号轮船被劫
  民国30年(1941年),国民党福建省保安处有2艘轮船停靠在涵江三江口港内。一艘是“智多”号轮船,载重400多吨;一艘是盐哨船。保安处欲将其改装作警艇用。伪福建和平救国军司令张逆舟获得这一消息后,想将这2艘轮船劫夺过来,以增强自己在海上的实力。遂于同年10月6日,派副司令黄玉树率领伪军200多人,分乘小电船和木帆船10多艘,在晚上9时左右,到达塔仔外海面,然后乘潮水进入三江口港,劫走修理将近完工、抛锚海上的“智多”号轮船,并放火烧掉盐哨船。
  第三节 游击和解放战争时期兵事
  一、奇袭涵江国民党交通银行
  为突破国民党军队的重重包围和经济封锁,并筹集革命经费,民国33年(1944年)2月29日,由中共闽中特委书记黄国璋率队奇袭在涵江的国民党交通银行。行动之前几天,黄国璋率领武装战士15名,秘密集中到西天尾镇附近溪安村,做好奇袭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当天,化装好的战士们分为两组:一组10名,由黄国璋带领进入行内;另一组在行外担任警戒。由于指挥周密,行动机智,不费一枪一弹,就缴获了国民党法币400多万元,胜利地完成了筹集经费的任务。
  二、袭击涵江镇公所
  民国38年3月6日下午4时左右,莆田县人民除暴队员20多名在康金树、林汝梁、张坤的率领下,经梧塘镇至涵江塘北,袭击驻在下洋乌台社的国民党涵江镇公所,缴获长枪22支,短枪3支。
  三、解放涵江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29军第85、86师在闽中司令部1个大队和莆田1个中队的配合下,解放福清县城后,马不停蹄,挥师南下,于1949年8月22日下午,进驻涵江镇,宣告涵江解放。同时,闽中司令部在副政委林汝楠、政治部主任祝增华率领下进驻涵江,驻在宫口原三青团青年服务社内。

知识出处

涵江區志

《涵江區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力求追溯到事物的发端,下限至1994年底,但附录和照片部分延伸到1995年底。由地图、照片、概述、大事记、专业分卷、人物卷和附录等组成,共3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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