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干部调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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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涵江區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157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干部调配
分类号: D630
页数: 5
页码: 549-553
摘要: 本文主要探讨了涵江区的干部流动调配、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以及录(聘)用干部的情况。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涵江区的干部队伍由多种人员组成,随后在各个时期,不断有新的力量加入。涵江建区后,干部流动调配工作主要围绕组建区直机关和基层各级组织机构展开。大中专毕业生的分配政策经历了多次变革,最终趋向于规范化,并尝试与市场经济相适应。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也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政策的调整而变化。录(聘)用干部方面,新中国成立初期主要围绕接管和改造旧政权进行,后来则更注重于录用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表现优秀的人员。
关键词: 涵江区 行政管理 干部编制

内容

一、干部流动调配
  新中国成立初期,境内行政机关干部队伍主要由南下干部、中共地下党员和游击队员、土地改革和“三反”、“五反”运动积极分子以及国民党政府遗留人员组成。从1953~1984年,境内乡镇一级干部的安排与调配,属莆田县编制委员会管理。在各个时期,干部队伍先后增加人民解放军转业干部、大中专毕业生、城乡知识青年等大批新生力量,确保涵江各个时期中心任务和经济建设事业的顺利完成。
  涵江建区后,干部流动调配工作,主要是组建区直机关和基层各级组织机构。1985~1987年,涵江先后从外地调进各类干部258人,其中调入党政机关和政法部门的92人,调入事业单位的155人,调入企业的11人。1987年8月,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关于“控制机构编制,调整干部结构”和省人事局关于干部调配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涵江区开展干部结构调整工作,又调进干部82人,其中调入机关仅2人,占调进干部总数2.4%,有效控制机关干部总数的增长。调入教育、卫生事业单位62人,占75.6%。调入企业及其他经济实体18人,占22%。在调入干部中,专业技术人员共80人,占97.6%。同时,为检察、法院、司法、审计和监察等部门调配增编干部,加强政法和经济监督部门干部队伍的建设。1992年8月,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涵江区为改革开放综合试验区后,干部流动调配工作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服务为宗旨,以综合改革试验为动力,取得新的进展。根据中共涵江区委、涵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才智力引进工作,振兴涵江经济的指示,从1991年1月至1994年10月,共引进和调进各类专业技术人才134人,其中充实基层企、事业单位的120人,占引进人数的89.6%。为适应经济建设发展需要,至1992年,干部全面调整达350人。1993年,以撤乡建镇为契机,调整镇、街201名干部,使干部队伍专业、年龄和知识结构更加合理。又从区内其他单位调整34名专业人员,加强镇、街经济开发和农业服务中心,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和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
  二、大中专毕业生分配
  1951年,毕业生分配实行国家统一分配和个人自找工作相结合原则。1952年开始,毕业生调配实行统招统配政策,并形成制度。1982年开始,境内对大中专毕业生调配工作实行改革,在计划调配前提下,通过供需见面,制定调配计划,实行调配名单审批下放,“三榜公布”、“一次性派遣”的办法,使毕业生调配工作做到“适应需要,调配合理,使用得当,发挥所长,各得其所”。1985年,全区试行计划调配与社会调节相结合改革办法,运用指令性计划保证重点建设、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需要。试行结业生“不包分配”和毕业生“六年服务期限”的办法。1987年5月,贯彻福建省高等院校毕业生调配工作暂行规定,使全区毕业生调配工作逐步趋向规范化。1993~1994年,涵江区通过人才市场实行“双向选择”(单位选择毕业生、毕业生选择单位)的毕业生68人,占两年接收毕业生总数的48.6%,促使毕业生就业工作逐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
  三、军队转业干部安置
  1954年,境内行政机关首次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简称军转干部)。1955~1957年,涵江采取统一计划和重点配备办法,确定军转干部安置优先保证农业合作化和工商业改造部门需要的原则。1958~1959年,简化军转干部接收安置手续,由用人单位组成工作组至各分片直接选拔接收。1963年,根据军官服役条例,军队干部实行正常退役,军转干部一般回原籍分配工作。1966~1974年,军队干部转业工作停止,由军队作复员处理。1975~1977年,军队转业干部分配主要去向是县以下基层单位、厂矿企事业。分配至农村人民公社的,主要是充实专职武装干部和海防干部。1980年,对1969年1月1日至1975年7月31日期间作复员处理的军队干部原则上改办为转业处理。
  1984年,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的原则,结合涵江区初建实际情况,接收安置军转干部22人。1985~1987年,全区认真做好军队精简整编期间军转干部的安置工作。3年中接收安置转业干部67人。1984~1994年,全区接收并妥善安置军转干部134人(不含区人武部),有49人已担任科级以上领导工作,其中担任副处级领导的3人,科级干部的46人,他们已成为涵江区两个文明建设的骨干力量。
  四、录(聘)用干部
  新中国成立初期,境内录用干部工作,主要是围绕接管和改造旧政权,建立革命政权,扩大干部队伍等方面进行。在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和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录用一批经过农业合作化运动培养锻炼的农民积极分子和在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中涌现的优秀私营企业职工以及在完成对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中造就的手工业工人为国家干部。1956年11月,境内执行中共福建省委批转福建省人事局党组关于吸收工作人员的暂行规定,对录用条件、审批手续和实行试用期等都作明确规定,使录用干部逐步正常化、制度化。1958~1960年,为适应“大跃进”的需要,大量吸收干部,干部队伍不断扩大。1960年,对1958年以来新吸收的人员,根据情况,分别做出处理。1961~1965年,根据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注重干部的质量,严格控制数量的增长。1977~1980年,从贫下中农和青年中录用一批干部,充实公社领导班子和公社一级的武装、计生和农技等部门。涵江建区后,根据有关文件,通过统一考试,公开招收农技、农机、水技干部6人,另从农村村主干中聘用乡镇干部7人。
  1985年,根据福建省人事局采取统一计划、统一考试、统一录用、面向社会、公开招收的录用办法,在计划指标和规定的范围内,通过统一考试,择优录(聘)用干部。到1994年,累计录聘用干部87人。同年,国家计划内自费生进入人才市场,全区通过“双向选择”,录(聘)用计划内自费生102人,“五大”生(指职业大学、函授大学、业余大学、电视大学、成人大学的毕业生)8人,共110人,着重补充区内教育部门和基层企事业单位的急需。

知识出处

涵江區志

《涵江區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力求追溯到事物的发端,下限至1994年底,但附录和照片部分延伸到1995年底。由地图、照片、概述、大事记、专业分卷、人物卷和附录等组成,共3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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